轉讓專利所有權屬於
專利所有權
(一)所有權的含義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產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產權是一個較大的概念,產權包括所有權.房地產所有權只是房地產產權中主要的一種.
(二)所有權的特徵
所有權具有以下的特徵:
第一,所有權是絕對權.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所有權關系的義務主體是所有權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負的義務是不得非法干預所有權人行使其權利,是一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
第二,所有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屬於物權,具有排他的性質.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於其行使權力的干涉,並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並存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並不是絕對的,現代各國法律的所有權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權是最完全的物權.所有權是所有人對於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內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權,它不僅包括對於物的佔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於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作為最完全的物權,是他物權的源泉.與之相比較,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他物權,僅僅是就佔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對於物的直接支配的權利,只是享有所有權的部分權能.
第四,所有權具有彈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為他人設定地役權、抵押權等權利,雖然佔有、適用、收益甚至處分權都能與所有人發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離,但只要沒有發生使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如轉讓、所有物滅失),所有人仍然保持著對於其財產的支配權,所有權並不消滅.當所有物上設定的其他權利消滅,所有權的負擔除去的時候,所有權仍然恢復其圓滿的狀態,即分離出去的權能仍然復歸於所有權人,這稱為所有權的彈力性.
第五,所有權具有永久性.這是指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例如,當事人不能約定所有權只有5年期限,過此期限則所有權消滅.當事人對所有權存續期間的約定是無效的.
第六,所有權具有觀念性.觀念性,是指近代以來,所有權的存在已具觀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對所有物的現實支配為必要,發生了重要的從所有到佔有"所有人支配觀念"的轉化——把所有權行使帶來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為重要的觀念,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強烈,屬於"所有人實現利益觀念"的范疇.第七,所有權具有平等性.所有權作為私權,其法律地位應當無差別給予保護的物權屬性.在我國《物權法》第3條、第4條的規定,體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所有權平等原則.
㈡ 轉讓專利使用權和轉讓專利所有權現在都是營改增了嗎
轉讓專利使用權和轉讓專利所有權現在是屬於營改增范圍,但是只是在試點城市范圍有效。
比如廣東:
經國務院批准,廣東已確定於2012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含深圳市)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將原來繳納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改為徵收增值稅。
試點行業范圍具體為「1+6」:「1」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6」即現代服務業的六個行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在主要稅制安排的稅率方面,將在現行增值稅17%標准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服務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增值稅徵收率為3%。
國稅局對「營改增」應稅服務的范圍作出界定,如下:
(二)信息技術服務。
信息技術服務,是指利用計算機、通信網路等技術對信息進行生產、收集、處理、加工、存儲、運輸、檢索和利用,並提供信息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軟體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和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1.軟體服務,是指提供軟體開發服務、軟體咨詢服務、軟體維護服務、軟體測試服務的業務行為。
2.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是指提供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產品設計、測試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的業務行為。
3.信息系統服務,是指提供信息系統集成、網路管理、桌面管理與維護、信息系統應用、基礎信息技術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管理、數據中心、託管中心、安全服務的業務行為。
4.業務流程管理服務,是指依託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經濟管理、金融支付服務、內部數據分析、呼叫中心和電子商務平台等服務的業務活動。
㈢ 專利所有權與非專利技術使用權、轉讓權
目前,社會上一些單位研究開發出一項技術成果後,往往宣布對該項技術成果擁有「所有權」。這種說法並不確切。一般,我們只有對於專利技術,專利權所有人才有所有權。而非專利技術,一般不稱所有權,只涉及使用權和轉讓權的問題。
