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辦土地使用權
① 去哪辦理土地證過戶手續
可抄以去國土局辦理。襲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② 土地證去哪辦都需要什麼證件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土地證書是土地權利人依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利的法律憑證,一套住房應當擁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兩證齊全才算獲得了完整的權利。
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
一般商品房土地證辦理需要提交以下幾種材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一般商品房為購房合同)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坐標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一般商品房為房產證)
(6)法律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減免稅憑證
(7)《土地登記法》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應提供材料中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坐標,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技術單位進行地籍調查獲得。
(2)去哪辦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證件種類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截止2015年3月,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2003年,中國開始頒發林權證,其四項權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權益。
③ 土地確權證去哪裡辦理
當地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
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專》第十六條的規定,確屬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土地管理部門做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④ 怎樣辦理土地使用權
你好:
1、如果是集體土地的話,可以和土地所有集體簽訂土地租賃內合同即可,但辦廠還需要通過容主管部門批准;
2、如果是國有土地,則需要立項經發改局批准,設計經建設局批准,土地經土地局拍賣出讓才可以辦理土地使用證。
⑤ 土地使用證去哪個部門辦理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土地被荒廢,特別是在農村地區,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是國家大力提倡的,國家還給土地使用者提供補償,對於土地使用證方面,國家法律有明確的規定,不能隨意使用土地,那麼土地使用證在什麼部門辦理呢?下面律圖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土地證辦理流程: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二、辦理土地使用證需要哪些手續
a、身份證復印件、相關合法手續(如私人建房呈報表等)。若是1982年2月14日前的需提供沿革證明。
b、如系村民的,則由一市國土資源所安排測量隊測量。
c、若實地測量與合法手續一致,應填寫相關表格,若不符,則作退件處理。
d、辦理土地證由一市資源所負責辦理,辦理完成後將會以簡訊等方式通知。
三、土地使用證在什麼部門辦理
您需要帶以下材料:
1、申請(由窗口提供、轉、受讓雙方蓋章)。
2、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購買人身份證復印件。
4、原房主房產、身份證復印件。
⑥ 怎麼辦理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證》的辦理分類:
一、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證」的辦理
由住房戶和原使用土地單位到轄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依法辦理;如原用地單位已不存在,住房戶可和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現在實際使用原單位土地的單位,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如果住房由居委會管理,住戶可和居委會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
二、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證」的辦理
由住房戶和開發商共同到所在轄區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住房戶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售房合同或單位售房證明或房產證。
如果城鎮居民的工作單位或房屋開發商沒有給房屋產權人辦理住房「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人可向工作單位或開發商提出要求。仍不辦理的,可向所在轄區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舉報。
辦證時間:
工作日隨到隨辦。
需要的材料: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復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6)去哪辦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證》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利」的侵犯。
《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
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
⑦ 土地使用證在哪辦理
在國土所辦理,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辦理程序如下: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復印件。
3、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建設用地批准書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6、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復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7)去哪辦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一、土地使用證的查詢方法:
1、到當地國土部門查詢,要注意看證書是否辦理出讓。現在的出讓金標准較高。國土資源部發過一個文,自然人可是憑自己的身份證查詢土地宗地的登記情況。
2、系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權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辦證中心,申請調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二、土地使用證的補辦方法:
1、到國土所去查檔案,找到檔案之後登報掛失,聲明以前的土地使用證作廢。
2、掛失到期後由國土所派人去重新丈量,土地面積、填表、畫圖。
3、有一張地籍法人身份證明,需村委會主任簽字、和他的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鄰居的簽字、身份證復印件各一張。
4、再就是等待國土所的人拿市局去審批,最後發證、這一切是不收費。
三、土地使用證的轉讓費用:
1、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轉讓)給第三者時,就其轉讓土地交易額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或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出租給其他使用者時,就其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
2、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
3、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4、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
5、土地開發費,是指每公頃居住區用地開發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測算投資,包括征地、拆遷、各種補償、平整土地、敷設外部市政管線設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項費用。
參考資料:網路-土地使用證
⑧ 如何辦理房產土地證,辦理的地點在哪裡,是否需
首先要搞清楚你所取得的房屋是否有國土證(總證),如果有(通常情況下有土地證才會有房產證),你可以根據國土證(總證)直接向國土部門申請分戶。如果沒有,那麼要看該房屋是什麼個情況,比如說該房屋為原來很早以前的房屋,當時只辦理了房產證而沒有辦理土地證的,那麼你現在就可以向當地國土部門申請補辦土地證,並且還要補繳土地出讓金,以便完善土地手續取得土地證。
辦理房產證需要的材料: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 . 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8)去哪辦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
土地證的作用就是擁有該地塊的合法使用權,受法律的保護。土地證上會註明該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質、用地面積、使用者等相關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權轉讓、作價出資、出租或抵押。
(1)按約定或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
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2)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3)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將土地使用權評估作價後,作為資本出資或入股,用於合資、合作、聯營等,並按出資數額行使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的行為。
(4)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5)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⑨ 辦住房的土地使用證去哪裡辦需要哪些證件
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
(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一級市場)
1、所需資料:a、企業工商執照(復印件);b、法人機構代碼證(復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d、規劃許可證與規劃紅線圖;e、企業的入
園協議(復印件);f、出讓宗地界址圖;g、宗地界址圖;h、招、拍、掛的資料和成交確認書;i、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j、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繳訖憑證(帶原件現場查驗後復印);k、契稅繳訖憑證;l、土地審批單;m、土地徵用的證明材料。
(二)二級市場辦證 1、所需資料:a、轉、受讓雙方企業工商執照(復印件);b、轉、受讓雙方法人機構代碼證(復印件);c、轉、受讓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d、規劃許可證與規劃紅線圖;(復印件)e、轉讓協議;f、轉讓宗地界址圖;g、宗地界址圖;h、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繳訖憑證(帶原件現場查驗後復印);i、其它稅費繳訖憑證;j:轉讓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k、協辦函(國土分局)
(三)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1、所需資料:a、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審批單;b、省、市、縣土地徵用審批單;c、土地徵用經線圖或國有土地劃拔、出讓、轉讓宗地圖;d、建設用地規劃審批單、建設工程規劃審批單;e、建設用地放線,驗線單;f、建設項目產項文件、批復;g、建築布局平面圖、建築設計平面圖;建設用地申請報告;h、土地使用證的復印件、法人身份證明(已具備第h項資料的不需要第a、b項資料。
(四)辦理(土地抵押)他項權證 1、所需資料:a、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企業工商執照(復印件);b、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法人機構代碼證(復印件);c、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d、貸款(抵押)合同e、土地評估(備案);f、協辦函(國土分局)。
辦證費用
每戶需交納權屬調查費、土地證書工本費、印花稅合計38元,此外,每戶還需交納建築用地撥地打樁、地籍測繪、控制測量、數字制圖、數據化數據入庫五項費用。按宗地面積計算相關費用,各戶分攤,五項費用達不到180元的,按實際數額收取,超過280元的按280元收取。特困戶、殘疾人、下崗職工、離休幹部家庭減半,老紅軍免收費用。
集體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可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