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和50年產權
❶ 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
產權性質分商業、住宅、辦公等;
商業產權:一般都只有40年使用年限;
住宅產權:有50年和70年使用年限之分;
辦公:一般也只有40年使用年限;
請參考(網路搜索:土地使用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注意:這里我們說的幾十年,幾十年使用年限,其實是土地的使用年限;
房子修好了,賣給你,房子永遠是你的;
房子是修在土地上的,土地還是國家的;
你要在土地上修房屋,那麼在國家哪裡購買土地的使用年限,比如40年,50年,70年;
向國家購買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 我們常說的多少年的產權。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需要重新給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這塊土地國家繼續給你用;
❷ 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有什麼區別
你好。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產權年限70年的版住宅用地、權產權年限50年的綜合用地和產權年限40年的商業用地。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70年產權"作為住宅建設用地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50年產權"作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根據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續交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協議獲得續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產權"的用水用電等生活成本一般會高於"70年產權"。
❸ 產權50年 使用權50年 50年後 有何區別
我認為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
房屋產權
屆滿後可以申請
續展
但是否收費,尚不明確,等待後續法律規定。
❹ 50年產權嗎
關於產權年復限問題除青島市南、市北、制李滄區以外,其他的城陽、嶗山、黃島都存在同樣的問題,可以放心購買,只是要注意分辨房屋的產權性質是住宅或商業,住宅性質的話就可以放心購買。
1.根據相關法律,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以及綜合或者其他用地產權年限為50年。
2.產權年限不代表房屋性質,房屋性質需要通過房產證進行判定
①商業產權房的房產證上,土地用途為住宅商服,規劃用途多為 「辦公」、「倉儲」等,但一定不是居住。產權年限可能是40年,也可能是50年。
②住宅房的房產證上,土地用途一般為住宅,規劃用途統一為「居住」,產權年限多為70年,也有很多是50年。
因此50年產權的房屋如果是住宅性質,是和70年產權的房屋一樣的,所以沒必要擔心。
❺ 50年產權和50年使用權有什麼意思
產權是財產所有權的簡稱,表明財產的法律歸屬,有了產權就等於有了使用權。
❻ 50年產權的房子是什麼意思
一、50年產權是什麼房子
50年產權屬於商住兩用房,所謂商住兩用,不僅能辦公而且可以居住,是住宅觀念的一種延伸。它屬於住宅,但同時還融入寫字樓諸多硬體設施,特別是網路功能非常發達,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時,還能從事商業活動的住宅形式。
二、商品房50年產權什麼意思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50年產權住宅,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50年產權住宅與普通住宅項目的不同:很多購房者渴望了解「50年產權住宅」項目與普通住宅項目有什麼不同。主要以下五點主要區別:
1、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2、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3、貸款條件的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4、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❼ 使用權50年與70年有什麼區別
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將繼續可以使用。當然,這個是理想主義,事實上,我國現在實施的住宅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也就是說,你購買的商品房通常只能居住到50年,超過50年就成危房了。
❽ 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有什麼區別,買50年產權的房屋是否比70的吃虧
一、區別
1、土地規劃用途不同
按規定,我們平常的住宅建設用地的最高產權年限是70年;
工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以及綜合用地,最高為50年。
2、生活成本不同
一般來說,70年產權的房子的水電費是按照民用標准來收取的;
而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用途,因此水電費是按照商業用水用電的標准來收取,價格要貴很多。
3、貨款要求不同
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選擇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且最多可貸款30年;
而50年產權的房子則只能選擇全款或使用商業貸款,且最多隻能貸款10年。
4、購房政策不同
一般來說,限購政策主要是針對住宅類產品,因此70年產權的房子會受限購政策的影響;
而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性質,是不受限購政策影響的。
二、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期為七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而房屋的產權是永久的。由於房屋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會隨著房屋的使用期延續下去。
無論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屬於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從開發商與國土和房產部門實際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那一年開始算起,購房人實際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權。
(8)使用權和50年產權擴展閱讀: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❾ 買房子50年產權什麼意思
5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時間。房產產權是你的,可以終身擁有。但是地權的所有權是國家的。50年產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
(9)使用權和50年產權擴展閱讀:
50年產權住宅,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 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
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