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十二五
⑴ 我們這的版權協會要換屆了,現在要以版權局局長名義為協會在換屆大會上致詞。求這樣一篇致詞稿。
尊敬的各位領導、專家、代表們:
大家好!經過認真的籌備和周密的安排,版權局換屆選舉大會今天終於順利召開了。這次會議的召開,對於總結版權局在改革與發展中的成績與經驗,探索版權局工作的有效機制,更好地發揮學會的職能與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此,我受石會長委託謹代表版權局全體成員向大會的召開表示熱烈的祝賀!向與會的各位領導、專家和代表致以誠摯的問候!
版權局是群眾性的學術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教育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在改革與發展中發揮著「研究、實驗、參謀、服務」等作用,是推動改革和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教育行政部門的參謀和助手。作為我省版權局重要的會員單位,版權局在市版權局和上級版權局的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協助行政部門和科研部門,致力於推進科學研究,努力構建群眾性的學術交流平台,經常組織成果的評選與交流活動,大力推動課題研究,強化培訓,與版權研究機構工作形成互補和良性互動,實現多贏,在我省版權局各會員單位及分支機構中發揮了模範帶頭作用。藉此機會,我代表省版權局再一次向市版權局及全體成員表示由衷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我們相信,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版權局新一屆領導班子,一定會繼續秉承版權局的宗旨,更加充分地發揮版權局的職能與作用,繼往開來,開拓創新,振奮精神,扎實工作,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20字工作方針,為全市乃至全省的改革與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最後,祝各位代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祝大會取得圓滿成功!
海南省教育學會
⑵ 十二五規劃體育類的解讀
《體育產業 「十二五」規劃》全文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22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充分發揮體育產業在調結構、促轉型、惠民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體育事業「十二五」規劃》,國家體育總局制定並印發《體育產業「十二五」規劃》。
《體育產業「十二五」規劃》是《指導意見》頒布以來的第一個五年規劃,是落實《指導意見》的重要舉措和內容。請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切實推動體育產業的發展,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
國家體育總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體育產業「十二五」規劃
前言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推動體育強國建設、促進體育產業快速成長的重要階段。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統籌「十二五」期間體育產業的各項工作,創造性地發揮體育產業在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文化繁榮等方面的獨特作用,提升體育產業的整體發展水平,制定本規劃。
一、「十二五」體育產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期間,在國家經濟社會以及體育事業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我國體育產業乘勢而上,規模不斷擴大,呈現出較快的發展態勢。2008年全國體育產業從業人員達到317萬人,實現增加值1555億元,較2007年增長16%,明顯快於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體育市場體系逐步完善,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體育市場主體日趨成熟,呈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指導意見》的出台標志著體育產業由各方面自行發展,向國家主導、各部門和全社會聯合推動發展轉變。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取得積極進展,部分省市通過設立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等政策,有效推動了地方體育產業的發展。體育產業統計等基礎性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完成了第一次全國體育及相關產業專項調查,摸清了體育產業基本情況。創辦體育旅遊博覽會,以展會為平台,進一步帶動了體育與旅遊業的融合發展。先後建立了深圳、成都溫江、福建晉江、北京龍潭湖、浙江富陽和山東樂陵等6個國家體育產業基地,有效地調動了地方發展體育產業的積極性,也進一步發揮了體育產業服務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產業結構調整的作用。以北京奧運會為代表的重大體育賽事極大地帶動了文化、娛樂、旅遊、建築、通信等相關行業的發展,充分體現了體育產業的輻射效應。以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為重點的體育市場監管體系初步建立,保證了體育市場的規范發展。體育彩票銷量持續增長,「十一五」期間共實現銷售額2428億元,提取公益金728億元。
雖然我國體育產業在「十一五」期間取得了較好的發展,但從總體上看,體育產業規模還比較小,在國民經濟中所佔的比重還比較低,尚未充分發揮出新興產業的潛力和優勢;體育產業結構不盡合理,體育服務業在體育產業中的比重較低,區域發展不夠平衡;體育產業發展面臨的體制機制性矛盾仍然較為突出,市場機制在體育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體育市場尚不成熟,產品有效供給不足,消費觀念有待引導,市場監管有待加強;體育產業各項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體育產業政策體系亟待完善,高素質的體育產業人才匱乏。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消費結構不斷升級、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的重大機遇期,體育日益成為人民群眾的重要生活方式,為體育產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體育產業已進入快速成長階段,將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因此,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握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律,抓住歷史機遇、創新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破解發展難題,促進體育產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圍繞國家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重大戰略部署,堅持體育產業與體育事業協調發展,將發展體育產業作為建設體育強國的重要內容和途徑。深化改革,開拓創新,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多層次的體育需求,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二)發展目標
「十二五」期間,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指導意見》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進一步完善體育產業扶持政策,建立體育產業發展政策體系;繼續保持體育產業快速發展,增加值以平均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長,到「十二五」末期,體育產業增加值超過4000億,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07%,從業人員超過400萬,體育產業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之一;創建一批充滿活力的體育產業基地,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體育骨幹企業,打造一批有中國特色和國際影響力的體育產品品牌;不斷完善多種所有制並存,各種經濟成份競相參與、共同興辦體育產業的格局;優化體育產業結構,提高體育服務業的比重,加快區域體育產業協調發展;基本建成規范有序、繁榮發展的體育市場,促進體育相關產業發展,壯大體育產業整體規模,增強我國體育產業的整體實力,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體育產業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促進體育產業各門類統籌發展。以體育健身休閑業、體育競賽表演業為先導,帶動體育用品業、體育中介業等業態的聯動發展,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產業政策體系,實現可持續發展。廣泛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體育健身休閑項目,積極穩妥開展新興的戶外運動等項目,加強對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的市場開發;引導體育競賽表演業健康有序發展,積極引進國際知名的體育賽事,努力打造有影響、有特色的賽事品牌;做大做強體育用品業,制定與完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加強體育用品質量認證,進一步提升我國在世界體育用品業中的地位;鼓勵發展體育中介業,大力開展體育技術、信息咨詢、體育保險等中介服務。
(二)優化體育產業結構。適應城鎮化發展和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新形勢,重點發展體育服務業,大力培育體育市場主體;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體育產業,積極扶持中小體育企業發展,充分發揮其在自主創業、吸納就業等方面的優勢;進一步提高體育產業素質,提升體育產業技術水平和科技創新能力,促進體育產業良性發展。
(三)壯大體育消費市場。緊密圍繞國家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戰略,大力引導體育消費需求,積極培育和健全體育消費市場,不斷增強體育消費產品的供給能力,以優質的服務促進體育消費。促進農村體育消費與城鎮體育消費、傳統體育消費與現代體育消費的協調發展。合理引導高收入群體的體育消費行為,積極擴大中低收入群體的體育消費需求。
(四)加快區域體育產業協調發展。堅持重大產業項目帶動戰略,結合國家區域發展規劃,因地制宜,加快特色體育產業的培育和發展。積極推動以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為代表的沿海發達地區將體育產業培育成為地區支柱性產業;大力扶持中西部地區圍繞新興城市圈、經濟區、產業帶建設,充分利用江河湖海、山地、沙漠、草原、冰雪等獨特的自然資源優勢,與體育項目相結合,突出特色、延伸鏈條、打造品牌,促進資源優勢向產業優勢、品牌優勢轉變,形成東、中、西部體育產業良性互動發展格局。積極扶持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發展體育產業。
(五)推動體育產業基地建設。合理規劃體育產業基地的建設布局,協調不同類型、不同區域、不同領域的產業基地發展,鼓勵和指導各地做好各級各類體育產業基地的創建工作。根據《國家體育產業基地管理辦法》,明確國家體育產業基地的創建標准、認定條件和程序,加強對產業基地的扶持、管理和考核。「十二五」期間,在全國建立20個國家體育產業基地、30個國家體育產業示範基地。推動和引導各類產業基地依據資源稟賦,進行合理的定位,發揮輻射、引導和帶動作用,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推動區域經濟轉型和社會進步,以此全面帶動體育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六)促進體育產業與相關產業的互動發展。發揮體育產業的綜合效應和拉動作用,以體育旅遊、體育會展為重點,推動體育產業與相關產業的復合經營,傳統體育產業與新興體育產業的互動結合,拓展體育產業領域,促進體育旅遊、體育會展、體育文化、體育出版、體育傳媒、體育創意等相關業態的發展。充分利用體育運動休閑項目、體育賽事活動、大型體育場館等體育資源,大力發展體育旅遊業,創建一批體育旅遊示範區,鼓勵各地建設體育旅遊精品項目。統籌發展體育會展業,將中國國際體育用品博覽會、中國體育旅遊博覽會辦成精品展會,鼓勵不同項目、不同地區創辦特色類體育會展。
