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營商環境
㈠ 專利權的保護作用對企業經營有什麼好處
近年來,國內圍繞專利的話題和糾紛此起彼伏。無論是共享單車之間的專利戰,格力、美的兩大空調巨頭的專利互訴糾紛,還是搜狗訴網路的億元索賠專利案,都不斷透露出這樣一個信號:專利將成為創新企業之間爭奪市場地位、遏制競爭對手、保護自身發展的強有力的武器。專利能夠讓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的位置,尤其是對中小型企業而言,好的專利足以令其在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隨著眾多行業發展日趨成熟,巨頭鼎立,呈現白熱化競爭態勢。除了技術、營銷以及產品體驗等方面的競爭,一個不容忽視的、甚至是更重要的競爭形式漸漸浮出水面,那就是;;專利戰!接下來就來聊聊專利權的保護作用。專利權的保護作用大集合專利權的保護作用一:專利可以保護企業產品在市場上的銷售份額專利即是指專有的利益和權利,這種權利是特有的,如果競爭對手在同一市場上銷售該專利產品,專利所有人有權利要求競爭對手停止銷售行為、賠償因競爭對手銷售其專利產品給自己造成的損失。專利權所有人也可以就競爭對手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從而保護產品的市場份額。當然也可以選擇和解的途徑解決專利侵權糾紛。專利權的保護作用二:利用專利進行技術交易實現企業利潤專利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也可以自由的進行轉讓買賣。專利權所有人通過同他人簽訂專利轉讓合同或者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將專利轉讓給他人,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其專利,獲得期望的收人。專利權的保護作用三:擁有對所開發技術的合法壟斷如果某一項新技術存在可以利用、可以對其進行貿易的可能性,企業希望將來從該技術獲得收益。但由於某種原因不希望實施該項新技術,而期待將來再實施,同時又不希望他人使用該項技術,則可以對該技術申請專利,利用專利權賦予的獨占權利,阻止在專利保護期內的任何時候,未經其許可使用該專利,形成對其所開發技術的合法壟斷。專利權的保護作用四:提高企業融資的籌碼,幫企業快速拿到融資在創業過程中,和你做同樣項目的團隊有很多,在眾多的競爭者中,投資人選擇你還是你的競爭者,專利或許可起到決定性作用。你的專利可以為你的項目大大加分,增加投資人對你們項目的認可,從而幫助你更順利拿到融資。通過專利權的保護作用,企業可以獲得更佳的經濟效益,並用所得的部分收入,獎勵對發明創造作出貢獻的發明人,鼓勵他們積極從事於發明創造,激發企業職工進行發明創造的積極性。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服務熱線。
㈡ 知識產權保護給企業帶來什麼樣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條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第五條本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條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七條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第八條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性組織,其設立方式、權利義務、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對其監督和管理等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第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七條
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第九條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第十三條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
第十四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決定在批準的范圍內推廣應用,允許指定的單位實施,由實施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
第十五條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
第十六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發明創造專利實施後,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合理的報酬。
第十七條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識。
第十八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根據本法辦理。
第十九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託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在國內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可以委託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專利代理機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辦理專利申請或者其他專利事務;對被代理人發明創造的內容,除專利申請已經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負有保密責任。專利代理機構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申請人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本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專利國際申請。
對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不授予專利權。
第二十一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及其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按照客觀、公正、准確、及時的要求,依法處理有關專利的申請和請求。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完整、准確、及時發布專利信息,定期出版專利公報。
在專利申請公布或者公告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對其內容負有保密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製定本法。
第二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服務商標注冊。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
第五條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第六條
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第七條
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十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徵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第十二條
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第十三條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第十四條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第十五條
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第十七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第十八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託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
㈢ 企業該如何保護好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屬於無形資產范疇,面對今天的殘酷競爭。藍海企業注重企業知識產權的開發,維護,管理,策劃。紅海企業在產品品牌樹立,商標形象維護等方面作出重要的管理。紅海企業缺乏對知識產權系統性的管理,策劃。藍海企業企圖在知識產權方面給對手製造障礙。
為什麼知識產權需要策劃?
