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版權
Ⅰ 求魔法禁書目錄的小說全集,貌似版權原因現在很多網站都看不了,有的發到郵箱:[email protected],謝謝,格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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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魔法禁書目錄版權在哪裡
動畫版權在搜狐,漫畫是角川,小說也是角川
Ⅲ 我的奮斗是禁書嘛
是的,《我的奮斗》在德國是禁書。
德國巴伐利亞州政府日前宣布,將在2015年後出版希特勒自傳《我的奮斗》的德語註解版。《我的奮斗》在德國可謂「第一禁書」。
二戰結束後,擁有該自傳版權的巴伐利亞州政府一直反對這本書在德國再版,而此次宣布重新出版計劃,是為了除去這本書的神秘面紗,幫助青年人正確看待歷史。對於這一再版消息,德國輿論反應平靜,德國猶太人中央理事會對此表示歡迎,稱相信這是「負責任」的行為。
(3)禁書版權擴展閱讀:
相關背景
希特勒於1924年在巴伐利亞監獄中完成自傳《我的奮斗》,裡面除了描寫自身經歷外,也表達了他宣揚雅利安人「純種論」、憎恨猶太人等觀點。在1945年希特勒自殺前,這本書曾印製數百萬冊。英國廣播公司稱,包括義大利法西斯獨裁者墨索里尼在內的很多讀者都認為該書非常枯燥無味。
二戰後,德國實際上並沒出台法律禁止《我的奮斗》的出版與發行,但為防止納粹思想的傳播,擁有版權的巴伐利亞州政府一直反對該書再版,所以這本書從二戰結束後一直沒有在德國再版,書中內容也幾乎沒有在任何報紙或雜志上出現過。
2012年1月,巴伐利亞州還成功阻止一家英國出版商在德國再版《我的奮斗》的節選本。但人們可以在二手市場或網路上購買二戰結束前的版本或其他國家出版的版本,書的內容也很容易在網上獲取。
Ⅳ 為什麼搜狐這么賤啊 老是搶什麼版權 把魔法禁書目錄 科學超電磁炮買了之後還要買妖精的尾巴啊
是啊 你倒是買了版權好好播放啊 字幕不準確 聲音不清晰 圖像還不能寬屏版 一全屏就走權形 輔助軟體也沒有 根本就不全 打著正版的名頭放著跟盜版一樣的視頻 還不如那些小網站 起碼真正高清完全字幕版 支持正版保護正版 但是劣質的正版沒有什麼贊美的價值 現在視頻也就土豆 優酷 愛拍 網路 PPS主流而且也開始應對搜狐購買版權 而且樓下說看盜版的也是不懂裝懂 播放權在中國已經被買了 誰放都是正版 如果是版權不合法那麼這些視頻早都無法光明正大的在中國播出 越獄就是例子沒播放權曾經被禁播 現在只不過搜狐下手快可惜口碑不好 搜狐的槍手給我閉嘴!!!
你的良知有了但是用錯了地方 再說了你是個維護權利的好人 但是觀看視頻大眾的權利去哪了?正版的商品手續卻播的盜版一樣的東西 那是版權庇護他 還是他在抹黑版權?
先不說字幕 視頻最重要的是清晰度吧 ?對錯也要看看是什麼立場 途徑是合法的 東西確不合理你認為值得你拿你的良心維護個 表裡不一的產品嗎?