(七)培育骨幹體育企業。在體育產業各個門類中著力培育一批骨幹企業,增強我國體育產業的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選擇一批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體育企業或企業集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重組,盡快壯大企業規模,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促進體育領域資源整合和結構調整。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體育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培育一批體育領域戰略投資者,為進一步做大做強各類體育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八)推動體育服務貿易發展。以體育勞務、賽事組織、場館建設、信息咨詢、技術培訓等為重點,積極開拓海外市場,提升我國體育服務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加強體育行政部門與項目協會、體育企業對外服務貿易的溝通及協作,積極搭建對外體育服務貿易平台,鼓勵各類運動項目、特別是我國的優勢項目和民族特色項目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探索建立體育服務貿易協調管理機制,逐步拓展和完善體育服務貿易統計體系,嘗試制定體育出口指導目錄,擴大體育出口。
(九)推進體育產業基礎工作。進一步完善體育產業統計工作機制,探索建立體育產業信息發布制度。創建和完善體育產業信息、投融資及體育產權交易等服務平台。加強體育產業理論和實踐研究,實施體育產業智庫工程,「十二五」期間,設立10個國家體育產業研究基地。積極推進體育產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研製。
(十)盤活體育場館資源。進一步提高體育公共服務水平,不斷豐富體育公共服務實現方式,面向社會、服務群眾,合理規劃和布局體育場館設施,加強建設和管理,提高體育場館設施的綜合利用率和運營能力。多渠道投資興建體育設施,加強中小型體育場館和體育服務設施建設,滿足群眾體育消費需求。結合體育賽事、健身休閑、體育旅遊等業態的發展,進一步拓展和完善體育場館資源的開發模式。加強體育場館協會組織建設,發揮行業協會功能。
(十一)做好體育彩票管理工作。深入貫徹《彩票管理條例》,進一步完善體育彩票發行制度和市場管理制度,健全發行銷售監督機制,確保體育彩票市場的安全和信譽,加快轉變發展方式,豐富體育特色彩票品種;進一步加強體育彩票各項基礎建設,提高管理、服務和營銷水平,穩步擴大市場,為實現跨越式發展打下基礎。
四、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培育體育市場主體。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政策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等職能,加快從「辦體育」向「管體育」轉變。按照國家總體部署,推動國有經營性體育事業單位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按照管辦分離的原則,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運作,積極探索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重大體育賽事和體育活動的市場化運作機制。鼓勵各地建立健全體育產業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
(二)加快體育市場法制化、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建立體育市場監管隊伍,明確管理職能,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體育市場規范發展。建立健全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行政許可制度,依法確定嚴格、規范、公開、透明的准入和開放條件、技術要求和服務規程,加強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加強體育經營活動的安全監管,按照國家和行業標准實施監督檢查及產品質量檢測,確保設施設備、服務條件、管理制度符合要求,確保消費者權益。加快制定各類體育標准,建立體育標准體系。推行體育服務質量認證制度,建立和完善體育服務規范,提高體育服務水平。開展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提高體育服務從業人員的服務意識和專業水平。
(三)加大體育產業投融資支持力度。拓寬體育產業發展資金來源渠道。加大財政對體育產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通過設立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或爭取其他專項資金,採用貸款貼息、項目補貼、後期贖買和後期獎勵等方式,對符合政府重點支持方向的體育產品、項目和企業給予扶持。鼓勵民營資本和外商資本投資體育產業,支持有條件的體育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籌措發展資金。鼓勵金融機構適應體育產業發展需要,開發新產品,開拓新業務。積極探索創建體育產業發展基金和體育企業融資擔保體系。
(四)落實相關稅費優惠政策。積極爭取在體育贊助、體育捐贈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推動體育產業企業的水、電、氣、熱等基本費用收費標準的調整。體育贊助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支出,可以按照稅法規定扣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公益性體育組織捐贈財產,依照有關規定,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鼓勵社會力量捐資設立體育類基金會,鼓勵境內外組織與個人向基金會提供捐贈和資助。
(五)創新體育場館運營機制。積極完善政策,健全機制,探索運營管理的新模式。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的原則,在規劃建設階段要考慮綜合利用、多功能使用的要求,為場館的日後運營、維護和管理創造條件。通過建立體育場館商業圈,延伸產業鏈,實現產業互補,增強持續發展能力。推進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扶持體育場館運營專業機構,提高體育場館經營管理水平。積極探索體育場館冠名等無形資產開發形式,拓展場館收入來源。
(六)支持和規范職業體育發展。充分認識、高度重視發展職業體育對於促進經濟發展、創新和豐富體育發展模式、推動體育運動普及與提高方面的作用,按照職業體育發展規律,積極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職業體育的發展方式。從中國的國情和項目特點出發,借鑒國外發展經驗,加強項目協會和職業俱樂部的基礎建設和規范建設,嚴格職業體育俱樂部的准入標准,健全職業體育賽事,促進職業體育規范健康發展。積極推動建立政府依法監管、協會管辦分離、俱樂部自主運作的中國特色職業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探索研究推動職業體育發展的扶持政策。
(七)加快實施品牌戰略。大力支持體育企業創建自主品牌,有計劃、有重點地實施品牌戰略。引導體育用品生產企業增加科技投入,加大自主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打造體育用品世界品牌。鼓勵體育服務企業與生產企業合作,實現服務品牌帶動產品品牌推廣、產品品牌帶動服務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動。積極鼓勵和扶持知名體育健身企業做大做強,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體育健身品牌。積極推進體育賽事營銷和管理的創新,大力培育具有中國特色的體育賽事品牌。
(八)加強體育無形資產開發和保護。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賽事和活動的名稱、標志、版權等無形資產的開發,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完善中國奧委會、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等體育社團的市場開發模式,理順和明確各相關主體在市場開發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強化知識產權對體育產業發展的導向作用,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積極探索體育無形資產開發模式。
(九)抓好體育產業人才培養工作。加大體育產業人才培養力度,結合《全國體育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重點培養管理、經營、中介、科研等高層次體育產業人才。鼓勵多方投入,開展各類體育產業培訓,多渠道培養復合型體育產業人才。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展體育產業人才的培養、培訓工作,為體育產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儲備。加強現有體育產業從業人員的崗位職業培訓,建立體育產業專業人員資質認證制度,提高體育產業從業人員素質。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加強對體育產業工作的領導。建立多部門合作的體育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切實將體育產業納入各地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級體育部門要堅持體育事業與體育產業協調發展的原則,採取有效的措施,加強體育產業管理隊伍組織機構建設,要把體育產業工作作為衡量體育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各級體育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進一步明確「十二五」期間本地區體育產業發展的基本任務、工作目標和保障措施,准確把握工作重點,明確職責分工,做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和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級體育部門要提高服務水平,動員和引導社會的廣泛參與。進一步加大體育產業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法制環境和社會氛圍,加快體育產業發展步伐。
國家體育總局
⑶ 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政策措施
(一)政府投入保障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國力相匹配、同人民群眾文化需求相適應的政府投入保障機制。保證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增加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資金和經費保障投入。以農村和基層、邊疆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為重點,優先安排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文化項目,重點保障基層公共文化機構正常運轉和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活動所需經費,扶持公共文化機構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投入。依法保障公共文化設施用地。中央、省、市三級設立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保證一定數量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用於鄉鎮和村文化建設。轉變投入方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設立國家文化發展基金,擴大有關文化基金和專項資金規模,提高各級彩票公益金用於文化事業比重。增加文化遺產保護經費投入。支持政府間文化交流和中華文化走出去。支持戰略性、先導性、帶動性文化產業項目建設,支持文化科技研發應用和提高文化企業技術裝備水平。
