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軟體著作權補貼
⑴ 深圳企業的軟體著作權可以申請補助嗎聽說是在市工商局,具體是怎麼個情況呢,請各位大師指點迷津。
可以的,深圳的軟體著作權補助是300一件
你可以登錄深圳的 市場監督局網站 ,有一個文件:《深圳市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資助管理實施細則》
裡面有關於如何操作的
⑵ 請問申請深圳專利有那些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 1,深圳市政府鼓勵企業和個人申請專利,並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 1)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可以按獲取專利證書的進度分兩次付款:申請人請求實質性審查並繳納有關費用後資助人民幣2200元(但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准費用減緩的,在低於資助額度下,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資助); 2)取得專利證書後,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委託專利代理服務機構代理的,增加資助1800元。 3)國外發明專利在取得專利證書後按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分兩個檔次給予一次性資助(每件最多資助二個國家或地區):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家取得的專利每件專利資助50000元;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每件資助30000元。 2, 福田區政府鼓勵企業和個人申請專利,並給予一定的補貼: A、國內(包括香港、台灣地區)專利補貼:對上一年度已授權的發明專利 每件補貼3000元;對上一年度已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每件補貼1500元。 B、國外專利補貼:對於上一年度取得專利證書的國外發明專利,按不同授權國給予一次性補貼(每件最多資助一個國家): 1)在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取得的發明專利每件一次性資助25000元; 2)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5000元; 3)被受理的PCT申請每件一次性補貼5000元(法人單位申請)或3000元(個人申請)。 C、軟體著作權登記費補貼;對上一年度取得軟體著作權的權屬人,每個軟體著作權一次性補貼500元。 D、對專利代理機構按其上一年度代理的發明專利數量和階段給予資助,同一年度資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 3, 所代理發明專利進入實質性審查階段,每件補貼代理費500元; 4, 所代理發明專利獲得授權,每件補貼代理費1000元; 5, 若所代理發明專利的權利人為福田轄區注冊企業或福田區戶籍自然人,則按以上標準的120%給予補貼。
⑶ 辦理軟體著作權可以享受政府的補貼資金嗎
1、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的企業可享受國家各種優惠政策,包括投融資、稅收、出口政策等,具體可參見國務院18號文件;
2、"雙軟認定"的前提:軟體著作權登記是企業辦理"雙軟認定"(軟體產品登記、軟體企業認定)的必要前提。信息產業部的《軟體產品登記管理辦法》的第七條第四款規定,軟體登記時要提交知識產權證明。此知識產權證明即指《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3、可作為技術出資入股:《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體可以作為高新技術出資入股,而且作價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達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規定"可以100%的軟體技術作為出資入股",但都要求必須首先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
4、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科學技術部關於印發《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通知第八條規定:"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應當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一)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鑒定證書或者鑒定報告、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報告、行業准入證明、新產品證書等)和研製報告;或者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體登記證書等)和用戶證明"。這里的軟體登記證書指的是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和軟體產品登記證書。其他部委也有類似規定。
5、企業破產後的有形收益:軟體著作權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不會隨企業的破產而消失。企業破產後,無形資產的生命力和價值仍然存在,可以在轉讓和拍賣中獲取有形資金。
6、予以重點保護: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是我國著作權法規所規定的對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保護的一項行政輔助管理措施,《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二條和國務院18號文件均有規定,國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鼓勵著作權人進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並對已登記的軟體給予重點保護。
軟體著作權登記文件是對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對確定軟體著作權的歸屬、理順著作權關系、減少著作權糾紛以及打擊非法盜版等有著積極的作用。
⑷ 2018年深圳福田區版權登記費用是多少
2018年深圳福田區版權登記費用是多少?版權登記一直是人民比較關心的事內情,照財政部《關於清理容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要求,我中心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執收軟體著作權登記費。2018年深圳福田區版權登記費用是多少?版權,又被稱為著作權,是創作者對其所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等權利,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他人不得出版或作更改。申請版權需要繳納一定的登記費用交給國家版權局。2017年最新版權登記費用如下:一、2017年4月1日前已發放繳費通知書的登記,查詢申請,按現有程序辦理繳費手續後方可受理。二、2017年4月1日起不再發放各登記、查詢申請的繳費通知書,登記、查詢申請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發放受理通知書、予以受理。三、2017年4月1日前已發放繳費通知書的登記、查詢申請,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辦理完畢繳費手續,逾期未交費的將終止辦理。關於2018年深圳福田區版權登記費用是多少?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版權登記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⑸ 深圳有哪些專利可以補助
1,深圳市政府鼓勵企業和個人申請專利,並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 1)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可以按獲取專利證書的進度分兩次付款:申請人請求實質性審查並繳納有關費用後資助人民幣2200元(但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准費用減緩的,在低於資助額度下,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資助); 2)取得專利證書後,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委託專利代理服務機構代理的,增加資助1800元。 3)國外發明專利在取得專利證書後按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分兩個檔次給予一次性資助(每件最多資助二個國家或地區):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家取得的專利每件專利資助50000元;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每件資助30000元。