「所有權」指的是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所有權是排他權,其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一項技術成果,只有經申請並被授予專利權以後,專利權人才在專利權有效期內享有與所有權相類似的實施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排他權。非專利技術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則不同,第一,它只存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具體說,一是在單位與職工之間,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單位,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非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二是在合同當事人之間,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使用權、轉讓權歸一方當事人的,另一方不得使用、轉讓;約定使用權、轉讓權歸雙方共有的,各方均可使用,但任何一方轉讓非專利技術成果應當徵得另一方同意,所得利益由雙方合理分享。第二,它沒有對抗第三者的效力。這就是說,非專利技術成果的權屬只在單位和其職工之間,在合同當事人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影響任何掌握該項技術的第三方使用、轉讓同一技術。因此,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和轉讓權,不是排他權利,而是非獨占的權利,因而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的屬性。
㈣ 轉讓專利權收入屬於什麼收入
轉讓專利權收入屬於什麼收入?專利權轉讓,是指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版權轉讓給他人。那麼轉權讓專利權收入屬於什麼收入?轉讓專利權收入轉讓專利權收入屬於什麼收入?專利權屬於財產權,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在這里要把轉讓專利與許可專利區別開,許可專利是將專利的使用權讓與一部分給他人,專利權人在許可合同中對專利權處分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轉讓專利權時專利權人處分的是所有權。因此轉讓專利權收入屬於財產收入。
㈤ 轉讓專利權屬於什麼收入,轉讓專利權屬於什麼收入資訊
專利權屬於財產權,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內將持有權移容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在這里要把轉讓專利與許可專利區別開,許可專利是將專利的使用權讓與一部分給他人,專利權人在許可合同中對專利權處分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轉讓專利權時專利權人處分的是所有權。因此轉讓專利權收入屬於財產收入。
㈥ 轉讓專利取得的收入是屬於特許權使用費還是財產轉讓
屬於特許權使用費
1、對於專利權,許多國家只將提供他人使用取得的所得,列入特許權使用費,而將轉讓專利權所得列為資本利得稅的征稅對象。
我國沒有開征資本利得稅,故將個人提供和轉讓專利權取得的所得,都列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8年2月18日修訂)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6)轉讓專利所有權屬於擴展閱讀
轉讓專利權時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㈦ 轉讓一項專利技術所有權取得收入 屬於銷售(營業)收入 還是屬於營業外收入
屬於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債務重組利得等,而轉讓一項專利技術所有權取得收入屬於出售無形資產收益,所以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
專利權的轉讓視為銷售,屬於我國法律規定的納稅范圍,因此轉讓專利權也是需要納稅的。轉讓專利收入需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同時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後,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相應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 營業外收入
將應交營業稅金記為轉讓成果支出:
借:營業外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7)轉讓專利所有權屬於擴展閱讀
專利轉讓應該承擔的責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專利權轉讓合同屬於技術轉讓合同的范圍,那麼,專利權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
而受讓人則應當按照約定的范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秘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
㈧ 所有的專利權都可以轉讓嗎
所有的專利權都可以轉讓嗎
我國《專利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轉讓的方式:
我國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如專利權人(發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後,發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於某個企業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或個人.
需要注意的:
進行專利轉讓時一定要做好專利著錄事項變更.
專利著錄事項變更分兩種情況,即專利發證前和專利發證後.這是由專利審查及發證的流程決定的,專利在授權之後會有一個辦理登記印刷的手續,辦理完成之後才會下發證書.如果在辦理登記印刷手續之前辦理變更,下發的證書及國知局網站上能查詢到的申請人信息都是變更後的權利人.
如果在證書下發之後變更,國知局就不再會下發新的專利證書,只有《專利變更核准通知書》配合原證書使用,同時在國知局網站上會出現原申請人和變更後的申請人的信息.
這也是為什麼,授權後未辦理登記印刷手續的專利價格往往是高於已下發證書的專利的原因.
當然了,即使沒有專利證書,後面一種情況的受讓方也可以辦理一個《專利登記簿副本》,上面會體現該專利的所有信息並加蓋國知局的鮮章,其效力等同於專利證書.
㈨ 個人轉讓專利所有權 個人所得稅里是按特許權使用費還是財產轉讓所得呢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六)項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個人轉讓專利所有權 按特許權使用費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