(二)文化經濟政策。對已有支持文化體制改革、支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經濟政策進行修訂或延續。進一步落實鼓勵社會組織、機構和個人捐贈以及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企業及民間對文化的投入明顯增加。加大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對文化產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對文化內容創意生產、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經營實行稅收優惠。繼續徵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和國家電影發展專項資金。落實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加強和改善對文化企業的金融服務。發揮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吸引金融資本和其他社會資本進入文化產業。完善文化市場准入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文化產業。加強對原創性作品的政策扶持和創新型人才的培養。把文化科技研發納入國家科技創新體系,制定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的類別和范圍,運用產業政策鼓勵文化企業集成應用高新技術,支持文化裝備業與文化產業協調發展。繼續執行文化體制改革配套政策,對轉企改制國有文化單位扶持政策執行期限再延長5年。
(三)文化貿易促進政策。加大已有支持對外文化貿易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力度,進一步完善有關財稅政策,支持文化企業走出去。支持文化企業在海外投資、投標、營銷、參展和宣傳等市場開拓活動,為文化企業走出去提供通關便利。對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發展海外業務給予賬戶開立、資金匯兌方面的政策便利。加強文化企業和文化產品在進出口環節的知識產權保護,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四)版權保護政策。建設涵蓋文學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領域的版權公共服務平台和版權交易平台,扶持版權代理、版權價值評估、版權質押登記、版權投融資活動,推動版權貿易常態化。加強版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的有效銜接,嚴厲打擊各類侵權盜版行為,增強全社會的版權保護意識。發展版權相關產業。
(五)法制保障。建立健全文化法律法規體系,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文化產業振興、文化市場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將文化建設的重大政策措施適時上升為法律法規,加強地方文化立法,提高文化建設法制化水平。
圖表:專欄10 文化法律法規。新華社記者 孟麗靜 編制
⑷ 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文化體系
(一)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財政為支撐,以公益性文化單位為骨幹,以全體人民為服務對象,以保障人民群眾看電視、聽廣播、讀書看報、進行公共文化鑒賞、參與公共文化活動等基本文化權益為主要內容,完善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實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跨部門項目合作,統籌規劃和建設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堅持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並重,實現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加強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把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設計,拓展投資渠道。完善面向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創建。制定公共文化服務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辦法,明確服務標准和服務規范,加強評估考核。
(二)加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加強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和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建設並完善向社會免費開放服務。鼓勵其他國有文化單位、教育機構等開展公益性文化活動,各類公共場所要為群眾性文化活動提供便利。加快現代科技應用步伐,提高公共文化服務的數字化、網路化水平。以公共圖書館、學校電子閱覽室、社區文化中心為依託,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公益性上網場所。鼓勵扶持少數民族文化產品的創作生產,提高優秀漢語廣播影視節目、出版物等的民族語言譯制量,開展少數民族文字書報刊贈送活動。擴大盲人讀物出版規模,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公共圖書館為依託,建立盲人電子閱覽室。把主要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項目、公益性文化活動納入公共財政經常性支出預算。採取政府采購、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鼓勵各類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鼓勵國家投資、資助或擁有版權的文化產品無償用於公共文化服務。
(三)加快城鄉文化一體化發展。增加農村文化服務總量,縮小城鄉文化發展差距,以農村和中西部地區為重點,加強縣級文化館和圖書館、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設,深入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村電影放映和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擴大覆蓋、消除盲點、提高標准、完善服務、改進管理。大力推進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文化服務網路建設支持和幫扶力度。引導企業、社區積極開展面向農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動,盡快把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努力豐富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建立以城帶鄉聯動機制,合理配置城鄉文化資源,鼓勵城市對農村進行文化幫扶,把支持農村文化建設作為創建文明城市基本指標。鼓勵文化單位面向農村提供流動服務、網點服務,推動媒體辦好農村版和農村頻率頻道,做好主要黨報黨刊在農村基層發行和贈閱工作。扶持文化企業以連鎖方式加強基層和農村文化網點建設,推動電影院線、演出院線向市縣延伸,支持演藝團體深入基層和農村演出。
(四)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以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村鎮文化、校園文化建設為載體,積極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動平台,依託重大節慶活動和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組織開展群眾樂於參與、便於參與的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民閱讀、全民健身活動,推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教文體法律衛生「四進社區」、「送歡樂下基層」等活動經常化。支持群眾依法興辦文化團體,精心培育植根群眾、服務群眾的文化載體和文化樣式。鼓勵文藝工作者、藝術院校學生和熱心文化公益事業的各界人士開展文化志願服務。
圖表:專欄2 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工程(重點文化惠民工程)新華社記者 崔瑩 編制 (一)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構建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創意、競爭力強的現代文化產業體系,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支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為推動科學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加快轉變文化產業發展方式,促進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質量效益型轉變,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實施一批重大項目,推進文化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壯大出版發行、影視製作、印刷、廣告、演藝、娛樂、會展等傳統文化產業,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培育骨幹企業,扶持中小企業,完善文化產業分工協作體系。鼓勵有實力的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並重組,推動文化資源和生產要素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培育文化產業領域戰略投資者。規劃建設各具特色的文化創業創意園區,支持中小文化企業發展。優化文化產業布局,發揮東中西部地區各自優勢,加強文化產業基地規劃和建設,規范建設一批全國文化產業示範區,發展文化產業集群,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的產業支持力度,打造知名品牌。發掘城市文化資源,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建設特色文化城市。發揮首都全國文化中心示範作用。推動文化產業與旅遊、體育、信息、物流、建築等產業融合發展,提升品牌價值,增加物質產品和現代服務業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
(二)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在發展產業和繁榮市場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和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在投資核准、信用貸款、土地使用、稅收優惠、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對外貿易和申請專項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營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和法制環境。加強和改進對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服務和管理,引導他們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健全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鼓勵和引導文化企業面向資本市場融資,促進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源的對接。推動條件成熟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公司通過並購重組做大做強。