⑹ 深圳知識產權補貼怎麼申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發揮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對我市知識產權事業的促進和引領作用,積極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加快「深圳速度」向「深圳質量」轉變,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推動高新技術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的決定》(深發〔2004〕1號)和《關於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科技強省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深發〔2004〕7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是指市政府每年從市財政預算中安排用於加強我市知識產權(僅含專利、商標、版權,下同)工作發展的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自願申報、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科學決策、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管理職責及分工
第四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是專項資金的業務主管部門,職責如下:
(一)向市財政部門提出年度專項資金預算,並執行已批復的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二)受理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專項資金申請,並組織考察、評審、審核,對資助項目實施跟蹤管理;
(三)會同市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負責專項資金的日常管理;
(四)負責組織項目驗收,進行績效評價;
(五)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與本辦法配套的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
(六)市政府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以及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五條 市財政部門是專項資金的管理部門,職責如下:
(一)審核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審查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二)會同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辦理資金撥款;
(三)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對專項資金整體使用績效進行評價;
(四)參與制定與本辦法配套的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
(五)市政府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以及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的責任:
(一)編制項目預算;
(二)負責項目實施;
(三)對項目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四)接受專項資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按要求提供項目預算執行的有關情況,並對資料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章 資助內容
第七條 專項資金資助方式包括資助和獎勵。
專項資金80%以上用於資助發明專利、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等項目,市政府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為資助的重點。
第八條 專項資金資助和獎勵的內容:
(一)國內外發明專利、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
(二)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三)市專利獎及國家專利獎配套獎勵;
(四)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及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
(五)知識產權宣傳培訓;
(六)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建設;
(七)對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示範協會及版權產業示範基地資助。
第四章 資助條件及標准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專項資金資助: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及市政府明確予以支持的項目單位;
(二)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並在我市工作的個人;
(三)在深圳市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或者在深圳市以外(含境外)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具有深圳戶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專項資金資助:
(一)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二)申請人因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兩年的,或者因涉嫌違法行為正接受執法部門調查的;
(三)申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四)申請人在申報其他財政資金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給予資金資助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費用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1.在申請人取得公布及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六個月內(以實審通知書發文日為准),申請人在繳納有關費用後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准費用減緩,並低於補貼額度的,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資助),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2.申請人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六個月內(以授權公告日為准),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委託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20萬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資助1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3.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發明專利申請並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對該機構每件資助1000元,但對電子申請率未達100%的專利代理機構不予資助;
4.首次申請發明專利的單位,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對第一件發明專利申請增加資助3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申請人在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一並申請資助的,按以上資助標准一次性給付。
(二)境外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在取得境外發明專利證書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每件最多資助2個國家或地區。
1.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4萬元;
2.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2萬元;
3.在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標准辦理。 對境外發明專利的資助按納稅額度實行分類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上一年度實際納稅額度(含國稅實際入庫數以及地稅自繳、代扣代繳稅費)在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含5億元)的不超過500萬元,5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含10億元)的不超過1000萬元,10億元以上的不超過2000萬元。獲國家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不在此限,但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不得超過2000萬元。
(三)PCT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依照PCT規則提交PCT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在取得國際檢索六個月內提出申請資助的,單位申請的每件資助1萬元,個人申請的每件資助3000元。
(四)境外商標注冊資助條件和標准
