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組合
❶ 知識產權包含有哪些內容
知識產權包括的內容:
(一)專利權1、專利權的定義:專利權是依法授予發明創造者或單位對發明創造成果獨占、使用、處分的權利。2、專利權的主體: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和專利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3、專利權的客體: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4、專利權人的權利:獨占實施權、許可實施權、轉讓權、放棄權、標記權。5、專利權人的義務:實施專利的義務、繳納年費的義務。
(二)商標權1、商標權的定義:商標,是為了幫助人們區別不同的商品而專門有人設計、有意識地置於商品表面或其包裝物上的一種標記。商標權是指商標使用人依法對所使用的商標享有的專用權利。2、商標權的主體:申請並取得商標權的法人或自然人。3、商標權的客體:經過國家商標局核准注冊受商標法保護的商標,即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4、商標權人的權利: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5、商標權人的義務:保證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有繳納規定的各項費用的義務。
(三)著作權1、著作權的定義:著作權,也稱版權,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對自己文學、藝術、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的專有權。2、著作權的主體:指著作權所有者,即著作權人。包括作者、繼承著作權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國家。3、著作權的客體:指受著作權保護的各種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涉及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它是由作者創作並以某種形式固定下來能夠復制的智力成果。4、著作權的權利: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財產權包括使用權、獲得報酬權。現在還出現了新的知識產權形式:域名是網際網路主機的字元地址,由它可以轉換成特定主機在網際網路中的物理地址。Internet中的地址方案分為兩套:IP地址系統和域名地址系統,兩套地址系統實際上是一一對應的。域名具有作為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徵:標識性,惟一性,排他性;但作為一種新的知識產權形式,其有效保護手段需要不斷研究完善。
❷ 知識產權包括( )
商標權
商標的概念和種類: 商標是經營者在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的,將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與其他經營者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的一種顯著標志。種類:1、根據構圖形式分類: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圖形與文字組合商標2、根據用途和作用分類:商品商標、服務商標。3、根據擁有者、使用者的不同分類:製造商標、銷售商標、集體商標(射陽大米、庫爾勒香梨)4、根據管理分類:分為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5、根據使用動機分類:分為聯合商標、防禦商標、證明商標。6、根據商標的表現方式及構成要素不同分類:分為平面商標和立體商標。7、根據商標的知名度分類:分為普通商標和馳名商標。
商標的構成條件:一、標志的可視性。商標的區分功能和象徵作用要求作商標的標志可為人們所感知,進而藉以識別和選擇產品。二、標志的顯著性。商標最基本的作用是區別商品來源,保護商標的出發點和歸宿在於防止混淆。三、非沖突性。1、不得違反公序良俗不得與在先合法權利相沖突。(1)禁止作為商標的標志(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7)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8)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2)禁止作為商標注冊但可以使用:①缺乏顯著特徵的;②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符號的;③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數量、重量、功能、用途、主要原料的。④以三維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如何判斷商標近似和商品類似:近似商標是指兩個商標相比較,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成及顏色,或者文字與圖形的整體結構混同相似,容易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產生混淆。在上述三個要素中,如有一個以上的要素形同或近似,即構成近似商標。商品類似:類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原料、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某一方面相同之處或者存在特定聯系的商品;類似服務是指在服務目的、內容、方式、對象等方面相關,或者存在特定聯系的服務。判斷商品類似或者類似服務,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認識;2、參考商品分類表。
商標權包括的權利內容:一、專用權。專用權是指商標權主體對其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上獨占使用的權利。二、許可權。許可權是指商標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商標的使用許可的類型主要有獨占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普通使用許可等。三、轉讓權。商標轉讓權,是指商標權人依法享有的將其注冊商標依法定程序和條件,轉讓給他人的權利。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四、續展權。續展權是指商標權人在其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時,依法享有申請續展注冊,從而延長其注冊商標保護期的權利。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五、標示權。商標注冊人使用注冊商標,有權標明「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注冊標記。在商品上不便標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以及其他附著物上標明。六、禁止權。商標禁止權是商標權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經過自己的許可而使用注冊商標和與之相近似的商標的權利。
對於未注冊的商標給與保護的條件:一、馳名商標。馳名商標是指經長期使用,在市場上享有較高信譽並為公眾熟知的商標二、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在知名度上未達到馳名商標,但它在一定范圍內為相關消費者所知,具有一定的知名度。1、應當是實際使用,及商標附著於行銷市面的商品或服務的使用2、公開使用,即普通消費者可以接觸到、可感知的方式使用3、持續使用,帶有商標的商品在市場上連續銷售一段時間,如至少6個月。
商標注冊的無效:商標注冊無效,是指商標注冊完成取得商標權之後,由於商標注冊時或者注冊後不具備商標注冊條件,由專門機關經過法定程序宣告該商標無效,從而使該商標歸於消滅的制度。一、因違反絕對條件而無效。1、違反禁止性規定2、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二、因違反相對條件而無效。1、他人的在先權利: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注冊商標專用權;2、他人合法權益:未注冊的馳名商標、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地理標志、未經授權搶注商標。
商標侵權的概念和處理方式: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標志,或者妨礙商標所有人使用注冊商標,並可能造成消費者產生混淆的行為。(使用侵權、銷售侵權、標識侵權、更換商標等)。處理方式:可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活著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制止混淆和制止淡化的保護標准:混淆:1、主觀標准,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准;2、客觀標准,商標之間的相似程度,商品的類似程。淡化
