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和商標權
著作權與商標權盡管均屬於知識產權,但二者有許多區別。著作權和商標權的區別1、著作權的主體既可以是公民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繼承人或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有時還可以是國家。商標權的主體主要是法人,公民個人如在我國申請注冊商標,則必須是個體工商業者。國家不能成為商標權的主體。2、著作權在我國同其他大多數國家一樣,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創作完成之後,即依法自動產生,而不需要經過任何主管機關的審查批准。而商標權在我國實行的是注冊在先原則,只有經過最先申請注冊並獲主管機關的審查核准後,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3、著作權的對象是作者所創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是有形資產。而商標權的對象是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注冊商標,屬無形資產。對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以核准注冊的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4、著作權依自動保護原則自動產生,不需辦理任何法律手續,即可受到法律保護。但商標權的取得必須由申請人申請,並獲商標局核准注冊方能產生。5、在權利的獨占性方面,著作權中兩人分別獨立完成同樣的作品均可獲得著作權,商標權則具有相當強的排他性,不僅不能出現保護范圍相同的相同商標,而且不能出現保護范圍相同的近似商標。對於馳名商標,權利的獨占性更為明顯。6、著作權的客體作品,一旦超過法定有效期限,進入公有領域,人們即可不經過權利的許可,不支付任何報酬而使用它們。商標權則不同,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權有效期為10年,但有連續續展的規定,實際上我國對商標權提供了無限期保護。
❷ 商標權和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第一,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供人們欣賞、學習和閱讀的作品版,如小權說等;商標權保護的是用於區別不同生產經營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務標記,如海爾等商標。第二,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商標法》不會保護在同一種或同一類商品上的兩個相同的商標。第三,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商標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❸ 著作權與商標權有什麼異同點
第一,保護抄的對襲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供人們欣賞、學習和閱讀的作品,如小說等;商標權保護的是用於區別不同生產經營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務標記,如海爾等商標。第二,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商標法》不會保護在同一種或同一類商品上的兩個相同的商標。第三,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商標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❹ 著作權與商標有何區別
第一,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供人們欣賞、學習和閱讀的作品,如小說等;商標回權保護的是用於區別答不同生產經營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務標記,如海爾等商標。第二,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商標法》不會保護在同一種或同一類商品上的兩個相同的商標。第三,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商標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❺ 著作權與商標權有什麼不同
第一,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供人們欣賞、學習和閱讀的作品,如版小說等;商權標權保護的是用於區別不同生產經營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務標記,如海爾等商標。第二,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商標法》不會保護在同一種或同一類商品上的兩個相同的商標。第三,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商標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❻ 著作權和商標權的區別有哪些
(1)保護的對象和范圍不同
著作權的對象是作者所創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是有形資產。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學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對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是指這些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而商標權的對象是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注冊商標,屬無形資產。對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以核准注冊的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2)原始權利產生的途徑不同
著作權在我國同其他大多數國家一樣,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創作完成之後,即依法自動產生,而不需要經過任何主管機關的審查批准。而商標權在我國實行的是注冊在先原則,只有經過最先申請注冊並獲主管機關的審查核准後,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
(3)國家主管機關和適用法律不同
我國《著作權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一次修訂版)是管理著作權的基本法律。國家版權局是主管全國著作權的管理工作。
(4)保護的目的不同
著作權保護的是在文學,藝術和科學方面所創作的作品和與此相關的權益。其目的在於鼓勵有益於社會的作品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商標權保護的商標,是具有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顯著特徵的標志。保護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生產者保證商品質量和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公平競爭。
我國《商標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訂版)是管理商標的基本法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是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5)時效性不同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50年。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電影,電視,錄像和攝影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作品自創立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而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期滿可以續展注冊,而且可以無制重復申請,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均為10年。
❼ 著作權與商標權有哪些區別與聯系
第一,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供人們欣賞、學習和閱讀的作品,如版小說等;商標權保護的是用於權區別不同生產經營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務標記,如海爾等商標。第二,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商標法》不會保護在同一種或同一類商品上的兩個相同的商標。第三,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商標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