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著作權的特徵
⑴ 網路著作權的特徵是什麼
在互聯網時代,各種信息技術的出現為著作人提供了的新的平台,網路著作權就是著作人在網路環境下受到保護的權利。常見的有,網路寫手的著作權。那麼網路著作權的特徵是什麼?下面是小編為您提供的與網路著作權有關的信息,希望能夠為您提供幫助。網路著作權的特徵是什麼一、網路著作權概念簡述網路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在網路環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權權利。二、網路著作權的特徵(一)、法定性法律對於相關著作權的確定晚於相關的司法實踐。這是因為法律往往落後於時代的變化,從網路出現一來,知識產權領域發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變化,一個就是知識產權的法定性受到挑戰。作品上網後,成為網路上的共有產品,任何人只要一根電話線就可以得到該作品,而關於網路上著作權利益調整的法律,卻沒有及時出現。在法律確認網路著作權的地位之前,司法實踐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權理論。同時,網路經濟與傳統經濟的商業方法有很多共同點,傳統的著作權人可以通過傳統手段對抗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這就使的網路著作權的法律落後於現實。(二)、地域性著作權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權在依某國法律獲得保護的哪個國家地域內有效。著作權多為自動產生,並非國家授權產生,所以有人認為著作權沒有地域性。傳統的著作權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別獲得許可,傳統的著作權法也沒有域外效力。但是網路的出現,打破了這一規律。由於國際網路本身的跨國性特點,無法判斷一件網路作品的著作權應當依據哪個國家的法律,應當在哪個領域內有效,因此網路著作權的地域性幾乎不復存在了。網路上作品的傳播不受地域的限制,電子商務的拓展也使人們可以打破地域進行圖書訂購,利用版權的地域性對抗平行進口等做法受到挑戰,著作權的地域性受到動搖。專家認為,網路作品著作權地域性的消失是計算機網路的全球性與傳統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之間的總沖突。(三)、專有性著作權的專有性是指他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許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該項著作權。由於著作權不排斥他人創作類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對於專利和商標而言,著作權的專有性相對弱,但是這不等於著作權沒有專有性。作品上網即意味著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權的佔有權能就幾乎為零。作品上網以後,作品在具有了無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時,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權的專有性。在網路環境下,網路使用者關心的是如何獲得物美價廉的作品,他們獲取的版權信息並不充分,對誰是版權人,作品的使用條件並不是很清楚,他們也不是很關心。真正的版權人卻難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況,更不用說控製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數字化的拷貝不僅和原件一樣完美,甚至經過特殊處理,比原件更好。這不僅為盜版產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間,更使版權人的經濟權利無法實現。從這一方面講,網路著作權沒有了專有性。(四)、表現性傳統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現形式,如書文字作品,美術作品報紙,但是隨著網路超文本結構的出現,文字作品,科學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像集成電路一樣被集中到一起,難分彼此,最終作品可能含概若乾的作品類型,拿傳統作品的分類來套用已經力不從心,如MTV、FLASH作品等。有學者建議增設立一種新的作品類型。不管結果如何,總的說網路著作權的表現形式顛覆了傳統的區分著作權類型的意義。
⑵ 著作權(版權)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著作權基本特徵是什麼
1、具有獨創性
作品必須是作者創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襲剽竊他人的。創作,是一種腦力勞動、智力活動,能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著作權法中作品的獨創性、和專利法中的創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專利法中的創造性,要求必須具有新穎性,甚至要求必須是首創的。 著作權法中作品的獨創性,只要是自己創作的,是表現自己思想觀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該作品的水平即使低於已經出現的同類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創作的,就應認定具有獨創性。
2、屬於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成果
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是一個十分廣闊的領域,可以容納所有的智力成果,但體力勞動的成果不屬這一領域。
3、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
