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使用權印花稅
1. 土地出讓 印花稅怎麼算
1、土地出讓金: 實際使用土地面積×單位面積金額
借:無形資產
貸:銀專行存款屬
2、印花稅,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稅率,大多的合同稅率是萬分之五, 印花稅大多是直接記入「管理費用」的,還有「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契稅,稅率3%--5%,要根據你當地的實際情況
單位的新建廠房竣工後應該記入固定資產, 如果土地是劃撥土地,就不用作價入賬;如果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取得的土地,那麼辦理土地證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及稅金,應該計入無形資產。
2.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交印花稅嗎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所以政府出讓土地要交合同印花稅,按所載金額0.5‰貼花。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
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2)取得土地使用權印花稅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對方單位名稱、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3. 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合同)印花稅,是不是也應當計入土地成本
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合同)印花稅應當計入土地成本
4.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出讓方也需要交納印花稅嗎
1.
是的,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屬於產權轉移類書據,納稅人應為立據人,也即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當事人,政府是土地使作權出讓方,因此,應當納稅。納稅比例按所記載金額的千分之零點五。
2.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5. 怎樣區分轉讓房地產時的印花稅和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的印花稅
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的印花稅=土地出讓金×0.005%
轉讓房地產時的印花稅=印花稅-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的印花稅
6. 通過「招、拍、掛」程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要不要交印花稅
繳納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率0.05%
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回花稅若干政答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
三、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通過「招、拍、掛」程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納稅人與國土資源部門簽訂的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7.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根據 2012年 4月 25日下發的《關於明確財產和行為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 2005〕 8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 2005〕 156號)相關規定,印花稅計稅依據應與契稅計稅依據一致,配套費和拆遷補償費應列入印花稅征稅的計稅依據按核價計算徵收印花稅。」
8. 土地出讓合同涉及的印花稅會計處理(是記入管理費用嗎)
計入管理費用的,《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2006)》第十二條規定,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6403營業稅金及附加規定,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企業交納印花稅的會計處理,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企業上交的印花稅稅額或購買的印花稅票數額較小,可以直接列入管理費用。上交印花稅或購買印花稅票時,借記「管理費用一印花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
2、如果企業上交的印花稅稅額較大,先記入待攤費用,然後再轉入管理費用。上交印花稅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攤銷印花稅時,借記「管理費用一印花稅」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
(8)取得土地使用權印花稅擴展閱讀:
費用處理方式
直接支付費用屬於直接支付費用的主要業務有招待費、審計費、訴訟費等。轉賬攤銷費用屬於轉賬攤銷費用的項目有折舊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費、無形資產攤銷費、提取壞賬准備等。
預付待攤費用預付待攤費用主要是指固定資產修理費用。預提應付費用預提應付費用是指採用預提方法核算應由本期負擔,而在以後各期支付的費用。如企業選擇預提方法核算固定資產大修理費、企業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管理費用
9. 土地使用權時繳納印花稅計入什麼科目
《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6602 管理費用一、本科專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屬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及福利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研究費用、排污費等。
《小企業會計准則》第六十五條小企業的費用包括: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二)營業稅金及附加,是指小企業開展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應負擔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等。
因此,執行《企業會計准則(2006)》的房地產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印花稅列入管理費用;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房地產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印花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