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處職責
『壹』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主要職能
面向全國開展各類作品著作權登記及合同備案
1、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包括:軟體著作權登記、軟體源程序封存保管、軟體著作權轉讓或專有許可合同登記、軟體著作權質權登記等。
2、 軟體以外其它各類作品著作權登記及合同備案,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模型作品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及合同備案;涉外音像製品授權合同登記和認證;著作權質權登記等。
提供全方位的數字版權公共服務1、 以DCI體系(數字版權唯一標識符)為核心,開展數字作品版權登記及費用結算等服務。面向海量使用作品的各類網路播放平台和電信運營商,以DCI技術體系為支撐,提供數字作品版權登記、版權和內容審核、費用結算等綜合性服務。
2、 開展網路視頻音頻作品及其它作品的版權監測及調查取證服務。針對互聯網版權糾紛日益增多以及互聯網技術給版權維權帶來的困難,利用技術手段以及版權公共服務機構的公信力,提供音視頻作品的網路監測、調查取證、發送刪除通知函、跟蹤刪除結果等服務。截至2011年11月,經中心監測發函已刪除的盜版鏈接超過41萬條,有效刪除率達到97%
作品保管服務
權利人將自己正在創作或已創作完成的作品提交給登記機構,由登記機構予以保管並出具保管憑證的業務。按照作品保管業務模式,作品保管實行實名制;創作完成的各類作品以及作品的部分均可申請作品保管;申請並獲得保管憑證之後,相關作品信息可以取得真實有效的證明效力。
聯系方式:作品保管部
提供最專業的版權法律服務1、 版權鑒定:根據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的批復,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版權鑒定委員會作為專門從事版權鑒定的專業機構,具有我國最高人民法院認可的鑒定資質,負責組織專家力量,對作品的異同性進行鑒定,為司法機關、行政管理機關的司法審判和行政執法提供科學依據。
2、 網路游戲侵權鑒定:根據新聞出版總署的文件,公安、司法機關要求就網路游戲「私服」、「外掛」等侵權行為進行鑒定,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負責辦理。
3、 版權咨詢: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公眾提供版權法律咨詢。
4、 糾紛調解:依靠長期從事版權維權和糾紛調處的資源優勢,為著作權糾紛當事人提供高效、公正、經濟的糾紛處理方式,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宣傳誠信、理性解決糾紛的理念,推動版權產業健康發展,促進著作權法的貫徹實施。
提供區域版權產業研究和版權價值評估等高端的專業咨詢服務1、 開展區域版權相關產業經濟貢獻調查分析體系的研究和實踐,為各地區的版權產業發展提供權威情報和基礎數據,為政府機構、大型版權相關企業及海外機構提供專項或綜合性經濟貢獻調查分析報告和咨詢報告。
2、 以服務企業投融資活動和文化金融服務創新為目標,開展版權價值評估專業咨詢,推進版權價值評估體系和標準的制訂。
建設和管理中國標准錄音製品編碼中心(中國ISRC中心)2011年1月18日,中國標准錄音製品編碼(ISRC)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正式批准,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籌備成立。作為2009年9月30日新修訂發布的中國標准錄音製品編碼(GB/T13396-2009)的執行機構,負責中國ISRC編碼的分配、管理與維護以及相關資料庫的建立和運維;作為國際ISRC中心承認的中國國家注冊中心,遵守國際ISRC中心章程,履行相應職責。 中國ISRC中心作為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國家標准執行機構,在保護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錄音製品和音樂錄像製品的傳播,推動推動音樂相關製品的輸出和引進,實現與國際音樂產業界良好的銜接和交流,提高國產音樂的國際市場競爭力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貳』 中國版權協會的機構職能
中國版權協會致力在「協」字上做文章,在「協助」「協調」「協力」上下工夫。要協助國家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門推動版權法的實施,特別是承擔政府職能轉變後分離出來的社會服務工作,協助權利人維權,為他們提供法律咨詢和和相關服務,包括協助與版權相關的產業建立起版權保護機制;在版權所涉及的的政府部門、權利人組織和作品使用者之間起協調作用;依照章程協力做好各項工作。
適應開展業務的需要,中國版權協會下設學術委員會、反盜版委員會、鑒定委員會、版權貿易委員會和版權產業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在中國版權研究會的基礎上組織理論研究,推動國內外的學術交流;反盜版委員會協助司法機關和版權行政管理部門打擊盜版,在全國建立起及時發現、舉報、投訴、鑒定並配合司法、行政機關打擊侵權盜版的行動機制,為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版權產業的發展,繁榮社會主義科學文化事業做貢獻;鑒定委員會依靠版權所涉領域的專家,對作品的侵權糾紛等進行技術鑒定,為司法機關審理版權糾紛案件、版權行政管理機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提供科學依據,以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版權貿易委員會組織版權貿易交流,提供版權貿易信息,指導、規范版權貿易活動;版權產業委員會組織版權相關產業開展維權活動,為版權產業界服務,促進版權相關產業的發展。
為學習、宣傳新修訂的版權法及其配套法規,推動新版權法的實施,中國版權協會與有關部門、社團合作,舉辦一系列的研討會和培訓班,促進版權各有關方面的溝通、交流和合作。
『叄』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指的是什麼部門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層的版權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著作權管理。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業務上接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導。
為有效開展著作權保護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所屬的計劃單列市、地級市相繼設立了版權局(處)。根據目前情況,各地版權局(處)的職責大體相同,主要包括:
1.負責著作權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地區的貫徹實施;