著作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它的客體(作品)不同於有形財產權的客體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狀、佔有特定的空間。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達的思想、感情、觀念的成果,而不是這些思想感情、觀念的載體。但是,作品又必須附著於一定的載體,以一定的形的載體固定、記錄下來,並且這種形體可以被大量復制。
4、作品不違反法律
依法被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即便具有上列三特徵,也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例如違反我國憲法、法律,內容反動或者淫穢下流的作品,無論是否符合前三個特性,均不能構成受著作權法律保護的客體。認定一部作品是合法,除憲法以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據其他法律也可以成為依據。
⑶ 網路著作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在這個互聯網的時代,通過網路上來傳播自己作品的作者也不少。所謂著作權,也稱版權,是因為文學作品而產生的、法律賦予公民和其他組織等民事主體的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而網路著作,就是以網路為載體進行傳播的作品。那麼網路著作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呢?下面讓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網路著作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網路著作權除具有傳統的著作權的特點外,還具有一些獨特特徵:(一)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對於相關著作權的確定晚於相關的司法實踐。這是因為法律往往落後於時代的變化,從網路出現一來,知識產權領域發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變化,一個就是知識產權的法定性受到挑戰。作品上網後,成為網路上的共有產品,任何人只要一根電話線就可以得到該作品,而關於網路上著作權利益調整的法律,卻沒有及時出現。在法律確認網路著作權的地位之前,司法實踐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權理論。同時,網路經濟與傳統經濟的商業方法有很多共同點,傳統的可以通過傳統手段對抗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這就使的網路著作權的法律落後於現實。(二)地域性方面著作權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權在依某國法律獲得保護的哪個國家地域內有效。[3]著作權多為自動產生,並非國家授權產生,所以有人認為著作權沒有地域性。傳統的著作權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別獲得許可,傳統的也沒有域外效力。但是網路的出現,打破了這一規律。由於國際網路本身的跨國性特點,無法判斷一件網路作品的著作權應當依據哪個國家的法律,應當在哪個領域內有效,因此網路著作權的地域性幾乎不復存在了。網路上作品的傳播不受地域的限制,電子商務的拓展也使人們可以打破地域進行圖書訂購,利用版權的地域性對抗平行進口等做法受到挑戰,著作權的地域性受到動搖。專家認為,網路作品著作權地域性的消失是計算機網路的全球性與傳統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之間的總沖突。(三)專有性方面著作權的專有性是指他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許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該項著作權。[5]由於著作權不排斥他人創作類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對於專利和商標而言,著作權的專有性相對弱,但是這不等於著作權沒有專有性。作品上網即意味著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權的佔有權能就幾乎為零。作品上網以後,作品在具有了無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時,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權的專有性。在網路環境下,網路使用者關心的是如何獲得物美價廉的作品,他們獲取的版權信息並不充分,對誰是版權人,作品的使用條件並不是很清楚,他們也不是很關心。真正的版權人卻難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況,更不用說控製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數字化的拷貝不僅和原件一樣完美,甚至經過特殊處理,比原件更好。這不僅為盜版產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間,更使版權人的經濟權利無法實現。從這一方面講,網路著作權沒有了專有性。(四)表現性方面傳統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現形式,如書文字作品,美術作品報紙,但是隨著網路超文本結構的出現,文字作品,科學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像集成電路一樣被集中到一起,難分彼此,最終作品可能含概若乾的作品類型,拿傳統作品的分類來套用已經力不從心,如MTV、FLASH作品等。有學者建議增設立一種新的作品類型。不管結果如何,總的說網路著作權的表現形式顛覆了傳統的區分著作權類型的意義。
⑷ 網路著作權的特徵有哪些