取得境外商標注冊證書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注冊的,按指定國家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2000元,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2.在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萬元;
3.在單一國家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5000元;
4.在台灣、澳門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000元。
深圳商標代理機構、外地商標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商標境外申請並取得商標注冊證書後,對該機構每件資助500元,但代理續展的不再資助。
(五)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計算機軟體開發完成後一年內在國家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機構進行了登記,並在取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每件資助600元。
經深圳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外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資助300元。
(六)對同一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包括專利、商標、版權)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七)以上所列的各項資助金額不得超過申請人在申請、注冊、登記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第十二條 「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企業參與評選需滿足以下條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2.具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3.已建立科技開發專利檢索制度,其主要研發人員能熟練使用專利信息系統查閱和分析專利文獻,具有開展知識產權評議或者運營的能力;
4.專利申請或版權登記的數量近三年連續保持增長,或者其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或廣東省著名商標;
5.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指對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投入)占企業研發投入5%以上;
6.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強,近兩年內沒有發生經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終認定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參與評選需滿足以下條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2.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有固定的專職工作人員;
3.發明專利代理量或商標代理量居全市各專利代理機構、商標代理機構的前20名,或者其知識產權運營模式在全國、全省具有一定的影響力,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企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參與評選,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經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認定為「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每家資助20萬元,全市每年不超過20家。
第十三條 市專利獎及國家專利獎配套獎勵的條件和標准
對獲得深圳市專利獎的項目給予獎勵,每項獎勵30萬元,每年不超過25項。具體按照《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深府〔2012〕126號)及其相關規定執行。
對獲得國家專利獎的項目給予配套獎勵。獲國家專利金獎的項目,每項配套獎勵50萬元;獲國家專利優秀獎的項目,每項配套獎勵10萬元。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等公共服務項目資助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及市政府明確予以支持的項目單位,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二)對特定知識產權項目具有研究分析的基礎和繼續研究分析的能力;
(三)具有從事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相關工作的人員和能力;
(四)能為本行業知識產權工作提供公共服務。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重大專項是指根據國家、省的統一部署或者本市知識產權工作重點,需要重點推進的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版權備案公共服務項目資助的申請人應具備對我市數字作品授予時間戳並對數字作品進行版權登記受理的技術設備和技術能力。
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項目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其中,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公共服務項目,每項不超過30萬元,總額不超過280萬元;版權備案公共服務項目,每年資助不超過2家,每家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申請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社團組織及其他組織,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二)申請人具有比較豐富的知識產權培訓經驗,或者曾經作為主要承辦人承辦過知識產權培訓項目,聽眾反響良好;
(三)宣傳培訓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重點和自主創新要求、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和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水平;
(四)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培訓選題要求提出的其他條件。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知識產權宣傳培訓根據其規模和水平給予資助,每項資助一般不超過10萬元,資助總額每年不超過300萬元。
第十六條 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建設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聯盟已經向有關主管部門備案,並符合我市的產業政策導向;
(二)聯盟具備一定產業基礎,能利用資助經費建立本產業領域知識產權專項資料庫;
(三)聯盟應向我市相關產業開放該專項資料庫,為該產業發展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服務。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建設項目實行合同制管理,每項不超過30萬,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90萬元。聯盟在推動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面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可以給予多次資助,但對同一聯盟資助累計不得超過三次。
第十七條 對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示範協會及版權產業示範基地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受本辦法資助的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是指在國家級展會上承擔知識產權尊權維權任務並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示範單位;示範協會是指在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方面成績突出並獲得國家及廣東省示範試點稱號的協會組織;版權產業示範基地是指在版權創造和保護成績突出並經國家版權局、廣東省版權局授牌的版權興業示範基地。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示範協會及版權產業示範基地每家資助不超過10萬元,每年認定不超過5家,每年總額不超過50萬元。
第五章 資助申報及審批
度預算。制定年度支出預算時,適當預留一定的機動經費,當年度執行中實際支出超出預算時,所需資金從機動經費中解決,經市財政部門審核並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資助在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網站上常年受理申請,經審核後撥款。
第二十條 除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資助以外的其他知識產權資助和獎勵項目,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
