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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幾條解釋復制

發布時間: 2021-02-21 14:33:05

『壹』 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侵權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指出: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侵犯行為的行為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侵權行為《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是指: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經電影作品和類似攝制電影的方式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許可人,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證,或者錄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註:1、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復製品所在地;2、查封扣押地: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貳』 出版和復制發行有何區別分別適用於什麼情形

著作權來法中沒有對出版的概自念作明確的解釋,在《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出版是將作品編輯加工後,經過復制向公眾發行。出版和復制發行有何區通過這個解釋,我們可以看出發行與復制通常是連在一起的,復制的目的是發行,發行是復制的必然結果,也就是我們通常把復制與發行二者統稱為出版。依照著作權法,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在我國著作權法上也就沒有單獨規定著作權人的出版權,而是分割成復制權和發行權來保護。我國有關行政法規規范的出版行業也就是作品的復制和發行行業,重點是在發行。這一點和《世界版權公約》第6條對出版所下的定義,《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對出版所下的定義是一致的。一般而言現代的出版概念包括以下內容:①印刷圖書,復制錄音、錄像磁帶,利用縮微技術將書籍、報刊、文章等復製成縮微膠片,以及利用電子技術製作計算機可讀磁帶、軟磁碟、只讀光碟等;②泛指出版事業中編輯、印刷、發行三個方面的工作;③專指出版社內部負責管理書稿印刷、生產方面的工作。

『叄』 什麼是著作權法中的復制

著作權法中的復制是指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復制權,是指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復制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之復制,指以印刷、照相、復寫、影印、錄音、錄像或其他行為做成與原作品同一形態的復制,如將文書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將繪畫、雕刻加以摹拓,將錄音帶、錄像帶加以翻版錄制等等。
廣義之復制,還包括對著作加以若干改變,即不是再制與原著作之形態完全相同之物,僅其旨趣具有同一性,如將草圖、圖樣做成美術品與建築物,音樂著作之錄音,將小說改編成劇本、拍成電影,編輯數篇論文,本國文翻譯成外國文,雕刻製成繪畫,繪畫製成照片或風景明信片,模型製成美術工藝品等等。最廣義之復制,還包括無形復制在內,如將劇本、樂譜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講稿的演說或講義文稿之朗讀。

『肆』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的"復制"的作品,包括作品的一部分即片斷嗎

要看在你作品中的比例
合理引用並註明出處是可以的

『伍』 著作權法中的「接觸復制」與「非接觸復制」是什麼意思

您確定你說的是中國的著作權法?

『陸』 著作權司法解釋第二十三條出版社侵犯了作者什麼權利

提問者問題應該是一題二問,該問題確實很復雜。如前問題,按照您的提問,實際是限定了除了出版商承擔違約責任外的侵權責任問題,其侵犯了作者的作品物件的物權和作品的復印權(以印刷、復印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發行權(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僅就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 第五十三條其規范了出版商「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毀損致使出版合同不能履行」,但是其後可能會出版與作者作品類似作品侵權情形;
僅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7)第一百一十七條是規范了出版商確確實實將「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應當承擔的侵犯了作者的作品物件的物權和作品的復印權等著作權造成作者重大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是因出版商將「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毀損致使出版合同不能履行」後作者對出版商請求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選擇做了規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第二十三條出版者將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毀損致使出版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出版者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 第五十三條復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不能證明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的,復製品的發行者或者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復製品的出租者不能證明其發行、出租的復製品有合法來源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7)第一百一十七條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 ,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柒』 著作權司法解釋23條,出版社侵犯了作者什麼權利

提問者,按照您的提問,實際是限定了除了出版商承擔違約責任外的侵權責任問題,其侵犯了作者的作品物件的物權和作品的復印權(以印刷、復印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發行權(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僅就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 第五十三條其規范了出版商「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毀損致使出版合同不能履行」,但是其後可能會出版與作者作品類似作品侵權情形;
僅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7)第一百一十七條是規范了出版商確確實實將「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應當承擔的侵犯了作者的作品物件的物權和作品的復印權等著作權造成作者重大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是因出版商將「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毀損致使出版合同不能履行」後作者對出版商請求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選擇做了規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第二十三條出版者將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毀損致使出版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出版者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 第五十三條復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不能證明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的,復製品的發行者或者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復製品的出租者不能證明其發行、出租的復製品有合法來源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7)第一百一十七條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 ,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捌』 刑法第217條侵犯著作權罪中的「復制發行」,包括復制、發行或者既復制又發行的行為。這句話怎麼理解

復制500張!既復制又發行300張

『玖』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犯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行為《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具體是指: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註:1、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2、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扣押、查封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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