網路著作權作為新型的著作權,很多人對它都不了解,我們想要了解網路著作權首先要從它的特徵入手,網路著作權的特徵有哪些?現在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的介紹網路著作權的特徵。網路著作權的特徵有哪些網路著作權的特徵:(一)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對於相關著作權的確定晚於相關的司法實踐。這是因為法律往往落後於時代的變化,從網路出現一來,知識產權領域發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變化,一個就是知識產權的法定性受到挑戰。作品上網後,成為網路上的共有產品,任何人只要一根電話線就可以得到該作品,而關於網路上著作權利益調整的法律,卻沒有及時出現。在法律確認網路著作權的地位之前,司法實踐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權理論。同時,網路經濟與傳統經濟的商業方法有很多共同點,傳統的可以通過傳統手段對抗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這就使的網路著作權的法律落後於現實。(二)地域性方面著作權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權在依某國法律獲得保護的哪個國家地域內有效。[3]著作權多為自動產生,並非國家授權產生,所以有人認為著作權沒有地域性。傳統的著作權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別獲得許可,傳統的也沒有域外效力。但是網路的出現,打破了這一規律。由於國際網路本身的跨國性特點,無法判斷一件網路作品的著作權應當依據哪個國家的法律,應當在哪個領域內有效,因此網路著作權的地域性幾乎不復存在了。網路上作品的傳播不受地域的限制,電子商務的拓展也使人們可以打破地域進行圖書訂購,利用版權的地域性對抗平行進口等做法受到挑戰,著作權的地域性受到動搖。專家認為,網路作品著作權地域性的消失是計算機網路的全球性與傳統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之間的總沖突。(三)專有性方面著作權的專有性是指他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許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該項著作權。[5]由於著作權不排斥他人創作類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對於專利和商標而言,著作權的專有性相對弱,但是這不等於著作權沒有專有性。作品上網即意味著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權的佔有權能就幾乎為零。作品上網以後,作品在具有了無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時,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權的專有性。在網路環境下,網路使用者關心的是如何獲得物美價廉的作品,他們獲取的版權信息並不充分,對誰是版權人,作品的使用條件並不是很清楚,他們也不是很關心。真正的版權人卻難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況,更不用說控製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數字化的拷貝不僅和原件一樣完美,甚至經過特殊處理,比原件更好。這不僅為盜版產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間,更使版權人的經濟權利無法實現。從這一方面講,網路著作權沒有了專有性。(四)表現性方面傳統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現形式,如書文字作品,美術作品報紙,但是隨著網路超文本結構的出現,文字作品,科學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像集成電路一樣被集中到一起,難分彼此,最終作品可能含概若乾的作品類型,拿傳統作品的分類來套用已經力不從心,如MTV、FLASH作品等。有學者建議增設立一種新的作品類型。不管結果如何,總的說網路著作權的表現形式顛覆了傳統的區分著作權類型的意義。
⑸ 網路著作權有哪些特徵
網路小說網路上發表的一些作品,作者都擁有著作權,那網路著作權有哪些特徵?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知識。網路著作權有哪些特徵網路著作權除具有傳統的著作權的特點外,還具有一些獨特特徵:(一)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對於相關著作權的確定晚於相關的司法實踐。這是因為法律往往落後於時代的變化,從網路出現一來,知識產權領域發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變化,一個就是知識產權的法定性受到挑戰。作品上網後,成為網路上的共有產品,任何人只要一根電話線就可以得到該作品,而關於網路上著作權利益調整的法律,卻沒有及時出現。在法律確認網路著作權的地位之前,司法實踐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權理論。同時,網路經濟與傳統經濟的商業方法有很多共同點,傳統的可以通過傳統手段對抗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這就使的網路著作權的法律落後於現實。(二)地域性方面著作權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權在依某國法律獲得保護的哪個國家地域內有效。[3]著作權多為自動產生,並非國家授權產生,所以有人認為著作權沒有地域性。傳統的著作權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別獲得許可,傳統的也沒有域外效力。但是網路的出現,打破了這一規律。由於國際網路本身的跨國性特點,無法判斷一件網路作品的著作權應當依據哪個國家的法律,應當在哪個領域內有效,因此網路著作權的地域性幾乎不復存在了。