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如何繳納房產稅
A. 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是否要繳房產稅
問題描述:
問: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會計核算上計入了無形資產,是否要交房產專稅?
問題答復屬:答: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B.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何時繳,怎麼繳納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專營管屬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國家稅務局關於簽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規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因此,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或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稅。
C. 土地要交房產稅嗎
不需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回知
財稅〔2010〕121號
三、關答於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各地財稅部門要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D. 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到底怎麼算的
1、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要交房產稅。徵收方式有兩種,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專1.2%徵收,按年計算、屬分期繳納;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徵收。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要交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每平方米年稅額為0.6-30元(不同地方稅額不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3、出租房產取得收入的,要交你所說的房屋租賃稅(其實是營業稅),稅率5% 。
按照稅法的規定,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是免房產稅的,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但是你父親的房子現在是經營用並取得出租收入,所以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營業稅都要交了。
E. 如何交房產稅和土地稅
1.城鎮土地使用復稅由擁有制土地使用權單位或個人繳納,年應納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
2.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從價計征: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額計算繳納,稅率為1.2%;從租計征:按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稅率為12%。
按你公司的情況,土地使用稅不論由誰交納都一樣,房產稅就由廠交納比較劃算。
F. 承租方怎樣交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根據相關規定,來房產稅自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土地使用權屬不明確的,實際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請結合具體情況確定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G. 土地使用權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財稅〔2010〕121號
三、關於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專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屬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各地財稅部門要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152號
一、關於房產原值如何確定的問題
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並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86]財稅地字第008號)第十五條同時廢止。
H. 土地使用權房產稅需要繳納嗎
三、關於將地價復計入房制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各地財稅部門要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一、關於房產原值如何確定的問題
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並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86]財稅地字第008號)第十五條同時廢止。
I. 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請問企業在計算繳納房產稅時是否還需將此部分計入房產原值計稅
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三條規定,自2010年12月21日起,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確定房產原值
宗地容積率是房產稅中首次提到的概念。宗地容積率指項目用地范圍內總建築面積與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值。容積率越小說明工程項目的建築面積小,沒有充分地利用土地,造成土地浪費。一般來講建築物越高,宗地容積率就越高。高層、小高層建築的容積率高於多層建築;多層建築的容積率高於別墅、平房。按照財稅[2010]121號規定,宗地容積率低於0.5,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根據這一規定計算出來的這個面積肯定是大於房產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的,這是政策對不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的一種懲罰。
例,某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2009年支付1000萬元取得22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新建廠房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工程造價2000萬元,至2010年12月22日工程完工並通過驗收。在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的情況下,該公司如何進行該工程房產稅稅收處理?
根據稅法規定,該工程應從2011年1月開始計算徵收房產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由於宗地容積率是0.45(100000÷220000),低於0.5,所以在計算繳納房產稅時,納稅人必須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使用權價值並據此確定應征稅的房產原值。因而該房產的房產稅計稅依據為29090000元[(2×100000÷220000×10000000)+20000000]。
回答:南京千佰匯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J. 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應該由誰繳納
但是合同內容里沒有明確房屋及土地涉及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應由哪方支付。因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涉及的稅金累積多年一致未有繳納。近年由於稅額(稅率)上漲,按照現在的稅額(稅率)計算,B企業從A公司收取的租金還不夠支付要繳納的這些稅金。請問從稅法的角度來說,A公司是否存在被認定為納稅義務人而被追繳相關稅金及滯納金的風險?答:《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根據上述規定,租賃房屋的產權人是確定的,產權人在房屋所在地,房產稅應由產權所有人繳納,A公司為使用人不需繳納房產稅。 《國家稅務局關於簽發〈 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規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因此,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或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