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權力故事
1. 故事梗概是否可以進行版權登記
故事梗概是否可以進行版權登記,主要看故事梗概本身是否符合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的條件,一般而言,通常意義上的故事梗概是可以符合著作權法的保護條件而進行版權登記。接下來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故事梗概是否可以進行版權登記。故事梗概進行版權登記故事梗概是否可以進行版權登記?從知識產權保護的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也就是說,故事梗概本身也可以把它作為一種創意,而這種創意一般是不會出現完全重復的可能性,那麼我們要想對梗概中蘊含的情節進行保護,可以從商業秘密保護的方式來考慮,一旦情節被模仿和復制,可以從商業秘密的角度來進行主張權利。另外,一方面從《著作權實施條例》的規定看,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一般情況下,獨立創作的故事梗概符合這一定義而屬作品應無疑問。另一方面,完整字句的相同或大部分雷同無疑屬於侵犯著作權的情形之一。要想獲得作權法保護必須是著作權法保護意義上的故事梗概必須達到以下三個條件:一、該作品必須是人類的智力成果;二、該作品必須是能夠被他人客觀感知的外在表達;三、該作品必須具有獨創性。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2. 哪些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中的作品
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著作權的保護力度,著作權法對作品進行嚴格規定,那麼哪些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中的作品,關於著作權法中的作品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哪些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中的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幾類:1、文字作品:小說、散文、雜文、詩歌、劇本、學術論文、著作、期刊、教材、書信。日記、報紙、廣告詞。並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現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書法作品,它是美術作品的一種。2、口述作品: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3、音樂作品: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不帶詞的作品。4、戲劇作品:話劇、歌劇、地方戲等為舞台演出而創作的作品,如劇本。(戲曲劇本、話劇劇本、歌劇劇本、舞劇劇本)5、曲藝作品:相聲、單弦、評書、笑話、快板書、山東快書、京韻大鼓、京東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墜子等形式的說唱腳本。6、舞蹈作品:舞蹈動作的設計和程序的編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記錄下來。如用舞譜的形式表現舞蹈作品。7、雜技藝術作品:為車技、口技、頂碗、走鋼絲、耍獅子、魔術等表演創作的劇本。8、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9、建築作品:建築物的設計圖紙或者是以建築物為核心的繪畫、攝影等。10、攝影作品:客觀記錄物物形象的圖片。11、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電影作品(有聲、無聲)、電視作品、錄像作品等。12、圖形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線路圖、解剖圖。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製成的立體作品,如:微縮景觀。14、計算機軟體:是指計算機系統中的程序及其文檔釋義軟體(英語:software)是一系列按照特定順序組織的電腦數據和指令的集合。15、民間文字藝術作品:神話故事、民間寓言、民間傳說、民間戲曲、民歌、民謠、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造型藝術及民間建築藝術等。
3. 關於侵犯著作權的案例分析
1、李某說法不合法。根據《著作權法》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版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權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故李某抗辯理由不成立。 2、李某侵犯張某著作權。適用於《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剽竊他人作品的」侵權情形(李某未經張某許可,原封未動照搬其作品,用於商業活動)。 3、李某的商標專用權有效期為200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09日止享有商標專用權(李某勝訴); 商標被撤銷、不保留申請記錄,不享有商標專用權(李某敗訴,商標被商評委撤銷)。
4. 寫了一個故事,怎麼保護自己的著作權
中國的是從你獨立完成小說的那一刻起,你就對該小說擁有了著作權。
5. 求幾件關於著作權糾紛的事件
(1)於正《宮鎖連城》與瓊瑤的《梅花烙》,最終於正敗訴,被判實質性相似(即通俗說的抄襲)。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而不是思想。如果只是某類主題相似,是不構成抄襲的,但如果情節設計,人物關系,語言表達高度相似,那就會構成抄襲。
瓊瑤方面,上訴時概括了於正抄襲的21個主要情節。最終法院判決確認了其中的9個主要情節,存在實質性相似,並認定劇本《宮鎖連城》作品涉案情節與原告作品劇本《梅花烙》及小說《梅花烙》的整體情節具有創作來源關系,構成對劇本《梅花烙》及小說《梅花烙》改編的事實。用通俗的話來說,抄襲情況屬實,於正方面需向瓊瑤方面賠償500萬並公開道歉。
情節1——偷龍轉鳳,是法院認定為抄襲的情節之一。讓我們以此為例,來探索著作權法中思想和表達的界限。
(1)偷龍轉鳳,如果該情節概括到了「偷龍轉鳳」這一標題時,屬於思想
(2)如果該情節概括到了「福晉無子,側房施壓,為保住地位偷龍轉鳳」,仍然屬於思想
★(3)但對於原審判決所認定的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經過、結果等細節的情節,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且不屬於唯一或有限表達以及公知領域的素材。
陳喆(瓊瑤本名)對於情節1中的設計足夠具體,可以認定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具體是福晉連生三女無子,王爺納側福晉地位受到威脅後,計劃偷龍轉鳳,生產當日又產一女,計劃實施,棄女肩頭帶有印記,成為日後相認的憑據,該情節設計實現了男女主人公身份的調換,為男女主人公長大後的相識進行了鋪墊,同時該情節也是整個故事情節發展脈絡的起因,上述細節的設計已經體現了獨創性的選擇、安排。
(4)雖然與余征抽象概括的第4、5層級相比,原審判決中對於情節的認定未概括某些細節,如如眉挑釁映月、將軍親臨佛堂施壓等,但並未影響該情節屬於表達的判斷。
(2)
