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屋頂使用權
❶ 門面房的屋頂產權歸誰
一、從所有權的角度分析,毗連房屋(指結構相連或共有的房屋)的毗連部分,往往既是某個業主享有所有權的建築單元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與其他業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應當是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二、但由於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據我國現行建築規范,屋頂是不計入整棟房屋的建築面積的,當然其也不計入分攤面積。另外,屋頂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進行權利登記。根據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證》是確定不動產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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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內容:
1、產權首先是指特定的客體,即任何產權都是以特定客體為前提和基礎,產權中「產」即為客體,沒有特定客體的存在,產權便不再存在;同樣任何產權都是以依賴於特定客體的產權,也只能是某一特定客體的產權。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客體有多種表現形式,如財產、資產、資本、商品等。
2、產權其次是指主體對客體的權利,即主體與特定客體的關系。這種關系在現實生活中常表現為以財產權等。主要包括對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支配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可以說產權是主體對客體一系列權利束的總稱。
3、產權還應該包括,不同主體基於對特定客體的權利,相互之間發生的各種各樣的經濟關系。如常見的領導與被領導,監督與被監督,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等之間的相互關系。
表現在現代公司制企業中,經常是公司的所有者與公司的管理者以及公司各利益相關者的關系等,構成現代公司法理理論的重要內容。
❷ 商鋪屋頂的使用權歸誰
是否方便他們自由出入准備的你要問開發商。
❸ 商鋪屋頂的露台有兩家人使用權歸誰
看購房合同,有標注歸房主使用,沒標注屬於公共空問,大家可使用不能佔用,和公用樓梯意思一樣,並不以離誰近之類原因決定。如果有人佔用可根據民法通則物權法等訴訟。
❹ 商住樓商鋪上面的房頂使用權屬於商鋪嗎
實際上除了獨棟別墅之外,任何物業的屋頂面的擁有權都是小區(或者該建築回)全體業主答的,因為屋頂面是沒有產權的。你想問的大概是屋頂面的使用權吧,如果該商鋪是獨立的,那麼你使用的話應該問題不大,但是程序上也需要全體業主的同意(比如如果你想在屋頂面樹個廣告牌的話,而且城管也要審批的);如果是底商,也就是商鋪上面是住宅的話,恐怕你不能使用的。
❺ 住宅臨街商鋪的屋頂面擁有權屬於商鋪的嗎
一、從所有權抄的角度分析,毗襲連房屋(指結構相連或共有的房屋)的毗連部分,往往既是某個業主享有所有權的建築單元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與其他業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應當是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二、但由於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據我國現行建築規范,屋頂是不計入整棟房屋的建築面積的,當然其也不計入分攤面積。另外,屋頂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進行權利登記。根據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證》是確定不動產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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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因素:
聲噪、灰塵、光噪和安全是影響臨街房業主生活的「四大元兇」。
一、最大困擾:聲噪:臨街房受到的噪音大,不僅影響業主睡眠,還影響日常的工作和學習的狀態。
二、第二大困擾:灰塵:灰塵不僅影響居住的清潔衛生,也有害於身體健康,特別是還易引發呼吸道疾病,消除灰塵也是臨街房的一個重要任務。
三、第三大困擾:光噪(隔熱、防紫外線):臨街房直接受到陽光的全面照射,夏天房子里噪熱異常。臨街房除了要隔熱外,還要防止紫外線透進窗戶,影響到業主的健康。
❻ 商鋪屋頂的所有權歸誰
一、從所有權的角度分析,毗連房屋(指結構相連或共有的房屋)的毗連部分,往往既是某個業主享有所有權的建築單元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與其他業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應當是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二、但由於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據我國現行建築規范,屋頂是不計入整棟房屋的建築面積的,當然其也不計入分攤面積。另外,屋頂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進行權利登記。根據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證》是確定不動產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
三、所有業主有權對其屋頂平台均享有使用權,房地產開發商不得擅自將屋頂平台出租,業主發現開發商有違規行為時,可要求開發商給予賠償,並按符合要求的程序進行操作。
四、屋頂平台作為一項不動產,其物權必然將歸屬於購買了房屋的全體業主。任何人利用屋頂平台來獲利,實質上就是在攫取業主的經濟利益。既然屋頂平台的物權將屬於購買房屋的業主,開發商在未獲得業主的普遍許可的前提下是無權出讓屋頂平台使用權的。只有當業主以某種形式普遍許可的情況下方可實施轉讓。
❼ 法律上的獨立商鋪的屋面使用權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物業管理條例》以及相關部門規章的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手續,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已納入分攤面積的公用部位的產權,屬業主共有,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另行出租、出售。因此,屋頂、外牆使用權依法應當歸業主所有,開發商強行佔有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開發商要在屋頂、外牆面安裝廣告牌必須經過業主委員會同意,並且所收取的廣告收益的主要部分歸業主委員會所有,由業主委員會統一保管使用。
❽ 我該如何爭取商鋪樓頂面積使用權,在合同中都該跟誰約定才有效
這個要跟商鋪樓頂的所有人約定呀,就是說誰是這個商鋪樓頂的主人就跟誰約定。希望可以幫到你
❾ 如何向法院主張商鋪頂樓上的門頂層有使用權
商鋪頂樓上的門頂層的使用權,不是法院能完全確定的。不動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等,按不動產建設的情況確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會依法確認、辦證。不符合規定的建築,是沒有合法的所有權、使用權的。當然如果你堅持要起訴,自己做好訴狀,准備好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就是。
❿ 商住樓外面平台(樓下商鋪房頂)使用權
開發商已買給你是你家的,建議起訴要求對方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