(一)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當年知識產權工作目標發布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並對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評價。
(二)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按照《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試行)》(深市監保〔2010〕17號)的規定,從知識產權專業專家庫中隨機抽出9位以上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統一評審,由專家組按照申請項目得分高低形成候選名單。
(三)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實地考察評價意見和專家組評審意見,提出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報市財政部門復核。
(四)市財政部門復核後,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將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向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申訴,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立即展開調查,並在收到申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並回復申訴人。經調查異議成立的,不得給予資助。
(五)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市財政部門根據公示結果辦理資金撥付。
第六章 項目管理
第二十一條 宣傳培訓項目、知識產權分析預警及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項目、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培育項目的承擔單位採取申報評審方式產生,實行合同制管理。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與項目的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協議書。項目完成後六個月內,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按協議內容組織項目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按照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並在三年內不受理其任何資助項目。
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報市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因市場發生變化,項目實施已無意義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而需要撤銷的,經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後,項目資金退回市財政部門。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及市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日常跟蹤管理,組織績效評價,將每年度評價結果向市政府報告,並抄送市財政部門,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專項資金預算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不定期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對資金的整體使用情況進行績效檢查評價。
第二十六條 申請資助的單位、個人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專項資金或者違反其他財經紀律的,由市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申請資助的單位、個人有前款違規行為的,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三年內不受理其資助申請,並將申請資助的單位及責任人、個人列入政府資金使用誠信黑名單。
第二十七條 受委託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在項目和經費的評審、評估和審計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與申請資助的單位、個人串通作弊等行為並出具相關報告的,取消其對所有受知識產權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的評審、評估和審計資格,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深圳經濟特區注冊會計師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造成專項資金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參與評審的專家利用評審機會以權謀私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審專家資格,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本辦法規定的所有項目的申請。此外,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人員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及其它違紀違法行為的,由市主管部門、監察機關及其它有權部門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與本辦法配套的操作規程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本辦法實施前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財行〔2011〕9號)同時廢止。本辦法實施之前申報的資助以收到受理材料的日期為准,受理日期在本辦法實施之前的,仍按照原《管理辦法》執行,在本辦法實施之後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⑺ 深圳市軟體著作權登記資助經費在市場監督局幾樓領取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10號工商物價大廈2002室。
⑻ 4月1日之前申請的軟體著作權,還能申請補貼嗎
一、申請條件
1、 企業或自然人自主開發的軟體
2、 軟體著作權人為中國大陸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的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並需加蓋單位公章;
3、 軟體著作權人為中國大陸自然人的,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並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
4、 軟體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應提交護照復印件,及護照復印件的中文譯本,並需翻譯者簽章。
5、 軟體著作權人為外國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申請人依法登記並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須經過中國駐當地領事館的認證或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方為有效。申請時需提交公證或認證的證明文件原件。目前國外法人因所在國家或地區不同,其提交的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內容和格式會有所不同,但文件中的基本信息項應至少包括
1) 法人名稱;
2) 注冊日期;
3) 注冊地;
4) 注冊證明編號;
5) 證明文件的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6、 軟體著作權人為香港法人的,應提交注冊登記證書和有效期內的商業登記證書正本復印件,並需經中國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公證。
二、證書時效性:50年有效
三、辦理注冊的好處
1、 在進行軟體產品登記的時候可以作為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
2、 在進行軟體企業認證(雙軟認證)時可以作為自主開發或擁有知識產權的軟體產品的證明材料
3、 軟體著作權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規定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一種
4、 合法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該軟體產品,並可以出版發行
5、 在發生軟體著作權爭議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主張軟體權利的有力武器,同時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前提。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說明作品完成的時間以及所有人。
6、 在進行軟體版權貿易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權利證明,有利於交易的順利完成。同時,國家權威部門的認證將使您的軟體作品價值倍增。