從大熱的網路小說,到精裝出版的實體書,再到去年年尾的電視劇,2013年至今,《錦綉未央》始終陷於「抄襲」風波。2017年1月,11名作者聯合起訴原著作者秦簡抄襲。現在還沒有最終判決結果。
(3)唐三公子《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嫌抄襲大風刮過《桃花債》,這在晉江網上是一段傳了很久,很多粉絲熱議的事件。因為三生三世 改編成影視劇,又被重新推上風口浪尖。雙方粉絲各執一詞,各自有很多的舉證,但作者大風刮過本人沒有提起訴訟,所以這個爭議始終在民間,還沒有走上法庭。
(4)郭敬明《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圈裡圈外》,這是國內最早被法庭判決抄襲成立的案件之一。但事後,郭敬明始終沒有道歉,商業影響力依然要高出原作者很多。
6. 關於知識產權受侵害的小故事
會的飛速發展,生活、工作節奏也愈來愈快,汽車成了人們的主要工具,它給我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方便與快捷,在大家贊嘆社會進步、享受社會進步的同時,它也給我們帶來了災難,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在飛馳的車輪下,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轉眼破碎不堪。因此,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駛,才能避免這些事故的發生,健康成長。
交通事故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它就像顆威力十足的炸彈,一時大意,這顆埋伏在我們生活中的炸彈就會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我曾在報紙上目睹這樣一個驚心動魄的場面:走在男孩面前的是一位活蹦亂跳的女孩,頭上扎著一對粉黃的蝴蝶結,身穿一條漂亮的白紗裙,正准備過馬路,綠燈停了,紅燈亮了,男孩立刻停在馬路邊,小女孩卻飛快地向前沖。說時遲,那時快,一輛汽車正像箭一樣向小女孩駛來。司機來不及剎車,"嘭"的一聲,小女孩躺在地上,鮮血染紅了白紗裙,是那麼令人眩目。她"睡著"了,永遠不會醒來了……
她媽媽聞聲趕來,看到女兒冰冷的屍體,她失聲痛哭,含著眼淚說:"我的寶貝女兒啊,我只有你一個女兒。你去了,我該怎麼辦?你快醒來。"隨後,她媽媽當場昏倒了。交通事故是那麼可怕啊,一剎那間,就奪走了人的生命。
唉,一個春光燦爛的生命消失了,真令人悲痛。這悲劇是誰造成的呢?就是小女孩她自己,如果她遵守交通規則,這悲劇是不會發生的……真可謂是寧等三分,不搶一秒啊。我多麼希望時間能沖淡一切,讓小女孩的媽媽臉上浮出一絲微笑。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黃燈等,綠燈走。過馬路不要追逐,要一看,二慢,三通過。
「遵守交通規則,不亂闖紅燈。」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不僅要把這句話掛在嘴邊,還要把它深深地記在心上,把安全放在首位,讓事故的發生可能性變得越來越少。讓我們在安全的包圍下快樂、健康地成長,建設自己美麗的家園!
我們還要在班級宣傳欄或展覽欄上,多貼一些遵守交通、不亂闖紅燈等之類的警告語,讓同學們更好的明白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學校了也可以請來警察叔叔,給同學門上關於交通的課,使同學們更好的知道交通對人類的幫助……
讓我們遵守交通安全,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這就是時代的呼籲!
7. 《東邊日出西邊雨》著作權案
答:(1)所謂對作品的使用,即以著作權法規定的方式,如復制、表演、播放、展覽、回發行等,使用作品的行答為。
本案中美術作品《支柱》被作為電視劇中演繹主人公愛情故事的道具使用,多次在劇中出現,已構成電視劇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使用已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對作品的使用。
(2)於耀中是美術作品《支柱》的作者,系該作品的著作權人,理應享有對其作品《支柱》的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東邊日出西邊雨》劇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播放了於耀中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並且未署其姓名、未支付報酬,其行為屬於直接侵權。《東邊日出西邊雨》劇組侵犯了於耀中對其作品的署名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8. 著作權侵權案件中如何認定抄襲和剽竊
判定抄襲有兩個標准:
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
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
關於「適當引用」的數量界限,我國《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明確規定:
1、「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一」。
9. 什麼是著作權
著作權亦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技術作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於無形財產權。
著作權法中的人身權不同於民法概念上的人身權。這種權利是與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中國的著作權法規定,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這自然也就承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可以享有人身權。但這個問題在世界各國的版權法中存有很大的不同。
大多數保護作者人身權的國家,在版權法中規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為作者,也就是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人身權。因為人身權是作者人格的一種反映,而承認法人有意志則是近些年的事情。
(9)著作權權力故事擴展閱讀:
國內最早由來
中文最早使用「著作權」一詞,始於中國第一部的著作權法律《大清著作權律》。清政府解釋為:「有法律不稱為版權律而名之曰著作權律者,蓋版權多於特許,且所保護者在出版,而不及於出版物創作人;又多指書籍圖畫,而不是以賅刻模型等美術物,故自以著作權名之適當也。」
此後中國著作權法律都沿用這個稱呼。如今華人社會通常還是使用版權一詞,不過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對於著作相關權利的正式稱呼均已不再使用版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10. 申請小說著作權保護,提交故事梗概有字數限制嗎
你好,目前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登記著作權的具體字數。但是,無論多少字,要獲得著作權法保護必須是著作權法保護意義上的作品,即:一是該作品必須是人類的智力成果;二是該作品必須是能夠被他人客觀感知的外在表達;三是該作品必須具有獨創性,「獨」就是獨立創作、源於自己而不是他人,「創」就是必須達到一定智力創造水準。只有具備了上述三個條件、三個特徵的作品才可能受到著作權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