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房能否買賣出租
A. 使用權房能否出租
得看房屋是的性來質,帶有保障性質的住自房不能出租,如經濟適用房,各地都有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你可以查一下當地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還有些房產是單位分配給職工的,也帶有一定的福利性質,但除非單位有特別規定,這類住房是可以出租的。
B. 使用權的房屋可以買賣嗎
使用權的房過戶其實就是使用權轉讓,不可買賣;如下: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
第四十條 所有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使用權房即是對他人的房屋佔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權人只能轉讓使用權,且不得損害所有權人權益。
簡單點說就是所有權人能賣房子,使用權人不能賣房產。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兩種情況,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費用根據各城市消費水平而不同;後者要到單位產權單位辦理,費用不確定贈與繳納房價3%的契稅和0.05%印花稅,免其他稅.。
如果轉讓,要承擔買賣雙方的全部稅費.。
過戶申請書 ;
由買方向公房管理部門提出承租申請,准備好由他來承租的書面材料、原公房租賃合約、他的身份證明和戶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承租人變更手續。
C. 房屋只有使用權能不能買賣的
使用權的房子可以買賣。
使用權是和產權相對的,又稱公房,也就是公家的房子,屬於國家的,擁有的是使用權,所以每個月需要交房租,要變成產權的也就是自己的很容易,那就是把產權買下來,這個房子就變成自己的了。使用權的房子也有房證,是個小本子,比個人產權的房本要小很多。
使用權的房子在法律上可以買賣,和產權的房子沒什麼太大區別,價格肯定要低一些,另外交的更名過戶費也要少一些。區別最大的就是使用權的房子賣的時候必須由單位開介紹信,房子才可以賣,因為這個房子是單位的,但是這個問題不大。
使用權房交易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將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消費者如果想要購買使用權房,可以將購買的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產權單位一般在年初和年中兩次布告通知。可以拿單位工齡介紹信到房管所或產權單位的房管科參加房改。目前使用權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開放,能夠上市進行買賣交易的非常少,除非是獲得產權單位同意後,通過繳納一定費用,把使用權變成產權,才能進行買賣。
(二)房屋置換除了將使用權換成產權進行交易外,還可以通過房屋置換進行過戶。在通過置換進行過戶時,需要注意兩點。一是雙方都應持有北京市戶口,另外一點是不能進行貸款按揭。通過房屋置換並不能取得使用權房的產權,但可以享有出租的收益權和一定限度的處置權。一般只有擁有本地戶籍的人才能購買使用權的房屋。
D. 房子的使用權可以對外出租嗎
物權法抄,將財產所有權構成劃分為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財產所有人可以將這四項權能集於一身統一行使,也有權將這四項權能中的若干權能交由他人行使,即財產所有權的四項權能與財產所有人相分離,
處分權是由物具有交換價值決定的,法律上的處分意味著物的轉讓。處分權是財產所有人最 基本的權利,也是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你的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我給你大略的分析一下,
五年前你買的房子,錢沒有付清也沒有過戶,你們已經住進去了,但是你們現在任然只有房子的使用權和佔有權而沒有房子的處分權,在沒有過戶的情況下房主變卦,其實你也沒轍,應為沒過戶,屬於私下交易,本來就不受法律保護!
而現在變成了你們租了這套房子,就更能說明這個套房子的最終處分權是在原房主那,簡單的說,房子是他的,你現在把他房子再轉租給第三方,當然要經過房主的同意,因為房子是他的嘛!