網路上作品的傳播不受地域的限制,電子商務的拓展也使人們可以打破地域進行圖書訂購,利用版權的地域性對抗平行進口等做法受到挑戰,著作權的地域性受到動搖。專家認為,網路作品著作權地域性的消失是計算機網路的全球性與傳統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之間的總沖突。(三)專有性方面著作權的專有性是指他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許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該項著作權。[5]由於著作權不排斥他人創作類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對於專利和商標而言,著作權的專有性相對弱,但是這不等於著作權沒有專有性。作品上網即意味著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權的佔有權能就幾乎為零。作品上網以後,作品在具有了無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時,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權的專有性。在網路環境下,網路使用者關心的是如何獲得物美價廉的作品,他們獲取的版權信息並不充分,對誰是版權人,作品的使用條件並不是很清楚,他們也不是很關心。真正的版權人卻難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況,更不用說控製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數字化的拷貝不僅和原件一樣完美,甚至經過特殊處理,比原件更好。這不僅為盜版產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間,更使版權人的經濟權利無法實現。從這一方面講,網路著作權沒有了專有性。(四)表現性方面傳統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現形式,如書文字作品,美術作品報紙,但是隨著網路超文本結構的出現,文字作品,科學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像集成電路一樣被集中到一起,難分彼此,最終作品可能含概若乾的作品類型,拿傳統作品的分類來套用已經力不從心,如MTV、FLASH作品等。有學者建議增設立一種新的作品類型。不管結果如何,總的說網路著作權的表現形式顛覆了傳統的區分著作權類型的意義。
⑹ 網路著作權的新特徵是什麼
網路著作權的新特徵是什麼,近年來網路平台技術的大力發展,使得許多信息都能快速流傳,但同時,網路著作權被侵犯的案例也逐漸增多。著作權是著作權人的勞動成果,不能輕易被他人侵害。那麼網路著作權的新特徵是什麼?網路著作權的新特徵網路著作權的新特徵是什麼?法定性法律對於相關著作權的確定晚於相關的司法實踐。這是因為法律往往落後於時代的變化,從網路出現一來,知識產權領域發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變化,一個就是知識產權的法定性受到挑戰。作品上網後,成為網路上的共有產品,任何人只要一根電話線就可以得到該作品,而關於網路上著作權利益調整的法律,卻沒有及時出現。在法律確認網路著作權的地位之前,司法實踐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權理論。同時,網路經濟與傳統經濟的商業方法有很多共同點,傳統的著作權人可以通過傳統手段對抗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這就使的網路著作權的法律落後於現實。地域性著作權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權在依某國法律獲得保護的哪個國家地域內有效。[3]著作權多為自動產生,並非國家授權產生,所以有人認為著作權沒有地域性。傳統的著作權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別獲得許可,傳統的著作權法也沒有域外效力。網路的出現,打破了這一規律。由於國際網路本身的跨國性特點,無法判斷一件網路作品的著作權應當依據哪個國家的法律,應當在哪個領域內有效,因此網路著作權的地域性幾乎不復存在了。網路上作品的傳播不受地域的限制。專有性著作權的專有性是指他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許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該項著作權。由於著作權不排斥他人創作類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對於專利和商標而言,著作權的專有性相對弱,但是這不等於著作權沒有專有性。作品上網即意味著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權的佔有權能就幾乎為零。作品上網以後,作品在具有了無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時,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權的專有性。在網路環境下,網路使用者關心的是如何獲得物美價廉的作品,他們獲取的版權信息並不充分,對誰是版權人,作品的使用條件並不是很清楚,他們也不是很關心。真正的版權人卻難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況,更不用說控製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表現性傳統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現形式,如書文字作品,美術作品報紙,但是隨著網路超文本結構的出現,文字作品,科學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像集成電路一樣被集中到一起,難分彼此,最終作品可能含概若乾的作品類型,拿傳統作品的分類來套用已經力不從心,如MTV 、FLASH作品等。有學者建議增設立一種新的作品類型。網路著作權的新特徵是什麼?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