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權偵辦刑事案件嗎
『壹』 派出所能管刑事案件嗎
派出所當然可以管刑事案件,如果你認為派出所對案件的處理不當,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反應,一般情況下都能得到答復。
『貳』 派出所是公安機關嗎 派出所有獨立的偵查,辦案權利嗎還是辦案,偵查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審批嗎
公安派出來所是公安機自關的排除機構,派出所負責處理本轄區內的行政治安案件和部分刑事案件,辦理刑事案件就是行使偵查權,說派出所不偵查是扯淡了。至於派出所辦案是否經上級公安機關審批,根據辦案程序規定處理。參照:《關於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隊辦理刑事案件工作機制的意見》
2、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維護治安、服務群眾、保一方平安的基層綜合性戰斗實體,是治安防範和管理工作的主力軍,必須充分發揮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通過基礎工作、防範工作、群眾工作和治安管理,及時發現、依法打擊轄區內的刑事犯罪活動。派出所負責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系明顯、案情簡單、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下列刑事案件:
(1)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的;
(2)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的;
(3)群眾將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的;
(4)派出所民警獲取線索可直接破案的;
(5)其他案情簡單、派出所有能力偵辦的刑事案件。
派出所在辦理上述五類案件過程中,發現需要開展專門偵查工作的線索,應當及時將案件移交刑偵部門或其他專業部門辦理。
『叄』 派出所可以辦理哪些刑事案件
根據《關於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隊辦理刑事案件工作機制的意見》的規定:派出所負責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系明顯、案情簡單、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下列刑事案件:
(1)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的;
(2)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的;
(3)群眾將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的;
(4)派出所民警獲取線索可直接破案的;
(5)其他案情簡單、派出所有能力偵辦的刑事案件。
派出所在辦理上述五類案件過程中,發現需要開展專門偵查工作的線索,應當及時將案件移交刑偵部門或其他專業部門辦理。
(3)派出所有權偵辦刑事案件嗎擴展閱讀
派出所為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在中國,派出所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許可權,其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爭;防、控各種事故的發生,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衛國家安全。
派出所網上聯盟,作為中國警察網警種頻道之一,致力於加強公安派出所和人民群眾的聯系,全面介紹全國基層公安民警執法流程、社區警務工作,整合全國各類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動態,關注和發布同百姓生活、安全密切相關的新聞資訊,夯實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實現新聞宣傳、經驗交流、資源共享等相結合的公安派出所網上聯盟。
派出所不辦理發生在轄區內的下列刑事案件:
(1)故意殺人案;
(2)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案;
(3)強奸案;
(4)搶劫案;
(5)綁架案;
(6)販賣毒品案;
(7)放火案;
(8)爆炸案;
(9)投放危險物質案;
(10)入室盜竊、盜竊汽車以及有系列作案、團伙作案和跨地區作案可能和其他需要開展專門偵查的盜竊案件;
(11)其他案情復雜、需要專業偵查手段偵辦的刑事案件。
派出所對發生在轄區內、已查明屬於上述十一類刑事案件的,應按照《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規范》進行現場先期處置後,立即移交有管轄權的其他部門辦理,並積極協助、配合做好偵查調查工作。
『肆』 派出所能管刑事案件嗎
根據《關復於建立派出所制和刑警隊辦理刑事案件工作機制的意見》的規定:派出所負責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系明顯、案情簡單、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下列刑事案件:(1)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的;(2)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的;(3)群眾將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的;(4)派出所民警獲取線索可直接破案的;(5)其他案情簡單、派出所有能力偵辦的刑事案件。
『伍』 派出所不管刑事案件是真的嗎哪種案件是刑事案件
是真的,但是也不是絕對的。
根據《關於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隊辦理刑事案件工內作機容制的意見》的規定:
派出所負責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系明顯、案情簡單、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下列刑事案件:
(1)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的;
(2)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的;
(3)群眾將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的;
(4)派出所民警獲取線索可直接破案的;
(5)其他案情簡單、派出所有能力偵辦的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陸』 派出所對刑事訴訟案件有管轄權嗎
首先要清楚:派出所是縣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不與縣公安局為上下級關系。派內出所一切工作均是容代表縣一級公安局的行為。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三條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是依照法律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預審;決定、執行強制措施;對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已經追究的撤銷案件;對偵查終結應當起訴的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不夠刑事處罰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代為執行刑罰;執行拘役、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
其他的請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柒』 派出所是否有權利對刑事案件進行調解
一些輕微的刑事案件可以調解的,但調解必須出於雙方當事人的自願,如果有任意一方不同意調解或調解不成,應當依法移送檢察部門審查起訴。至於重新鑒定,根據法律規定,對方也有權申請重新鑒定的。
『捌』 派出所有無刑事立案權
公安、國安、檢察院、法院、海關緝私部門、監獄偵查部門都有權。
十八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規定的除外。在其他單行法律中對海關,監獄等機關做了規定。
具體在刑訴中,法條附下:
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八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派出所為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在中國,派出所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許可權,其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爭;防、控各種事故的發生,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衛國家安全。
派出所沒有偵察和決定逮捕、拘留、搜查、傳訊、罰款、沒收的權力。
對於刑事案件,派出所應上報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