(三)推進文化科技創新。發揮文化和科技相互促進的作用,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抓住一批全局性、戰略性重大科技課題,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加快發展文化裝備製造業,以先進技術支撐文化裝備、軟體、系統研製和自主發展,加快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提高我國出版、印刷、傳媒、影視、演藝、網路、動漫遊戲等領域技術裝備水平,增強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依託國家高新技術園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建立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把重大文化科技項目納入國家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支持產學研戰略聯盟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研發制定文化產業技術標准,加快建立文化產品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文化數字化建設工程,改造提升傳統文化產業,培育發展新興文化產業。支持電子信息產業研究開發內容製作、傳輸和使用的各類電子裝備、軟體和終端產品,支撐文化產業發展。
(四)擴大文化消費。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創新商業模式,拓展大眾文化消費市場,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擴大文化服務消費,提供個性化、分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提高基層文化消費水平,引導文化企業投資興建更多適合群眾需求的文化消費場所,鼓勵出版適應群眾購買能力的圖書報刊,鼓勵在商業演出和電影放映中安排一定數量的低價場次或門票,鼓勵網路文化運營商開發更多低收費業務,有條件的地方要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文化消費提供適當補貼。積極發展文化旅遊,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旅遊相結合,提升旅遊的文化內涵,發揮旅遊對文化消費的促進作用,支持海南等重點旅遊區建設。
圖表:專欄3 文化數字化建設工程 新華社記者 崔瑩 編制 (一)培育文化市場主體。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加快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場主體。完成一般國有文藝院團、非時政類報刊社、新聞網站轉企改制,拓展出版、發行、影視企業改革成果,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推動國有文化企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把改革、改組、改造與創新管理結合起來,把深化改革與調整結構、整合資源結合起來,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與推進政企分開、轉變政府職能結合起來,在政府引導下發揮市場機制的積極作用,充分發揮國有文化資本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
(二)深化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按照國家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科學界定文化事業單位的性質和功能,突出公益屬性、強化服務功能、增強發展活力,全面推進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明確服務規范,加強績效評估考核。國家興辦的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美術館等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要創新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運行機制,探索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吸納有代表性的社會人士、專業人士、基層群眾參與管理。深入推進黨報黨刊發行體制改革和電台電視台制播分離改革,進一步完善管理和運行機制,不斷擴大主流媒體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推動一般時政類報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文藝院團等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增強面向市場、面向群眾提供服務能力。
(三)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加快發展各類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打破條塊分割、地區封鎖、城鄉分離的市場格局,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促進文化產品和要素在全國范圍內合理流動。重點發展圖書報刊、電子音像製品、演出娛樂、影視劇、動漫遊戲等產品市場,進一步完善中國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等綜合交易平台。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組織和流通形式,加快建設大型文化流通企業和文化產品物流基地,構建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貫通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路。加快培育產權、版權、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辦好重點文化產權交易所,規範文化資產和藝術品交易。健全文化經紀代理、評估鑒定、投資、保險、擔保、拍賣等中介服務機構,引導行業組織更好地履行協調、監督、服務、維權等職能。
(四)創新文化管理體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強化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推動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理順政府和文化企事業單位關系。完善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結合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堅持社會效益優先,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建立和完善國有文化企業評估、監測、考核體系,加強國有文化資產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探索建立適應三網融合業務發展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健全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推動副省級以下城市完善綜合文化行政責任主體。堅持主管主辦制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執行文化資本、文化企業、文化產品市場准入和退出政策,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完善文化市場管理,堅決掃除毒害人們心靈的腐朽文化垃圾,切實營造確保國家文化安全的市場秩序。加強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工作,完善分類標准和統計指標,規范統計方法,增強統計數據的科學性和可比性。
圖表:專欄4 文化市場建設工程。新華社記者 崔瑩 編制 (一)堅持正確創作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熱情謳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偉大實踐,生動展示我國人民奮發有為的精神風貌和創造歷史的輝煌業績。要引導文化工作者牢記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神聖職責,堅持正確文化立場,認真對待和積極追求文化產品社會效果,弘揚真善美,貶斥假惡丑,把學術探索和藝術創作融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事業之中。堅持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營造積極健康、寬松和諧的氛圍,提倡不同觀點和學派充分討論,提倡體裁、題材、形式、手段充分發展,推動觀念、內容、風格、流派積極創新。把創新精神貫穿文化創作生產全過程,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五四運動以來形成的革命文化傳統,學習借鑒國外文化創新有益成果,兼收並蓄、博採眾長,增強文化產品時代感和吸引力。
(二)推出更多優秀文藝作品。文學、戲劇、電影、電視、音樂、舞蹈、美術、攝影、書法、曲藝、雜技以及民間文藝、群眾文藝等各領域文藝工作者都要積極投身到謳歌時代和人民的文藝創造活動之中,在社會生活中汲取素材、提煉主題,以充沛的激情、生動的筆觸、優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創作生產出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實施精品戰略,組織好「五個一工程」、重大革命和歷史題材創作工程、重點文學藝術作品扶持工程、優秀少兒作品創作工程,鼓勵原創和現實題材創作,不斷推出文藝精品。扶持代表國家水準、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優秀藝術品種,積極發展新的藝術樣式。鼓勵一切有利於陶冶情操、愉悅身心、寓教於樂的文藝創作,堅決抵制低俗之風。
(三)建立健全文化創新機制。建立健全有利於文化工作者深入實際、深入生活、深入群眾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營造有利於文化創新的良好環境。建立以文化生產單位和個人為主體、以優秀文藝作品的市場化開發為重點、以完備的產業鏈和完整的價值鏈為依託、以版權保護為保障的文化創新機制。敏銳反映社會實踐的新領域、表現主體的新變化和受眾的新要求,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手段推動形式創新,催生新的文藝品種,增強文化產品的表現力、感染力和傳播力。
(四)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堅持把遵循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評價作品最高標准,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一起來,形成科學的評價標准。建立公開、公平、公正評獎機制,精簡評獎種類,改進評獎辦法,提高權威性和公信度。加強文藝理論建設,培養高素質文藝評論隊伍,開展積極健康的文藝批評,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影評、戲評、書評、樂評等活動,倡導主流價值取向,引導群眾審美鑒賞,堅決抵制低俗之風,著力凈化文化市場,努力營造文化發展良好環境。加強文藝評論陣地建設,扶持重點文藝評論媒體。加大優秀文化產品推廣力度,運用主流媒體、公共文化場所等資源,在資金、頻道、版面、場地等方面為展演展映展播展覽弘揚主流價值的精品力作提供條件。設立專項藝術基金,支持收藏和推介優秀文化作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積極開展版權保護及相關服務,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
圖表:專欄5 文化精品創作生產工程。新華社記者 孟麗靜 編制
⑸ 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傳播體系