馳名商標的概念和認定標准:馳名商標是指經長期使用,在市場上享有較高信譽並為公眾熟知的商標。認定標准: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保護:1拒絕或撤銷注冊2 禁止作為商標使用3禁止作為商號登記4禁止作為域名注冊
不正當競爭的概念和特徵: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如下特徵:1.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所謂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非經營者不是競爭行為主體,所以也不能成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但是在有些情況下,非經營者的某些行為也會妨害經營者的正當經營活動,侵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這種行為也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制對象。2.不正當競爭行為是違法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違法性,主要表現在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既包括違反了第二章關於禁止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具體規定,也包括違反了該法第2條的原則規定。經營者的某些行為雖然表面上難以確認為該法明確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是只要違反了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或違反了公認的商業道德,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也應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3.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的客體是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破壞性主要體現在:危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阻礙技術進步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損害其他經營者的正常經營和合法權益,使守法經營者蒙受物質上和精神上的雙重損害。
商業混同行為的表現形式:1、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2、擅自使用知名商標特有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11、簡述商業秘密的概念和特徵:商業秘密: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特徵:秘密性是指有關信息不為其所屬領域的相關人員普遍知悉和容易獲得。經濟性是指有關信息具有現實的或潛在的商業價值,能為權利人帶來競爭優勢。
12、簡述商業秘密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1不正當獲取商業秘密。包括盜竊,利誘,脅迫2披露或使用費發貨區的商業秘密3非法披露或使用合法窒息的商業秘密4第三人的侵權行為,包括善意的第三人和惡意的第三人。
13、廠商名稱的概念,廠商名稱權的權利內容有:廠商名稱(商號、企業名稱、商業名稱):商事主體之間相互區別而使用的具有顯著特徵的文字標志。
權利:1,使用權 2,轉讓權 3,許可權 4,禁止權
14、地理標志的定義,與貨源標志的區別。地理標志: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產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地理標志與貨源標志區別:1貨源標志只是標示商品或服務出處的標識,地理標志除了表示商品、服務出處外還表示商品的質量、信譽等其他特徵。2地理標志與原產地名稱是與真實存在的地理名稱有關的標識。貨源標志不一定是真實的地理名稱。3地理標志和原產地名稱具有財產權屬性,貨源標志不具有財產的性質。4地理標志和原產地名稱都與商品的質量、信譽等有關,地理標志比原產地名稱更廣泛。
15、簡述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的概念和內容。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權利人依法對布圖設計享有的復制和進行商業利用的專有權。內容:1,復制權 2,商業利用權
16、植物新品種的概念及植物新品種權的授權條件、保護期限。
植物新品種:經過人工培育的或對發現的野生植物加以開發、具備新穎性、特異性、一致性和穩定性並有適當命名的植物品種。
植物品種權是指育種者依法享有的對植物新品種在一定期限內的獨占權。
授權條件:1,新穎性 2,特異性 3,一致性 4,穩定性 5,有適當的命名
保護期限:自授權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樹和觀賞樹木為20年,其他植物為15年
❸ 知識產權可以分為哪幾類
知識產權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
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❹ 知識產權能為企業創新發展帶來哪些競爭壁壘和組合價值
專利組合是利用專利之間的相關性和差異性,形成一個比較完整、保護范圍更大、競爭優勢更強的專利集合體,其整體價值大於單件專利的價值之和。從實踐來看,大型企業採用的專利策略往往具有「規模化」和「攻擊型」特徵。強大的經濟實力使這些企業能夠通過自主研發或購買專利的方式,打造龐大的專利組合。例如,2014年,IBM公司在美國共獲得了7534件授權專利,專利授權量遠遠超過了排名第二位的三星公司(4952件)。IBM公司自1990年開始採用基於專利組合的競爭策略,每年通過專利許可或訴訟方式獲得的收益超過10億美元。與IBM公司採用類似專利策略的還有高通公司和蘋果公司,他們都擁有高價值的專利組合,這些專利組合不僅代表了企業的創新實力,還提升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此外,這些企業還構築了「專利壁壘」,使得新進入者不得不承擔高昂的專利成本。
相比之下,中小型企業的專利策略往往具有「低成本」和「保守型」特徵。從企業的短期發展目標來看,專利是可有可無的增值資產,多則有益,少則無缺。出於經濟壓力等多重因素的考慮,部分企業經常放棄一些外圍技術,只是針對企業賴以生存的核心技術提交專利申請。此外,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精力開展大規模的專利許可和應對專利訴訟。筆者對多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調研後發現,它們的短期目標大多停留在「如何保護核心技術不被抄襲」的層面,但技術更新換代快等諸多因素都會使核心專利的法律效力受到挑戰,如果企業缺乏應變能力,那麼很有可能被競爭者超越。
隨著「互聯網+」「大數據」應用的不斷深入,各行各業都面臨著技術變革所帶來的新一輪洗牌。我國的創新環境正在持續改善,但競爭環境也會因此變得更加激烈,企業如果不懂專利策略就可能喪失核心競爭力。專利已經成為企業提高創新能力和競爭優勢的重要數據資源,支離破碎的專利組合無法對企業的長遠發展起到有效的支撐作用,打造有價值的專利組合才是長遠發展之道。同族專利組合克服了單件專利的地域性,替代型專利組合克服了單件專利保護期的時間性,而規模性、多樣性、相關性等特徵也使得專利組合更像一件保護范圍更大的「超級專利」,不僅能夠使自己擁有更大的發展空間,而且增加了競爭對手迴避設計的成本和難度。
❺ 知識產權的類型有哪些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專者或成果擁有者屬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❻ 知識產權分哪幾類各有什麼特點
知識產權由如下分類:
一、著作權與工業產權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一)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二)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二、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
(一)人身權利
按照內容組成,知識產權由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兩部分構成,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即為精神權利。
(二)財產權利
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