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門門前幾米有使用權
A. 商鋪門前位置使用權歸誰所有如何區分是否有明確規定
商鋪門前位置使用權歸業主所有。
根據《物權法》:
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並轉讓。
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1)家門門前幾米有使用權擴展閱讀:
使用權,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運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陸法民法中所有權的權能之一。作為所有權權能的使用權具有最廣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內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
他物權人依特定目的和方式運用或利用他人之物的法律可能性。他物權中的使用權具有特定的內容;例如地上權中的使用權僅以地上建築或植樹使用為內容,地役權中的使用權僅以土地通行或排灌使用為內容,用益權中的使用權僅以物的正常用途使用為內容等。中國民法通則中規定的土地資源使用權亦屬此類。
B. 到底按法律規定門前幾米屬於我的范圍
對於您的問題,我們的答復是:
1、沒有法律對類似情況即門前幾米范圍內屬於你可以正常使用的范圍作出規定;
2、對於出夜市攤位的佔用你門前地塊,影響你生意的行為,你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C. 房屋門前幾米屬於自己私人土地
房屋門前幾米屬於公共區域,不屬於私人土地。房屋所有人對門前土地享有一定的相鄰權。
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具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也對相鄰權作了規定,具體如下:
第九十七條.相鄰一方因施工臨時佔用他方使用的土地,佔用的一方如未按照雙方約定的范圍、用途和期限使用的,應當責令其及時清理現場,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3)家門門前幾米有使用權擴展閱讀
相鄰權是為自己的不動產使用便宜而對相鄰不動產為使用或限制的權利。其基本內容包括兩方面:
一是對相鄰不動產為特定使用的權利。
即為自己不動產的使用便宜有必需或必要時,在相鄰不動產上所為的特定使用,如鄰地通行、鋪設管道等,其中包括在此基礎上依約定等方式形成的地役權內容,主要體現在積極地役權方面,在這兩大法系其內涵是一樣的,即「供役地人必須允許在其土地上為特定行為,如通行、取水等。」
二是限制相鄰不動產使用人對其不動產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亦即當相鄰不動產使用人對其不動產的使用造成對鄰人的妨害(包括危險)時,其鄰人有權予以排除。
「免受相鄰不動產的妨害」是不動產所有權的當然內容。兩大法系中的消極地役權也是該權利的體現,即「擁有供役地的那些人,被禁止在他的土地上的為一些合法的行為,因為這將會影響需役地。」
例如在「普通法的早期,土地所有者對光線、空氣和視野所享有的權利是不能被相鄰土地的建物妨的」。
D. 法律規定門前幾米還算自己家門前(沒分數了,不能懸賞,請各位幫幫忙吧!)
這個沒有規定,但是物權法有相鄰關系的規定,不動產相鄰關系人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E. 樓房門前有幾米空留權利
足夠出入通行就行
F. 農村房子門前有使用權嗎
按照土地使用權證上的范圍為准!
G. 宅基地門前土地的使用權
隊長寫的無效,宅基地由村裡劃分,有的可能生產大隊可以分。每版戶一塊宅基地大小權是固定的,不能改變,也不能把附近的閑置土地歸自己使用。按說那塊地方屬於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屬公共場所,不屬任何個人,因為已經影響你家的生活,可以要求對方清理干凈。
至於門口朝向,應該是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可自由選擇,比如家在十字路口,門口可在這條路也可在另一條路。
H. 我門前有幾米應是我的使用權
能看到的都是你的
I. 門前幾米屬於自己的
門前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