(一)加強重要新聞媒體建設。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牢牢把握正確導向。以黨報黨刊、通訊社、電台電視台為主,整合都市類媒體、網路媒體等宣傳資源,調整和完善媒體的布局和結構,構建統籌協調、責任明確、功能互補、覆蓋廣泛、富有效率的輿論引導格局,不斷壯大主流輿論,提高輿論引導的及時性、權威性和公信力、影響力。建立健全自律和他律機制,引導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秉持社會責任和職業道德,真實准確傳播新聞信息,自覺抵制錯誤觀點,堅決杜絕虛假新聞。深入推進「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活動,形成長效機制。推進重點媒體擴大信息採集和產品營銷網路。
(二)加強新興媒體建設。認真貫徹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加強互聯網等新興媒體建設,鼓勵支持國有資本進入新興媒體,做強重點新聞網站,形成一批在國內外有較強影響力的綜合性網站和特色網站,發揮主要商業網站建設性作用,培育一批網路內容生產和服務骨幹企業。打造一批具有中國氣派、體現時代精神的網路文化品牌。引導網路文化發展,實施網路內容建設工程,推動優秀傳統文化瑰寶和當代文化精品網路傳播,製作適合互聯網和手機等新興媒體傳播的精品佳作,鼓勵網民創作格調健康的網路文化作品。廣泛開展文明網站創建,推動文明辦網、文明上網,督促網路運營服務企業履行法律義務和社會責任。加強對社交網路和即時通信工具等的引導和管理,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網路環境。依法懲處傳播有害信息行為,深入推進整治網路淫穢色情和低俗信息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網路違法犯罪。加大網上個人信息保護力度,建立網路安全評估機制,維護公共利益和國家信息安全。加強外文網站及海外本土化網站建設,增強對外展示傳播中華文化的能力。推動下一代互聯網建設,積極發展與三網融合相關的新技術新業務。
(三)加強文化傳播渠道建設。積極推進下一代廣播電視網、新一代移動通信網路、寬頻光纖接入網路等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三網融合,創新業務形態,發揮各類信息網路設施的文化傳播作用,實現互聯互通、有序運行。在確保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與電信企業可探索多種合資、合作經營模式。整合全國有線電視網路,基本實現全程全網,跨部門集成文化資源、產品和服務。加快電影院線建設,大力發展跨區域規模院線、特色院線和數字院線。加快文藝演出院線建設,推動大中城市演出場所連鎖經營。加快大型骨幹企業出版物發行跨地區整合和農村銷售網點建設,建設以大城市為基礎、中小城市相配套、貫通城鄉的出版物發行網路。
圖表:專欄6 傳播體系建設工程。新華社記者 孟麗靜 編制 (一)提高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水平。健全文物普查、登記、建檔、認定製度,開展可移動文物普查,編制國家珍貴文物名錄。加強世界文化遺產、大遺址和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維修、巡察養護及管理機構建設,開展工業遺產、元代以前木構建築、鄉土建築、文化線路、文化景觀等文化遺產的調查與保護,加強基本建設中的考古和文物保護,加大館藏文物、水下文物的保護力度,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強中華文明起源研究和成果宣傳,在考古研究中積極應用高新技術。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建設,編制保護規劃,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群眾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加強文物市場法規體系建設,建立文物鑒定準入和資格管理制度,引導規范民間收藏。強化文物安全防範設施,提高文物安全防範能力。
(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建檔制度和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製度,編制非物質文化遺產分布圖集,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保護體系,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分類保護標准和規劃。對瀕危項目和年老體弱的代表性傳承人實施搶救性保護,對具有一定市場前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實施生產性保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集聚區實施整體性保護。加大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統籌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不斷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科學化水平。
(三)拓展文化遺產傳承利用途徑。正確處理保護與利用、傳承與發展的關系,促進文化遺產資源在與產業和市場的結合中實現傳承和可持續發展。鼓勵各地積極發展依託文化遺產的旅遊及相關產業,發展特色文化服務,打造特色民族文化活動品牌。推動文化遺產信息資源、數字資源開發利用,提升中華文明展示水平和傳播能力。鼓勵對工業遺產、文化景觀、考古遺址公園進行綜合開發利用。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宣傳,深入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依法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推動文化遺產教育與國民教育緊密結合。深入挖掘民族傳統節日的文化內涵,廣泛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活動,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
圖表:專欄7 文化遺產保護工程新華社記者 孟麗靜 編制 (一)加強對外文化交流。整合社會科學、文學藝術、新聞、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版權、民族、僑務、體育、旅遊等資源,充分利用多邊和雙邊機制,開展國家文化年、中國文化節、「感知中國」等品牌活動,推廣中華春節文化,打造「歡樂春節」等文化交流新品牌。實施對外文化合作及援助,扶持和加強邊疆地區與周邊國家和區域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加快推進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和孔子學院建設,形成展示、體驗並舉的綜合平台。制定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和優秀人才走出去規劃。鼓勵代表國家水平的各類學術團體、藝術機構在相應國際組織中發揮建設性作用,組織對外翻譯優秀學術成果和文化精品。構建人文交流機制,把政府交流和民間交流結合起來,發揮非公有制文化企業、文化非營利機構在對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僑胞積極開展中外人文交流。建立面向外國青年的文化交流機制,設立中華文化國際傳播貢獻獎和國際性文化獎項。積極吸收借鑒國外優秀文化成果,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學習借鑒一切有利於加強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有益經驗、一切有利於豐富我國人民文化生活的積極成果、一切有利於發展我國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經營管理理念和機制。
(二)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實施文化走出去工程,完善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政策措施,進一步扶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完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和中介機構,形成一批有實力的文化跨國企業和著名品牌。扶持文化企業開展跨境服務和國際服務外包,生產製作以外需為取向的文化產品。擴大版權貿易,保持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出口持續快速增長,支持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動畫片等出口,擴大印刷外貿加工規模。扶持優秀國產影片進入國外主流院線,國產游戲進入國際主流市場,數字出版拓展海外市場,開發一批在境外長期駐場或巡迴演出的演藝產品,逐步改變主要文化產品進出口嚴重逆差的局面。積極擴大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規模,推動開拓國際市場。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資源,充分運用高新技術手段提升我國文化產品的表現形式和質量,開發國外受眾易於接受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加強國際文化產品和服務交易平台及國際營銷網路建設,辦好重點國際性展會。發展對外文化中介機構,培育專業貿易公司和代理公司,構建完整有效的投資信息平台和文化貿易統計分析體系。積極參與國際文化貿易規則的制定。充分利用香港、澳門區位優勢,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
(三)擴大文化企業對外投資和跨國經營。鼓勵具有競爭優勢和經營管理能力的文化企業對外投資,興辦文化企業,經營影院、出版社、劇場、書店和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鼓勵從事具有中國特色的影視作品、出版物、音樂舞蹈、戲曲曲藝、武術雜技和演出展覽等領域的文化企業採用多種形式開拓海外市場。吸收外資進入法律法規許可的文化產業領域。鼓勵文化單位同國外有實力的文化機構進行項目合作,學習先進製作技術和管理經驗。
圖表:專欄8 中華文化走出去工程。新華社記者 孟麗靜 編制 (一)造就高層次領軍人物和高素質文化人才隊伍。遵循文化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建立和完善有利於優秀人才健康成長和脫穎而出的體制機制,加快構建一支門類齊全、結構合理、梯次分明、素質優良的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者隊伍。繼續實施「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建立重大文化項目首席專家制度,造就一批人民喜愛、有國際影響的名家大師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加強專業文化工作隊伍、文化企業家隊伍建設,扶持資助優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課題、領銜重點項目,抓緊培養善於開拓文化新領域的拔尖創新人才、掌握現代傳媒技術的專門人才、懂經營善管理的復合型人才、適應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國際化人才。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多渠道吸引海外優秀文化人才。積極支持高層次人才創辦文化企業,完善實施知識產權作為資本參股的措施,實施扶持創業優惠政策。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抓緊設立國家級文化榮譽稱號,表彰獎勵成就卓著的文化工作者。
(二)加強基層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實施基層文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完善機構編制、學習培訓、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優秀文化人才服務基層。完善基層優秀人才發現培養機制,配好配齊鄉鎮、街道黨委宣傳委員、宣傳幹事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專職人員,提高隊伍建設科學化水平。積極推進大學生「村官」計劃,鼓勵到基層從事宣傳文化事業。設立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崗位,對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報考文化部門公務員、相關專業研究生實行定向招錄。重視發現和培養紮根基層的鄉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鼓勵和扶持群眾中涌現出的各類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動積極分子,促進他們健康成長、發揮積極作用。制定西部地區基層宣傳文化人才隊伍支持計劃,對西部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人才隊伍建設予以重點扶持。
