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著作權人
『壹』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誰所有
我國《著作權法》第16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專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據此我們可以得知,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包括兩種情況:第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單位。這主要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當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單位的時候,作者只有署名權和獲得獎勵的權利,沒有權力將作品許可他人使用。第二,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完成該職務作品的作者。在這種情況下,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也就是說,在作品完成兩年內作者可以許可第三人以不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是如果允許第三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就要經過單位同意。
『貳』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人能否能過合同約定
按相關法律規定,對於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人是不能通過合同約定的,職務作品內的著作權人容只能按法律規定的情形進行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叄』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主體歸屬應如何界定
(二)職務作品的種類及著作權歸屬
1.單位作品
即根據著作權法第11條第3款的規定,由單位主持、代表單位意志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單位被視為單位作品的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權。
2.一般職務作品
除單位作品外,公民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而又未主要利用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作品,稱為一般職務作品。其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組織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作品完成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3.特殊職務作品
這是指根據著作權法第16條第2款規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製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特殊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七、委託作品的著作權人
委託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託而創作的作品。委託作品的創作基礎是委託合同,既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既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委託作品應體現委託人的意志,實現委託人使用作品的目的。
委託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但委託人在約定的使用范圍內享有使用作品的權利;
雙方沒有約定使用作品范圍的,委託人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范圍內免費使用該作品。
須注意的是,以下兩種作品不同於委託作品,其著作權歸屬有自己特定的規則:一是除著作權法第11條第3款外,由他人執筆,本人審閱定稿並以本人名義發表的報告、講話等作品。其著作權歸報告人或講話人享有。著作權人可以支付執筆人適當的報酬。二是當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經歷為題材完成的自傳體作品,當事人對著作權權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著作權歸該特定人物享有,執筆人或整理人對作品完成付出勞動的,著作權人可以向其支付適當的報酬。
『肆』 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
著作權法中規定了多種作品形式,其中兩種作品形式與企業關系最大,並且經常被人誤解,這兩者作品形式是: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下面我們就來給大家詳細講解一下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以及兩者的區別有哪些?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一、法人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的組織意志創作,並且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組織就會被視為作者。二、職務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了本條第二款的規定的以外,著作權都是由作者享有,但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是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其他組織是可以給予作者獎勵的: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且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的區別?(1)創作者的身份法人作品的創作者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成員,而職務作品的作者通常就是該單位的職員。(2)反映的是誰的意志法人作品 反映的是法人或者組織的意志,而職務作品反映的是則作者個人的意志。(3)署名主體是誰法人作品一般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進行作品署名,而職務作品一律都是由個人進行署名,即使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一樣不得在職務作品上署名。(4)由誰承擔責任法人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當然也由其享受相應權利,個人是不得基於作品本身享有任何權利。但是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個人享有,但是除了法律特殊規定的范圍外,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限期優先使用。關於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版權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伍』 職務作品的職務作品的種類及著作權歸屬
這是指根據著抄作權法第16條第2款規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製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特殊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陸』 著作權法規定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原則
2018年6月新的著作權法已經修改了!!
職務作品歸屬於創作人!!單位可以前兩版年免費使用權,兩年後享有優先使用權;創作人兩年後可以出版發布、出售等!
第十六條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第十七條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