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樓道內物品所有權
A. 居委會是否有權處置私人物品我因外出未在家,回來後發現放在樓道的物品被居委會清理,請問是否合理
第一,肯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第二,最好不要放私人物品在樓道里。
私人內物品放在樓道里其實不容違法,但是有失公德。首先,住房是私人購買的,雖然樓道並沒有寫明在購樓合同里,但實際上,是作為公攤面積交了錢的,也就是說,樓道的佔有權其實是在業主手裡。其次,樓道里堆放太多雜物確實會造成擁擠等不利於突發事件時撤離工作。然後,說說現實情況:事實上應該很少有人真的會把大量雜物堆放在樓道里造成嚴重擁堵,除非個別素質很低的人。最後,總結一下來龍去脈:其實是有素質低下人員擁堵樓道,導致個別突發事件(如急救人員如法進入,著火人員撤離困難等)阻礙住戶撤離,於是,萬能的「領導」就下令清理樓道物品,(其實他們是沒有資格作此要求的,統一要求就是為了偷懶),真正遵從法律的做法應該是評估樓道擁擠程度,明確不當佔道的物品,勸說無效的話讓法院起訴沒收,但是這里是天朝,你懂的,深的不多說了,你其實心裡應該也知道,胳膊擰不過大腿,來這提問都是多此一舉。最後的總結就是,天朝人從上到下素質都低的可憐,沒人願意承擔自己應盡的社會義務,導致這種情況發生。
B. 法律問題:樓道里堆放的物品我有權力給扔掉嗎
樓道里的物品,盡管是私堆亂放,但是它也也私人的合法財產。要清理樓道里私堆亂放的物品,必須由物業發出通知,逾期沒有搬走的,當著無主物品予以銷毀。
C. 保潔人員在業主的囑咐下把物品所有者的業主放在樓道里的葯扔了,保潔需要賠償嗎
放在公共樓道里的東西, 如果保潔員按平時的工作思維認定是丟棄物進行清理的,那麼肯定不需要做出賠償。而且你的問題還提出是在某位業主告之下清理掉的,那麼只要有證據即使有糾紛也牽扯不到保潔員。
D. 物業憑什麼自行處理業主放在樓道的東西
樓道屬於公共區域,雖然業主放到樓道里的私人物品屬於業主所有,但是已經告知仍未清理的,物業就有權利對公共區域內的雜物進行清理。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負責管理、維護、保養共用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同時,佔用、堵塞、封閉建築物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它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物品,在公示公告確定的時間內不予清理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實施清理、拆除等。
(4)放在樓道內物品所有權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E. 物業小區業主樓道堆放物品怎麼處理
物業公司通常的做法是:
1、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張貼通知、溫馨提示之類的;這個版對於物業服權務公司很重要;在溫馨提示中重點要強調阻礙消防通道的危險性,及侵犯全體業主公共區域的不道德行為;
2、要對出現的情況及時勸阻,不能等事態蔓延嚴重了,再去勸阻;
3、對於堅決不清理的業主,建議及時上報當地城市管理部門和消防行政主管部門;另附消防隱患舉報電話96119;或撥打當地消防主管部門電話;
(5)放在樓道內物品所有權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者進行管理。
物業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委託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活動;
廣義的物業管理應當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和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進行的管理過程
參考資料:網路-物業管理
F. 物業有沒有權利將放在樓道的東西扔掉
有。復
如果你的東西放置制在公共區域,物業有權當做廢品處置。
但一般為了保證不產生矛盾點,物業會先行裝貼告示或者對你進行通告,沒有響應時就可以直接處理。所以你也可以就此與其談判,也就是所謂的「鬧」
不過你心裡要明白:
1、根據管理規約,佔用公共區域放置私人物品,確實可以處置
2、如果你佔用的消防通道、主幹道、設備房門前等重要部位,連通知你都不需要。
有兩種情況你可以反訴:
1、防止的時間小於2小時,可以以「臨時放置」為由要求賠償
2、如果物業拿了你的東西作為自己使用(未按廢品處理)。
G. 放在樓道里東西物業有權利收走嗎
本來就不應該在樓道放東西,如果你放在樓道的東西阻擋了消防水閥或者設備,阻擋了逃生通道,別說給你收走,給你扔了你都沒話說。
H. 樓道里放東西物業有權沒收嗎
物業沒有權利沒收,這是業主財產。物業可以提醒業主把物品收掉,不要放在樓道里影響他人的利益。
I. 暫時放在樓道的東西被別人拿去回收了是誰的責任
暫時放在樓下的東西被別人拿回去了這個應該是由於自己保管不當。
J. 對樓道亂放雜物的有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可以約束
對樓道亂放雜物的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可以約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回法》的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答單位、個人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公共區域不能私人佔用。樓道亂擺放雜物,秩序變得混亂,阻礙居民上下樓行走,同時使樓道衛生狀況不佳,藏匿或滋生蚊蟲、蟑螂、老鼠。最嚴重是引起火災,對公眾的通行甚至是逃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10)放在樓道內物品所有權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第二十九條規定:負責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應當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有關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第三十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領導,採取措施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組織建立和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