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寢室所有權問題
A. 土地徵用後的所有權問題
關於被國家徵用土地有權相關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六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B. 我們單位給我一間單身宿舍居住,現面臨拆遷,不知道能否得到補償及賠償標准。謝謝
如果拆遷獲得賠償需要你們單位對房子是你個人的證明
C. 徵用土地的所有權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規定: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D. 有關於集體宿舍,所有權的法律嗎
集體宿舍所有權屬於產權單位,如果沒有進行所有權變更,即使你住上60年,宿舍的所有權還是該單位,不能成為居住者的。
E. 土地徵用必須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嗎
不是必須轉移所有權的。請注意徵用不等於徵收。徵收的,必須轉移所有權,由集體所有轉為國有,而徵用,可以不改變所有權歸屬。
F. 單位宿舍沒有房改現在政府徵收應該怎樣補償補償
單位的宿舍所有權是屬於單位的,補償的話也是補償給的單位的,有沒有房改,這個政府它並不是看這一點,你跟單位之間的糾紛需要通過協商或者訴訟解決。
G. 學生對寢室床位有所有權嗎
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你的問題根本涉及不了法律,所以完回全沒有明確界定,這些生活答中的小事只是素質層面的,連道德都涉及不到,怎麼可能究竟出個所以然呢。您是寢室關系出了問題吧,可能想通過明確的權利爭口氣吧?沒必要啦,這就是生活中的人情世故的事情,不要放在心裡,保持你的素質大度。你說如兩朋友吵架錯在一方,法律能規定懲罰他嗎?這些是情感方面的事兒,沒有絕對的界限與對錯,最完美的結局往往是你大度的吃虧,看似吃虧其實吃不到虧,真正吃虧的人都是不肯吃虧爭來爭去的人
H. 我是國企職工,98年安置到職工宿舍居住至今,無產權, 現房子被政府徵用,能否得到補償,
可以得到補償,但不會按照所有權房屋來補。
I. 暑假期間,學校可以強行徵用學生寢室嗎在線等
學校的宿舍,是供學生在學習期間使用的,至於如果放假,學校原則上不允版許學生在居住,這是權正常的,大學除外,在放假期間,學校的宿舍仍由學校管理,包括對其進行使用,當然如果學校對其進行使用,對於你們留在其中的財產,要適當保管,不能損壞,否則應該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