你站在版權旁認為你是對的 我站在消費者旁認為我是對的 或許我們都對了 或許本就無關
Ⅳ 非法文字、文章、刊物有版權嗎
理論上有,實際上沒有網路:版權(英文名稱:right)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類型,它是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從法理上講,不管什麼類型的作品,沒有棄權的作者均享有權利。問題是,理論不能夠在現實中使用的話這個理論等於死亡----------- 假如非法出版物真的享有版權的話,拍攝SM 或者一些兒童色情的AV公司去歐美告非法下載的人啊~~~然後,要說明的是,在我國2001年著作權法中有這么一個規定:( 第四條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2010年,本條修改為:第四條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這一調整實際上給了非法作品的法理支撐。感謝Argus指正。。。。不好意思裝逼被發現了~\(≧▽≦)/~啦啦啦哈哈哈~2009年1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專家組裁定我國《著作權法》第4條第1款違反了著作權國際公約《伯爾尼公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我國為嚴格履行入世承諾及國際條約義務,刪除了原《著作權法》中「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的規定。專家組認為,政府控制權力是限制在發行、演出、展出,其他權利沒有別剝奪。而中國法律下手太狠,把作品的所有權利都滅了。而實際上,伯爾尼公約還是將著作權的實質性權力保留給這些作品的。專家組用中國著作權法第10條所列舉的17項權利來反證,發行、演出、展出權利只是著作權中的一小部分,而實質性權利卻還有很多。中國政府因為公共利益而將全部作品的權利(私人利益)否定,已經超出了伯爾尼公約第17條授予的權力。2001年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3號公布 根據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出版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第二十五條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五)宣揚邪教、迷信的;(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微吐槽:這條款簡直就是筐,啥都能往裡裝=。= 舉個例子,如果作者按朝鮮人吃狗肉寫篇文章,對於滿族回族簡直就是大逆不道,這算不算影響民族團結?哈哈哈~~ )相關法律法規還有:《 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頒布時間:1998-12-11 實施時間:1998-12-11 (1998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32次會議通過,法釋(1998)30號)《出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頒發實施因此,實際上在我國非法出版物或稱為非法文字啥的都是 有版權 的,但是實際上沒有出版的權利,或者說不能出版,也不受保護。。。當然,在國外某些所謂非法的出版物還是有可能獲得出版的。比如米國一些立法寬松的州,日本等等,這些國家會成為禁書的一般是宣揚恐怖主義這類的刊物。國內的話-------------澳門香港啥的大家隨意買啊,只要你過海關的時候別被發現啥啥啥的我怎麼會教你犯罪呢?這是違法行為你們都不要干
求採納
Ⅵ 魔法禁書目錄為什麼只能在搜狐看
搜狐得到了獨家播放權,海賊王的版權被樂視拿到了,妖尾貌似也被搜狐拿到了,柯南不知道被誰拿走了我不關心
Ⅶ 土豆買了哪些日漫的版權
土豆獲得授權的日本正版動畫片為:死神、銀魂、火影忍者、美妙旋律、學園救援回團、烏賊娘、少年同答盟
優酷獲得授權的日本正版動畫片為:高達AGE、高達SEED HD重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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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獲得授權的日本正版動畫片為:魔法禁書目錄 科學超級電磁炮. 妖精的尾巴
Ⅷ 求魔法禁書目錄小說全集 SF網站版權問題下架了下不了 很喜歡魔禁 郵箱在下面 順便新年快樂
傳送者:喵喵X小咪
小說 已傳送,O(∩_∩)O~
Ⅸ 魔法禁書目錄為什麼在嗶哩嗶哩上看不了
嗶哩嗶哩是什麼
Ⅹ 著作權法條第四條修改前後有什麼區別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作如下修改:
1、將第四條(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修改為:「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著作權法第四條修改的原因
1、直接原因。中美知識產權爭端歷時19個月,於2009年3月20日終於塵埃落定,WTO專家組最終做出裁決,認為《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不符合《伯爾尼公約》第五條和TRIPs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專家組同時強調,其裁決不影響中國的內容審查權,依照國際公約的規定,中國有權對在境內出版、發行的作品進行內容審查①。
2、理論原因。首先,違禁作品不產生著作權違背著作權自動產生的原則。著作權自作品完成之日自動產生是伯爾尼公約的基本原則。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也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對於「內容反動、淫穢」的違禁作品只要該作品依作者的獨立創作行為而產生了內容完整的屬於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的具有「獨創性」的表達形式,即可依著作權自動取得原則獲得著作權。但是原《著作權法》第四條第一款卻是從作品的內容,從作者的思想感情、立場觀點出發,否定了違禁作品的著作權,這與著作權的取得原則是不一致的。其次,原著作權法第四條混淆了私法與公法的調整范圍。違禁作品的傳播會對社會公共利益產生危害,對違禁作品傳播的限制或者禁止是行政法等公法的任務;而著作權法是私法,私法的任務是賦予權利並在平等主體的市民社會中保護權利,不應該因為權利的行使在公法上受到限制就徹底地否認權利的存在。再次,對於何為「違禁作品」不同時代不同國度對其的定義也不一致。比如在清末《紅樓夢》就被列為禁書,但是在現代社會根本不是「違禁作品」。因此,著作權法不保護違禁作品不利於一些有價值的作品的長遠保護。最後,賦予違禁作品以著作權有利於進一步限制違禁作品的傳播,維護公共利益。賦予違禁作品以著作權,著作權人就可以以自己的著作權去禁止他人對違禁作品的抄襲、盜版、改編等,同時違禁作品著作權人自己也不得出版、傳播該違禁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