2.查處本行政區域發生的著作權侵權案件;
3.負責審批本地區的版權服務機構;
4.負責指導本地區的版權貿易、對外版權交流活動;
5.負責本地區的著作權宣傳普及工作;
6.承辦國家版權局委託其進行的其他工作等。
『肆』 什麼是著作權管理是著作權的部門是什麼
著作權,又稱為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總稱。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是無體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慧所產生之權利,故屬智慧財產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在中國實行自願登記原則。
(4)版權處職責擴展閱讀:
實質條件:
實質條件是指法律對作品的要求,大體有兩種標准。一種標準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賦予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這種形式無論是作品的全部還是其中的局部,也不問該作品是否已經採取了一定物質形式被固定下來,都可以依法被認為是受保護的作品。
另一種標準是,除了具備作為作品的一般條件,即表現為某種文學藝術形式外,還要求這種形式通過物質載體被固定下來,才可以獲得著作權法保護。按照這種標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興創作的舞蹈、音樂、曲藝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
《伯爾尼公約》第二條規定,對未以物質載體方式固定下來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權法保護,由各國自行決定。我國著作權法採用第一種標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因此,所謂實質條件,是指法律以文學藝術作品的產生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惟一的法律事實。
『伍』 版權局新聞出版管理處是干什麼的
根據某市的政府網站,市新聞出版局屬事業單位,屬於市政府領導。
主要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代政府起草新聞出版、著作權的地方性法規、
『陸』 什麼是版權管理
著作權的管理就是指各種主體,為了維護著作權領域的秩序,保護著作權人的權益,所採取的各種措施。根據著作權管理的主體、管理的性質和方法的不同,可以分為著作權的行政管理、社會管理、集體管理。
著作權管理分類
一.著作權的行政管理
著作權的行政管理是國家機關依據法律賦予的職權對著作權進行的管理,這包括國家中央機關和省級機關對著作權的管理。在我國管理著作權的中央機關是國務院所屬國家版權局,其管理職權是:貫徹實施著作權法律、法規,制定與著作權行政管理有關的辦法;查處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指導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批准沒立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涉外代理機構,並監督、指導其工作;管理國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使用;負責著作權涉外管理工作;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其他著作權管理工作。
省級管理機關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版權局,這類管理機關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行政管理辦法,普及著作權的法律知識,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培訓著作權行政管理人員,調解處理著作權糾紛等。
二.著作權的社會管理
在我國,著作權的社會管理主要是指對具有全國性的有關著作權的事項進行綜合服務和管理的活動,其機構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該中心於1998年9月在北京成立。這是國家設立的綜合性的版權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宗旨是依照《著作權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維護作者的著作權和作品的使用者及傳播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創作,繁榮科學文化,促進版權事業和版權產業的發展。
該中心管理的下屬機構有: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中國著作權使用報酬收轉中心、中國計算機軟體登記中心、《著作權》雜志社、版權鑒定委員會、法律部、綜合業務部、全國反盜版聯盟聯絡處(籌)、中國文字作品著作權協會、中國攝影美術作品著作權協會(籌)等部門。
中國著作權使用報酬收轉中心是國家版權局指定的從事法定許可報酬收轉的工作機構。其基本職能是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開展法定許可報酬收轉工作。目前主要是收轉報刊轉載後作者地址不明的作品的稿酬。不屬於法定許可的稿酬,中心不予收轉。
三.著作權的集體管理
著作權的集體管理是實施著作權法的重要手段,是專門為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方便他人使用作品、保護著作權的專門活動,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從事這種活動的社會團體。
1.著作權人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關系
在國際上,著作權人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關系有兩種,一是轉讓合同關系,二是信託合同關系。前者多為英美法系國家採用,後者多為大陸法系國家採用。在我國目前已有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與著作權人的關系屬於信託關系。我國《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著作權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
2.我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我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日前有兩個,一個為中國音樂著作權人協會,一個為中國文字作品著作權協會。
中國音樂著作權人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成立於1992年,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經民政部准予登記的獨立的社團法人,是我國目前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主要管理音樂作品的錄制權、表演權、廣播權。