知識產權策劃者為什麼可以把知識產權策劃成企業競爭法寶。以往企業策劃圍繞企業戰略,品牌,市場,融資等專業的商務策劃機構來完成。這些機構忽視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沒有把戰略,品牌,商標,市場,融資等納入無形資產范圍,沒有納入知識產權的戰略策劃高地。在實踐中出現諸多的問題,把原本具有極強開發潛力的品牌,商標,專利,版權等僅僅是完成注冊任務就行。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市場風向。如果在一開始的時候把知識產權納入策劃的高度。我們可以想像,把知識產權建設的更加的具有市場競爭力。企業可以長久立於不敗之地。
未來企業的競爭是知識產權競爭,不是那個企業擁有知識產權多就是贏家。知識產權的申請就是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策劃就能在申請前就可以給對手一個無法翻身機會。例如專利申請。企業申請一件專利,對競爭對手侵權是沒有辦法的,如果我們在這個專利周圍策劃一大群其他的專利,讓競爭對手無法繞過這個專利去實現產品,那就是最好的保護。
知識產權策劃網眾多專家,具有各個行業的資深背景,尤其具有商超的策劃手法。採用創新的手段,積極為企業減少,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幫助企業在紅海戰爭中走出一片藍海。
㈣ 知識產權對企業有什麼重要性
知識產權工作對企業發展有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
1、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保證企業的經營安全。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企業大多處於科技創新的前沿,通過科技研發,生產出適合市場需求的產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可以使企業獨享知識產權帶來的市場利益,免於知識產權的流失,規避侵權風險,保證企業的經營安全。
2、加強知識產權工作能夠保證企業研發投入的安全。企業在進行科研立項和自主研發時,通過對知識產權信息的分析利用,及時了解所屬領域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造成「無效」研發,浪費人力、物力和財力。
3、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提高產品市場附加值。企業通過生產、銷售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能夠提升企業形象,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甚至取得市場定價話語權。
4、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提升企業在合資合作和商務談判中的地位。企業利用自主知識產權可實現增資擴股、質押融資、許可使用、建立產業聯盟等,提高企業在合資合作和商務談判中的地位。
(4)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營商環境擴展閱讀:
商標權
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申請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中國商標權的獲得必須履行商標注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商標是產業活動中的一種識別標志,所以商標權的作用主要在於維護產業活動中的秩序,與專利權的不同作用主要在於促進產業的發展不同。
專利保護
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根據中國專利法,發明創造有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對該項發明創造擁有獨占權,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當然,也存在不侵權的例外,比如先使用權和科研目的的使用等。專利保護採取司法和行政執法「兩條途徑、平行運作、司法保障」的保護模式。該地區行政保護採取巡迴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專利執法形式,集中力量,重點對群體侵權、反復侵權等嚴重擾亂專利法治環境的現象加大打擊力度。
㈤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什麼制度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根據《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十五條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國家持續深化商標注冊、專利申請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審查效率。
(5)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營商環境擴展閱讀: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八條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
第九條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履行安全、質量、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義務,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循國際通行規則。
㈥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企業知識產權方針制定的總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滿內足企業總體發展的需要; 2、最容高管理者承諾,向全體員工進行宣貫,並被其理解和認同; 3、所有參與貫標的企業都應制定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目標。管理方針的撰寫:易讀易記,體現企業定的一句口號。研發生產型企業,體現技術創新中的作用;生產型商業企業,體現經營過程知識產權管理的特點。例如: 1、生產製造型企業:增加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2、生產研發型企業:科技創新引領未來,知識產權創造財富; 3、商貿流通型企業:打造自主誠信品牌,促進市場經濟繁榮。
㈦ 知識產權保護對企業有哪些好處
1.保護產品:以專利為例。
專利產品首先可以排除競爭對手的模仿和復制,提高專利產品在相關產品市場中的市場份額。
2.防禦:
對企業而言,一方面要保護自己的產品不被侵權,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自己的產品侵犯他人的權利。知識產權像盾一樣,能夠有效防止其他企業的矛。
3.增加企業無形資產:
企業資產不僅包括看得見、摸得著的有形資產,而且還包括看不見、摸不著的無形資產。無形資產的價值往往比有形資產的價值大得多,如一個技術含量高的專利,一個信譽良好的商標,其蘊含的市場價值是不可估量的。
4.知識產權是企業創新能力的證明:
要想了解一個企業的創新能力,一個簡單的方法便是了解企業的知識產權擁有量。知識產權擁有量能夠強有力地證明企業的創新能力,可以以此獲取客戶信任,樹立企業品牌。此外,知識產權還可以為企業帶來許多利益,如許可他人使用知識產權的許可費,無形的廣告效應,申請政府項目,獲取政府資金支持等等。
㈧ 如何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
中圖分類號:F2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29-0116-02
我國實施專利制度已經30餘年,專利制度已日漸成為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規則之一,相應的就要求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中根據專利制度進行相應的管理,這就是企業專利工作。
一、為什麼要開展專利工作
1.專利制度是市場經濟必須遵守規則
我國的專利法是在改革開放初期頒布實施的,可以說我國的專利制度是伴隨著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誕生的。這是因為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礎是市場競爭,從理念上要求競爭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為達到公平競爭的目的,政府必須通過法律營造出適宜的外部環境,為企業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如美國的反托拉斯法、德國的反對限制競爭法、日本的禁止壟斷法等等。只有把各市場利益主體的活動都納入到法律的框架內,才能維護市場競爭的有序性和正常運行。知識產權法律是市場經濟法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如商標法、著作權法——大都是在這一時期實施的。
2.不了解、不遵守就可能受到懲罰
有些企業存在「我沒有創新,沒有專利申請,就不需要了解專利制度」的想法,這是一種缺乏現代市場經濟意識的落後觀念。專利制度不僅僅是當起夜有了發明創造才會發生作用,他是維持市場競爭中技術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