(三)建立完善文化人才培訓機制。建立健全分類培訓的宣傳思想文化人才培訓體制機制,制定實施各類人才培訓計劃。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實施高端緊缺文化人才培養計劃,搭建文化人才終身學習平台。依託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定點大型企業,發揮人民團體的作用,加強文化人才政治素養和道德素質教育,開展任職培訓、崗位培訓、業務培訓、技能培訓。完善人才掛職鍛煉、調研采風、國情考察制度。完善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機制,深化職稱評審改革,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施展才幹創造有利制度環境。重視發現和培養社會文化人才。對非公有制文化單位人員評定職稱、參與培訓、申報項目、表彰獎勵同等對待,納入相應人才培養工程。建立完善文化領域職業資格制度。
(四)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和作風建設。引導廣大文化工作者加強自身修養,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範者,努力成為優秀文化的生產者和傳播者。引導文化工作者特別是名家名人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增強社會責任感,弘揚科學精神和職業道德,發揚嚴謹篤學、潛心鑽研、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風尚,努力追求德藝雙馨,堅決抵制學術不端、情趣低俗等不良風氣。積極支持文化工作者特別是文化名家、中青年骨幹深入實際、深入生活、深入群眾,拜人民為師,增強國情了解,增加基層體驗,增進群眾感情。
圖表:專欄9 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工程。新華社記者 孟麗靜 編制
⑹ 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的主要任務
以實現跨越式發展為主題,以優化結構布局、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培育文化企業、擴大文化消費、推進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特色文化產業為重點,加強內容引導,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全面提升文化產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推出一批內容健康向上、深受群眾喜愛、市場佔有率高的中國原創文化產品,努力滿足人民多樣化精神文化需求,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必須毫不動搖地支持和壯大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毫不動搖地鼓勵和引導各種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健康發展,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塑造培育文化市場主體,提高文化產業活力和競爭力,促進各類文化企業協調發展。
1.培育骨幹文化企業
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加快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改革,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培育合格市場主體。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在發展產業和繁榮市場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扶持、規范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在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投融資、稅收優惠、人才引進、獎勵表彰、土地使用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一視同仁,營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和法制環境。鼓勵有實力的文化企業以資本為紐帶,實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跨媒體兼並重組,形成一批有影響、有品牌、有競爭力的企業或企業集團,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文化航母」。
2.扶持中小文化企業
通過政府采購、信貸支持、加強服務等多種形式扶持中小文化企業發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企業群體。簡化創辦手續,降低准入門檻,支持個體創作者、文化工作室、民辦非企業文化機構、文化產業專業合作社發展。鼓勵各類中小文化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強化特色經營、特色產品和特色服務。培育文化產權鑒定、評估、拍賣、經紀等機構,大力發展演藝經紀、票務銷售、會展策劃、版權代理、創意設計等文化企業。 推動文化產業結構調整,提升文化生產的品質和效益,促進文化產業轉型升級,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加快由注重數量擴張的規模增長轉變到更加註重質量效益的內涵提高。
1.鼓勵集聚發展
建設10家左右高起點、規模化、代表國家水準和未來發展方向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和一批集聚效應明顯的文化產業示範基地。開展特色文化產業示範區創建工作,在特色文化資源富集地區,培育100個左右特色鮮明、主導產業突出的特色文化產業集群和一大批特色文化產業鄉鎮。
2.促進產業融合
建立健全產業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優化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環境,促進文化與旅遊、體育、信息、物流、工業、建築、會展、商貿、休閑等行業融合,提高國民經濟的文化附加值。支持各類企業加大創意設計投入,提升紡織、輕工、包裝等行業的文化內涵,推動創意設計向傢具、家電、家紡、家飾生產延伸。打破文化產業門類的邊界,促進不同文化行業之間的聯姻融合,整合各種資源,延伸文化產業鏈。
3.打造文化品牌
強化品牌意識,以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為依託,培育300家左右品牌文化企業。開展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影響力評價活動,激勵示範基地爭創一流、擴大影響、打造品牌。打造10個左右社會影響大、綜合效益高的文化會展和節慶活動。完善傳統工藝、技藝的認定保護機制,保護創意設計知識產權。建立健全品牌授權機制,建立文化品牌營銷推廣平台,擴大優秀品牌產品生產銷售。
4.加強引導調控
注重引導調控,防止盲目投資、一哄而上,推動文化產業從數量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加強對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布局的統籌規劃,堅持命名和認定的標准,嚴格控制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數量,強調文化內容,突出各自特色,提高發展水平。規范各類文化產業博覽會的舉辦,防止盲目跟風、過多過濫,造成資源浪費。 鼓勵東中西部地區根據資源稟賦和功能定位,確立文化產業發展重點,發揮各自優勢,依託大型城市和城市群建設文化產業帶,支持中小城市和農村發展特色文化產業群,形成區域、城鄉文化產業協調發展格局。
1.加強文化產業區域布局
支持東部地區加快發展動漫遊戲、創意設計、網路文化、數字文化服務等行業,培育科技型文化產業集群。引導中西部地區及限制開發的主體功能區,依託當地豐富的文化資源,重點發展演藝、文化旅遊、藝術品、工藝美術、節慶會展等文化產業,走特色化、差異化、集聚化發展之路。結合國家各項區域性專項規劃,主動將文化產業發展納入區域發展總體框架,加快發展地方特色文化產業。
2.統籌城鄉文化產業發展
發掘城市文化資源,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建設特色文化城市。支持大型城市和城市群發揮技術、人才、資金密集優勢,加快發展新興文化業態,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的文化創意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發揮首都全國文化中心的示範作用。鼓勵大型城市和城市群科學制定功能區域規劃,形成各具特色、合理分工、重點突出的文化產業空間布局。支持中小城市完善文化消費基礎設施,利用特色文化資源打造產業亮點。鼓勵資源型城市合理利用其閑置舊廠房、廢棄工業設施等,發展創意設計、演藝、會展、文化旅遊等文化產業項目。鼓勵發展農村手工藝品、民間演出和鄉村文化旅遊,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文化產業鄉鎮和文化產業特色村,擴大農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
3.培育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
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資源,通過規劃引導、政策扶持、典型示範等辦法,引導特色文化產業有序聚集,發展壯大一批特色明顯、集聚度高的特色文化產業基地。鼓勵各地積極發展依託文化遺產的旅遊及相關產業,打造一批特色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一批民族演藝、文化旅遊、工藝美術等文化產業集群,著力推進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等重大項目,增強特色文化產業群發展的聚集力、輻射力和競爭力。 始終堅持正確的文化產品創作生產方向,加強內容引導和建設,建立以文化企業和個人為主體的文化創新機制,努力營造有利於文化創新的良好環境,不斷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
1.堅持正確創作生產方向
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真正從群眾需要出發,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優良傳統,吸收借鑒世界有益文化成果,著力提升文化產品的內涵和質量,推出更多深受群眾喜愛、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精品力作。引導廣大文化產業工作者和文化企業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認真對待和積極追求文化產品社會效果,弘揚真善美,貶斥假惡丑,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在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2.鼓勵文化創新
把創新精神貫穿文化創作生產全過程,把傳統元素與時尚元素、民族特色與世界潮流結合起來,增強文化產品時代感和吸引力,創作生產更多優秀原創文化產品。採取表彰獎勵、政策扶持等多種方式,鼓勵文化工作者深入生活,創作生產反映時代精神、積極向上、富於感染力的作品。鼓勵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不斷推動文化內容形式、傳播手段創新,提高產品研發和原創能力。重點支持具有鮮明民族特色、時代特點的優秀原創動漫產品創作。充分利用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基金,加大對文化內容創新的支持力度,引導文化產品創作生產。
3.完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