協會實行會員制。「協會」開展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的主要內容有:進行音樂著作權人和音樂作品的登記和檔案管理;收取音樂作品使用者依法交付的作品使用費,並發放使用許可證;根據作品的使用情況向音樂著作權人分配作品使用費;對侵犯音樂著作權的行為提出法律交涉;受國家版權局指定,「協會」還承擔法定許可使用音樂作品使用費的收轉工作。在國際合作方面,「協會」於1994年5月加入了國際作者、作曲者協會聯合會(CISAC)。在CIS國家和地區的協會簽訂了相互代表協議,並將協會(國際作者、作曲者、出版者名錄)和WWI,(世界作品目錄),使中國的作品進入國際識別系統,一旦中國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權益便可得到保護。
中國文字作品著作權協會經國家版權局批准,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和中國作家協會權益保障委員會共同發起籌建。該協會是由各類文字作品(包括文學藝術、科學技術、社會科學等類別)著作權人和著作權相關人的權利人自願參加組成的、共同維護其著作權利及相關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目前,協會會員已近千人,登記各類著作權利2萬多項,各類作品使用者近200家。
此外,我國目前正在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積極籌建美術、攝影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該機構將以委託集體管理和法定集體管理的方式,接受境內外美術、攝影作品著作權人的授權,代著作權人向使用者發放許可證並收取使用報酬;還將以版權代理方式開展版權貿易和訴訟代理;向使用者推介美術、攝影作品;為著作權人聯系使用者;為使用者聯系著作權人;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美術、攝影作品資料庫;開展美術、攝影作品網上展示活動,為廣大美術、攝影作品愛好者提供瀏覽、閱讀方便,為作品使用者提供查詢服務;協助著作權人舉辦美術、攝影作品展覽;組織境內外美術、攝影作者開展版權業務及版權貿易交流活動等。
企業著作權管理
著作權法頒布10年來,中國的著作權保護事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但由於我國起步晚,著作權保護意識依然落後,侵權現象嚴重,權利落實難度較大,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網路等新興媒體平台的逐漸普及,著作權方面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國內企業還需進一步提高著作權保護的意識,做好企業著作權管理工作。[2]
1.企業著作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企業著作權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對著作權基本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之甚少,版權保護意識淡薄;二是沒有版權管理的機構、專兼職人員以及相關制度;三是企業雖有相關部門開發創作作品或委託他人、與他人合作開發創作作品,但權利歸屬混亂不明晰;四是企業版權資產沒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無形資產流失現象較為嚴重。企業往往在付出沉重的代價之後才認識到企業著作權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企業著作權管理的重要性。
做好企業著作權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著作權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人員、制定一系列著作權管理制度,企業設有知識產權部門的可由該部門負責企業著作權日常管理工作。
企業著作權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著作權的歸屬管理;著作權、鄰接權合同管理;著作權糾紛管理;著作權經營管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網路著作權的管理等。
做好企業著作權管理有著重要的意義,第一,可以防止他人侵犯企業的著作權,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第二,在企業的科研開發及生產經營活動中,提高著作權意識,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權,一旦涉及侵權案件,能為自己作出合理的抗辯。第三,做好著作權經營管理工作,可以使著作權為企業帶來收益。版權產業是經濟發展的動力,著作權中蘊藏著巨大的財富,著作權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
『柒』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機構簡介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是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直屬事業單位(正局級),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於1998年9月成立。作為國家設立的版權公共服務機構,中心在貫徹實施著作權法律,實施著作權行政管理制度,實施國家版權戰略,發展並完善我國版權公共服務體系,保護著作權人合法權利,促進各類作品的創作與傳播,服務相關版權產業的健康發展,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在計算機軟體登記、作品著作權登記、著作權轉讓和專有許可合同登記與備案、質押合同登記等版權公共服務領域,以及與此密切相關的著作權法律宣傳與咨詢、版權鑒定、版權認證、第三方調查取證、作品保管、版權糾紛調解等版權社會服務領域和國家版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等方面履行職責及提供專業服務。
根據新聞出版總署的批復及機構設置改革發展的需要,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負責管理中華版權代理中心和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CAC)。中華版權代理中心負責組織開展對外版權合作交流,實施「走出去」戰略,進行國有著作權作品管理等政策性、公益性工作。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我國第一家綜合性版權代理機構,也是目前我國規模最大的綜合性版權代理和版權社會服務機構,未來將更專注於開發和提供與數字內容產業及新媒體業務相關的版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