7、 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
8、本公司會為客戶申請的軟體著作權免費辦理800元軟體著作權補貼。
四、申請時間
普通辦理:從登記機關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
加急辦理:最快三個工作日(可根據客戶需要加快辦理,縮短出證時間)
五、申請資料
按要求填寫的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軟體的鑒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等)。
注釋:
1、 程序提供前、後各連續30頁,且每頁不少於50行(共3000行),文檔提供前、後各連續30頁,每頁不少於30行。
2、 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3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
六、服務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1.項目匹配,制定方案
對客戶整體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根據客戶實際情況,從專業角度為客戶推薦匹配申請項目(知識產權/軟體產品認證/創新基金申報等),進而定製申請方案。
2.申請條件實現
熟悉掌握並細化每個申請項目所要求的申請條件;
在客戶現有信息、資源的基礎上進行整合創新,使之滿足申請項目要求的各項條件。
3.組織申請資料,提供指導意見
根據客戶提供的數據、信息,協助客戶撰寫申報材料,組織申請附件;
提醒客戶各個環節應該注意的問題,並全程提供指導意見。
4.執行全部申報流程
執行全部網上申報流程;
根據初審意見,完成資料修訂,裝訂所有申請材料及附件;
完成全部線下申報流程,包括遞交紙質文件到政府指定各部門。
5.指導客戶享受後續權益
享受稅收優惠(如指導軟體產品增值稅退稅);
享受財政補貼(如上海市軟體著作權登記 享受補貼 800元);
享受人才引進資格(上海市人才落戶、上海市中高級職稱評定);
參與招投標資質;
知識產權保護。
⑼ 深圳市哪些專利可以申請補貼
(一)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1.在申請人取得公布及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六個月內(以實審通知書發文日為准),申請人在繳納有關費用後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准費用減緩,並低於補貼額度的,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資助),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2.申請人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六個月內(以授權公告號為准),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委託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20萬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資助1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3.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發明專利申請並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對該機構每件資助1000元,但對電子申請率未達100%的專利代理機構不予資助;
4.首次申請發明專利的單位,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對第一件發明專利申請增加資助3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申請人在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一並申請資助的,按以上資助標准一次性給付。
(二)境外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在取得境外發明專利證書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每件最多資助2個國家或地區。
1.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4萬元;
2.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2萬元;
3.在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標准辦理。
對境外發明專利的資助按納稅額度實行分類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上一年度實際納稅額度(含國稅實際入庫數以及地稅自繳、代扣代繳稅費)在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含5億元)的不超過500萬元,5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含10億元)的不超過1000萬元,10億元以上的不超過2000萬元。獲國家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不在此限,但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不得超過2000萬元。
(三)PCT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依照PCT規則提交PCT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在取得國際檢索六個月內提出申請資助的,單位申請的每件資助1萬元,個人申請的每件資助3000元。
(四)境外商標注冊資助條件和標准
取得境外商標注冊證書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注冊的,按指定國家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2000元,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2.在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萬元;
3.在單一國家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5000元;
4.在台灣、澳門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000元。
深圳商標代理機構、外地商標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商標境外申請並取得商標注冊證書後,對該機構每件資助500元,但代理續展的不再資助。
(五)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計算機軟體開發完成後一年內在國家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機構進行了登記,並在取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每件資助600元。
經深圳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外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資助300元。
⑽ 深圳市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有哪些政府補貼如何申請
申請者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
1.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表格1式2份)
2. 申請者身份證明(選交一項)
(1)單位:
同時選擇性的提交以下文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須加蓋公章)(1份,A4紙);
事業法人:事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1份,A4紙);
民間組織:當地民政機關或主管部門批文復印件(1份,A4紙);
台灣:營業執照復印件認證書(當地法院,1份A4紙)
香港、澳門:營業執照復印件認證書(中國司法部委託當地律師行,1份A4紙)
外國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認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在使館,1份A4紙)
(2)人申請—身份證或復照復印件(1份,A4紙)
3、 源程序——1份,A4紙
按前、後各連續30頁,共60頁。單面列印(不足60頁全部提交)。第60頁為模塊結束頁。每頁不少於50行(結束頁除外)。在頁的左側留出裝訂線,右上角列印或標注頁號1-60(不需裝訂)。(或者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4、 文檔1份,A4紙(如:用戶手冊、操作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 按前、後各連續30頁,共60頁,單面列印(不足60頁全部提交)。第60頁為段落結束頁。每頁不少於30行(結束頁除外)。在頁的左側留出裝訂線,右上角列印或標注頁號1-60(不要裝訂)。
5、酌情提交以下申請文件
申請者存在以下情況,需選擇提交以下文件(須加蓋公章):
A、 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或協議書(1份A4紙)
B、 委託開發-----委託開發協議書(1份A4紙)
C、 下達任務開發-----任務書(1份A4紙)
D、 其它證明文件
6. 注意事項:
辦理一個軟體申請自中國軟體登記中心受理之日起至批准期限為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