堅持把遵循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評價文化產品的最高標准,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一起來,形成科學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做好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評選工作,建立公開、公平、公正評獎機制,提高權威性和公信度,引導中國動漫產業發展方向。加大優秀文化產品推廣力度,支持展演展映展播展覽弘揚主流價值的精品力作。實施國家動漫精品工程,支持和鼓勵優秀動漫原創產品的播出、演出、出版和展覽等活動。 把擴大文化消費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擴大文化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以優質、豐富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吸引消費者,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增強文化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1.培育文化消費習慣
營造良好的文化消費環境和氛圍,轉變城鄉居民文化消費觀念,提高文化消費自覺性和積極性。鼓勵實施文化消費補貼制度,引導城鄉居民文化消費,有條件的地方要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文化消費提供適當補貼。鼓勵在商業演出中安排一定數量的低價場次或門票,鼓勵網路文化運營商開發更多低收費業務。發揮文化精品的市場影響力和帶動力,激活文化消費市場。
2.改善文化消費條件
發展文藝演出院線,支持建設、改造劇院等文化消費基礎設施。提高基層文化消費水平,引導文化企業投資興建更多適合群眾需求的文化消費場所。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類文化設施,鼓勵機關、學校和部隊的文化設施面向社會開放。加快全國文化票務網路建設。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組織和流通形式,構建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貫通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路。積極開發文化消費信貸產品,活躍文化消費市場。
3.促進文化消費升級
拓展大眾文化消費市場,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提供個性化、分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加強文化市場需求和消費趨勢預測研究,引導文化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挖掘節假日和各類節慶活動的文化內涵,提升豐富其文化內容和形式。大力開發適宜互聯網、移動終端等載體的網路文化產品,促進動漫遊戲、網路音樂娛樂等數字文化內容的消費。提升城市文化消費的質量和層次,促進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加強農村文化網點建設,擴大農村文化消費。 科技創新是文化發展的重要引擎。要發揮文化和科技相互促進的作用,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支持產學研戰略聯盟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1.加強對傳統文化產業的技術改造
促進演藝、娛樂、藝術品、工藝美術、文化會展、創意設計等傳統文化產業的科技含量的提高,加快演藝、娛樂等行業基礎設施的改造更新,鼓勵研發與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型數字娛樂、音響、燈光和舞台技術裝備。促進院線經營、文化旅遊、票務銷售、藝術品經營的信息化、數字化和標准化。支持現代科技成果向傳統文化產業的轉移與應用,加快推進傳統文化產業在內容、形式、方式和手段等方面的創新。抓住三網融合、雲計算、物聯網等發展機遇,提升文化產業各行業技術水平。
2.加快推進新興文化產業發展
推動出台相關的政策措施,促進動漫、游戲、網路文化、數字文化服務等新興文化業態加快發展,不斷提高新新興文化產業對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貢獻。重點加強與新興文化業態密切相關的數字技術、數字內容、網路技術等高新技術的研發,提升文化產品多媒體、多終端傳播的製作能力。擴大網路音樂、網路動漫、網路藝術品、網路演出等在線和移動生產銷售。鼓勵網路企業、IT企業和通信企業參與網路文化內容產品的生產和經營。
3.發揮科技項目的支撐引領作用
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把重大文化科技項目納入國家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加強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實現文化產業重大技術突破和集成創新。部署實施若干個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大項目,在國家文化與科技融合聯合行動計劃、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和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計劃中,安排實施一批文化產業科技項目。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中,加強對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的支持,促進文化企業的技術應用與成果轉化。
4.推進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推動企業成為創新主體,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認定20家左右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企業,支持產學研戰略聯盟的發展。依託國家高新技術園區、現代服務業產業化基地、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和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建立各具特色的國家級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基地。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和文化科技龍頭企業,在演藝、文化資源數字化、動漫遊戲、網路文化等領域,建設5個左右部級重點實驗室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支持建設一批示範性的文化產業公共技術平台,對服務功能突出的平台給予資助和獎勵。 積極聯合有關部門,實施一批帶有全局性、引導性、公共性、基礎性、示範性的重大工程,增強政府引導調控和公共服務能力,加強內容引導示範,促進產業集聚、企業孵化和人才培養,推進產業和產品升級,提升產業總體素質,增強產業發展後勁。 專欄 文化產業重點工程 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工程:推動特色文化城市和特色文化產業示範區建設,引導各地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地、園區和文化產業群,提升文化產業的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發展水平。
文藝演出院線建設工程:打破地域界限、市場分割,降低演出流通成本,推動主要城市演出場所連鎖經營,實現演藝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和高科技化。
文化產業公共平台建設工程:整合集成各類資源,提供可共享共用的基礎設施、技術設備、信息資源和中介服務,降低文化企業的創業和運營成本,形成集聚和規模效應。
國家數字文化產業創新工程:選擇數字文化產業中關鍵和共性技術進行重點攻關,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數字文化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數字文化產業重大技術應用示範項目,加快文化企業數字化網路化信息化進程。
國產動漫振興工程:加大對原創動漫遊戲產品的扶持力度,支持重點動漫企業和動漫產業園區發展,大力發展網路動漫、手機動漫等新媒體動漫。從技術研發、人才培養、文化內涵等方面引導動漫遊戲產業的發展方向。推動中國動漫遊戲城(北京)和國家動漫產業綜合示範園(天津)建設。
國家動漫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建設一批國家級動漫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在動漫產業集聚區建立動漫技術設備、公共技術服務支撐體系和共享機制,為動漫企業提供高品質動漫產品製作支持,推動動漫領域自主創新的關鍵技術研發。
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推進工程:培育服務於文化產業的金融市場主體,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推廣,建立便捷的文化產業融資渠道,實施文化產業金融人才培養工程,推進文化產業投融資理論研究,建設文化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台。
文化產業項目服務工程:繼續豐富國家文化產業項目資源庫,擴大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及投融資項目的交易量,使其成為文化產業信息交流、項目合作、產品交易的綜合平台,促進投資便利化。
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在藏羌彝地區實施一批具有帶動示範作用的文化產業項目,把民族文化資源優勢變為經濟優勢,擴大民族地區就業,促進文化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深入貫徹落實《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促進文化產業與金融業全面對接,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提升文化產業金融服務,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
1.推進銀行業全面支持文化產業
鼓勵銀行類金融機構積極開發適合文化產業的信貸產品,鞏固和深化部行合作機制,加大文化產業信貸投放。創新文化產業授信模式,打造文化產業全產業鏈信貸融資體系。積極開展文化產業資產託管、投資理財、支付結算等配套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積極開展文化產業消費金融業務,提升文化消費層次,擴大文化消費規模。鼓勵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綜合利用多種金融業務和金融產品與文化企業對接。
2.發揮資本市場作用
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優質文化企業利用公開發行股票上市融資,擴大文化產業直接融資規模。加強文化企業上市的培育儲備和推薦機制,形成「儲備一批、培育一批、申報一批、發行一批」的文化企業上市梯次推進格局,培育30家上市文化企業。支持國有文化企業吸引社會資本進行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引導文化企業科學利用期權、期貨等多形式金融衍生品。探索文化企業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工作。
3.促進文化產業投資
充分發揮投資拉動作用,鼓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培育文化產業領域戰略投資者。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和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積極發揮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等骨幹投資機構的示範引導作用,培育文化產業領域機構投資者,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積極進入新興文化業態。
4.完善文化產業投融資配套服務
推動文化產業保險市場建設,創新文化產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總結和推廣文化產業試點險種。加強對重點文化產權交易所的指導,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依法規范、健康有序」的原則引導文化產權交易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探索完善文化類無形資產確權、評估、質押、流轉體系,為文化企業提供專業化、綜合性的投融資服務。探索創新文化產業擔保方式,建立多層次文化企業投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 以培養高素質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為重點,建設文化產業人才教育培訓機構,完善在職人員培訓制度,鼓勵高等院校開設文化產業相關專業,全面提高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 1.加強培訓教育