E. 使用權房如何買賣
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俗稱公房。該房屋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不過,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允許使用權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圍內通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後歸使用權人所有。
很多人對使用權的含義了解甚少,購房時大都選擇產權房,主要是覺得購買的房子如果沒有產權證,房子終歸不是自己的,心理不踏實,而產權房則完全屬於自己,並可以代代相傳。
實際上,產權房也是有使用年限的,並非永久產權。一般住宅國家土地出讓使用權年限是70年,無論是產權房,還是使用權房都不能超過這一土地使用年限。只不過使用權房為房管所或單位所有,與使用權房主是長期租賃關系,產權單位對使用權房不能隨便收回,即使有必要收回也應對使用權房主進行補償。在遇到房屋拆遷時,使用權房屋在變成產權房後,能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款。使用權房房主的親屬,與其居住滿2年以上者,可辦理繼承手續。
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四種權能,最重要的是收益權和處置權。擁有一套住房的使用權,既能通過出租享有收益權,也享有有限度的處置權,可以"處分"房屋的上市轉讓或親屬繼承等。
注意事項:
1、在購買使用權房時一定要問清產權歸屬,在過戶時應當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親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廳辦理相關過戶手續,修改戶主姓名,不得委託辦理。另外由於使用權房的"房本"沒有防偽標志,即使正規租賃合同的蓋章也特別簡單,因此購房者應與原單位確認,以防"房本"造假。
2、房屋置換合同簽訂以後,現任房主將擁有原房主對使用權房擁有的權利,意味著如果房產置換後使用權房拆遷,新房主將成為補償款的受益人。因此房產置換前,新老房主、尤其是老房主要考慮清楚是否已經放棄未來獲得拆遷補償款的權利,以防日後追悔莫及。
3、使用權的房子按使用面積計算,客戶一定要對照房本的面積來計算。一般房屋產權證上的面積為建築面積,但是使用權的房子一般按照使用面積計算,在具體交易的時候可以進行實際測量。
4、不論購買還是置換使用權房,都一定要核實清楚之前的各項費用,如房租(物業費)、供暖費等是否繳交清楚,以免日後出現糾紛。
5、購買使用權房要更加註意防範資金風險。因為產權關系相比更復雜,權屬能否轉移也留有更多的潛在風險。
F. 使用權的房子可以出售嗎
一、可以,同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如下:
1. 使用權房必須是獨用成套的公有住房
2. 下家必須是本地戶口,需一次性付款;
須提交資料:
1. 使用權轉讓合同(原件)((資金監管需五本合同,不需資金監管則需四本合同);
2. 使用權證(原件和復印件);
3. 小區所在物業公司蓋章的征詢表(原件);
4. 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5. 委託他人辦理,提交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賣方委託需公證(原件);
6. 交易的使用權房內無戶口的需提交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空戶證明(原件);
7. 賣方戶口去向為使用權房的,需提交房屋內同住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原件)及此房的使用權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
8. 賣方戶口去向為產權房的,需提交此房的房產證、購房合同、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及此房內同住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原件).
二、注意事項:
1. 出售方除本人(或同住人)在前兩年已購住房或特殊原因經所在地區房產交易中心批准外,應將其轉讓所得款項存入所在地區房產交易中心指定的銀行,實行資金監管,並由銀行出具購房存款單。購房存款單只能用於買房,不得轉讓、質押,3年內不能兌換現金;購房存款單的使用只限於本人或直系親屬共同買房使用;在使用購房存款單買房後,應憑交易中心蓋章的《已購住房證明》等材料向銀行辦理存款單內余額轉移和支取手續;
2. 征詢表蓋章須使用權人陪同,並攜帶使用權證、使用證人身份證,到其小區所在物業公司蓋章;
三、稅費:
成交價的0.5%(此稅是由賣方出的),交易手續費一般100元左右(不滿100元按100收取),中介費上下家各1%。
以上是使用權房交易的注意事項及整個交易流程和稅費,使用權房交易比較麻煩,另外其到時還要花錢去買產權(這個錢一般不會很多),不過其可以省掉一個買房必交的契稅(意外收獲吧)。如果你是想用少的錢來買更大的面積,使用權房也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只要具備了上面說的必備條件,使用權房是可以交易的。具體的東西可以到當地的房產公司咨詢。
G. 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可以出租給別人嗎違法嗎
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就只能自己使用,不能轉租,不能轉借,也不能買賣。
H. 房屋的使用權是否可以單獨轉讓
1、這兩者在法律上沒有什麼實質區別,法律角度來看,這種區分沒有實質意義,不管具體用何種性質來定義,民法的公平,平等原則還是大前提。
2、合同法上的租賃關系,其實質內含就是使用權的轉讓關系。你所說的兩者的區別沒有法律依據,耶沒有區分的意義。
3、用使用權轉讓的形式規避法律強行性規定的情況,要看具體的合同是怎樣約定的,如果條款明確有買賣的意思,就屬於規避法律的違法行為,該合同無效。如果條款上看和租賃基本一致,就是實質上的租賃,適用合同法關於租賃合同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