創辦中國文化產業研究院,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推動文化產業學科建設,以學歷教育形式不斷壯大文化產業人才隊伍。支持舉辦高級研修班、EMBA班、在職進修班,以非學歷教育形式不斷提升文化產業人才質量和水平。積極探索政府、高校、院所、企業合作培養機制,建立一批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基地和文化產業創業園、孵化器,促進產學研一體化。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加強與各國文化產業界的交流,培養國際化人才。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和作風建設,增強廣大文化產業從業者社會責任感。
2.完善人才政策
通過文化名家工程等國家重點人才工程計劃,培育一支政治素質過硬、經營管理能力強的文化企業家隊伍,造就一批文化經管名家。鼓勵各地制定文化產業戰略人才指導目錄,積極推動入選人才享受國家高科技人才的同等待遇,優先推薦進入國家各類人才計劃。健全人才使用、流動、激勵、保障機制,採取簽約、項目合作、知識產權入股等多種方式集聚文化人才。完善文化產業人才分類界定,推進職業技能鑒定和職業資格認定。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加大對民營文化企業優秀人才的政策支持,解決落戶、住房、醫療和子女教育等實際問題。 根據「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和服務職能,大力推動對外文化交流與對外文化貿易促進工作的有機結合,積極推動文化企業和文化產品走向國際市場,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和中介機構,打造一批國際知名文化品牌,增強中華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響力。
1.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
完善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政策措施,利用政府對外文化工作平台,積極推動文化產業「走出去」。支持代表中華優秀民族文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的文化企業和產品進入國際市場,重點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演藝、動漫、游戲、藝術品、工藝美術、網路文化等領域產品和服務的出口。建立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資源庫,修訂完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聯合商務部等部門發布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目錄。不斷完善對外文化貿易統計工作。簡化審批手續,推動出口便利化,在重點出口地區建立對外文化貿易基地。
2.鼓勵文化企業開拓境外市場
鼓勵文化企業通過獨資、合資、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在境外興辦文化實體、設立分支機構,實現文化企業在境外的落地經營。加強對海外文化產業、市場的深度分析,建立國際文化市場的信息收集、編輯、研究和發布機制,協助企業了解國際市場動態,擴大海外營銷網路。積極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境外國際大型展會和文化活動,協助提升在國內舉辦的文化博覽會和交易會的國際化運營能力。充分發揮駐外使領館文化處(組)、海外中國文化中心等駐外文化機構的作用,積極指導、協助文化企業開拓海外市場。
3. 加強國際文化產業交流合作
實施國際市場區域開發戰略,積極參與國際文化產業對話,建立、參與政府間國際文化產業領域雙邊和多邊對話與合作機制,參與國際文化貿易規則制定,不斷增加國際話語權。鼓勵文化企業同國外有實力的文化機構進行項目合作,鼓勵引進適合我國市場需求的國外優秀文化產品,豐富我國文化市場,同時積極學習國外先進的製作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提升我國文化產業面向國際市場的綜合能力。
⑺ 體育產業「十二五」規劃的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培育體育市場主體。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政策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等職能,加快從「辦體育」向「管體育」轉變。按照國家總體部署,推動國有經營性體育事業單位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按照管辦分離的原則,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運作,積極探索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重大體育賽事和體育活動的市場化運作機制。鼓勵各地建立健全體育產業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
(二)加快體育市場法制化、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建立體育市場監管隊伍,明確管理職能,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體育市場規范發展。建立健全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行政許可制度,依法確定嚴格、規范、公開、透明的准入和開放條件、技術要求和服務規程,加強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加強體育經營活動的安全監管,按照國家和行業標准實施監督檢查及產品質量檢測,確保設施設備、服務條件、管理制度符合要求,確保消費者權益。加快制定各類體育標准,建立體育標准體系。推行體育服務質量認證制度,建立和完善體育服務規范,提高體育服務水平。開展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提高體育服務從業人員的服務意識和專業水平。
(三)加大體育產業投融資支持力度。拓寬體育產業發展資金來源渠道。加大財政對體育產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通過設立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或爭取其他專項資金,採用貸款貼息、項目補貼、後期贖買和後期獎勵等方式,對符合政府重點支持方向的體育產品、項目和企業給予扶持。鼓勵民營資本和外商資本投資體育產業,支持有條件的體育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籌措發展資金。鼓勵金融機構適應體育產業發展需要,開發新產品,開拓新業務。積極探索創建體育產業發展基金和體育企業融資擔保體系。
(四)落實相關稅費優惠政策。積極爭取在體育贊助、體育捐贈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推動體育產業企業的水、電、氣、熱等基本費用收費標準的調整。體育贊助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支出,可以按照稅法規定扣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公益性體育組織捐贈財產,依照有關規定,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鼓勵社會力量捐資設立體育類基金會,鼓勵境內外組織與個人向基金會提供捐贈和資助。
(五)創新體育場館運營機制。積極完善政策,健全機制,探索運營管理的新模式。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的原則,在規劃建設階段要考慮綜合利用、多功能使用的要求,為場館的日後運營、維護和管理創造條件。通過建立體育場館商業圈,延伸產業鏈,實現產業互補,增強持續發展能力。推進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扶持體育場館運營專業機構,提高體育場館經營管理水平。積極探索體育場館冠名等無形資產開發形式,拓展場館收入來源。
(六)支持和規范職業體育發展。充分認識、高度重視發展職業體育對於促進經濟發展、創新和豐富體育發展模式、推動體育運動普及與提高方面的作用,按照職業體育發展規律,積極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職業體育的發展方式。從中國的國情和項目特點出發,借鑒國外發展經驗,加強項目協會和職業俱樂部的基礎建設和規范建設,嚴格職業體育俱樂部的准入標准,健全職業體育賽事,促進職業體育規范健康發展。積極推動建立政府依法監管、協會管辦分離、俱樂部自主運作的中國特色職業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探索研究推動職業體育發展的扶持政策。
(七)加快實施品牌戰略。大力支持體育企業創建自主品牌,有計劃、有重點地實施品牌戰略。引導體育用品生產企業增加科技投入,加大自主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打造體育用品世界品牌。鼓勵體育服務企業與生產企業合作,實現服務品牌帶動產品品牌推廣、產品品牌帶動服務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動。積極鼓勵和扶持知名體育健身企業做大做強,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體育健身品牌。積極推進體育賽事營銷和管理的創新,大力培育具有中國特色的體育賽事品牌。
(八)加強體育無形資產開發和保護。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賽事和活動的名稱、標志、版權等無形資產的開發,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完善中國奧委會、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等體育社團的市場開發模式,理順和明確各相關主體在市場開發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強化知識產權對體育產業發展的導向作用,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積極探索體育無形資產開發模式。
(九)抓好體育產業人才培養工作。加大體育產業人才培養力度,結合《全國體育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重點培養管理、經營、中介、科研等高層次體育產業人才。鼓勵多方投入,開展各類體育產業培訓,多渠道培養復合型體育產業人才。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展體育產業人才的培養、培訓工作,為體育產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儲備。加強現有體育產業從業人員的崗位職業培訓,建立體育產業專業人員資質認證制度,提高體育產業從業人員素質。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加強對體育產業工作的領導。建立多部門合作的體育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切實將體育產業納入各地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級體育部門要堅持體育事業與體育產業協調發展的原則,採取有效的措施,加強體育產業管理隊伍組織機構建設,要把體育產業工作作為衡量體育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各級體育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進一步明確「十二五」期間本地區體育產業發展的基本任務、工作目標和保障措施,准確把握工作重點,明確職責分工,做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和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級體育部門要提高服務水平,動員和引導社會的廣泛參與。進一步加大體育產業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法制環境和社會氛圍,加快體育產業發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