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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注銷

發布時間: 2021-02-17 01:51:03

① 廈門宅基地注銷後 戶主還可以從新申請宅基地嗎

宅基地是農村集體所有的,那麼宅基地戶主死後,可以繼承 嗎?公號神州土地:空中樓閣是不存在的,房子肯定是建在土地上,如果沒有土地,房子就是一堆鋼筋水泥混凝土,毫無價值。根據法律規定: 1、農村的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所有,只能在集體中交易。 2、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的,再申請宅基地,不予批准。 3、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取得是無償的,具有農民福利的性質。 4、村民在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後可以世代使用,沒有時間限制(對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符合申請宅基地的繼承人而言) 5、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公民的遺產包括房屋。農村宅基地繼承有以下幾種情況。 1、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並且在同一農村集體組織中,可以繼承。 2、繼承人不和被繼承人一起生活,但屬於同一農村集體組織,可以繼承。 3、不與繼承人一起生活,屬於同一農村集體組織的,但不符合宅基申請條件的(比如自己申請了宅基地),不可以繼承。 4、不是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的繼承人,不可以繼承。 5、城市居民的繼承人,不可以繼承。重點來了!不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房屋。如果父母去世,房子沒倒塌,是可以繼續住的。房子壞了,修繕一下,是可以繼續住的。如果在父母去世之前修建的房子,是可以繼續居住的。所以只要房子還能住,就可以做為自己的財產繼承了,但是宅基地無法繼承,沒有推倒重建的權利。

②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應具備哪些條件

符合收回宅基地的規定時

③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有哪些規定

您好:
宅基地使用權的法律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是經依法審批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其成員用於建造住宅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體土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人對宅基地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有限制的處分權,即權利人有權自主利用該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將房屋連同宅基地一同轉讓、出租。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宅基地轉讓出租的限制:
宅基地轉讓、出租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權利人轉讓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應當將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建房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成員;
轉讓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後,宅基地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並涉及受讓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應當依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僅可以用於居住,也可以用於從事家庭生產和經營活動。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福利性,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後,滿兩年未建設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權由集體經濟組織無償收回。
《物權法》第152條至第155條專門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問題做出了規定,它明確: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宅基地使用權的特徵
(一)主體的限定性
(二)客體僅限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特定
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
一、宅基地使用權人的權利
(一)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的權利
(二)在宅基地空閑處建造其他建築物、附著物或種植竹木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限處分權
二、宅基地使用權人的義務
(一)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義務
(二)按照批準的面積建造房屋的義務
(三)服從規劃的義務(四)行使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妨礙鄰人合法權益的義務

④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變更嗎

宅基地能否過戶要分情況,如果購買人是本村戶口且獨立成戶,又在本村沒有其內他宅基地的情容況下,可以到當地縣級國土局辦理過戶手續,其他情況下不能過戶。
農村房屋一般都只有土地使用證,而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所以宅基地不辦理過戶在法律上來說你並沒有房屋的所有權,日後遇到佔用、拆遷等事情,糾紛會很多,希望能慎重。

⑤ 如何撤銷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向土地部門申請注銷該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

⑥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問題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范圍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綠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即一家一戶的農戶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徵:(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城鎮居民不得購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將戶口遷入該集體經濟組織。(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僅限於村民建造個人住宅。個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與村民居住生活有關的附屬設施,如廚房、院牆等。(3)宅基地使用權實行嚴格的「一戶一宅」制。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無償的1、宅基地問題是怎麼來的一般而言,住宅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為公民的私財,可以繼承、轉讓和買賣。「宅基地」則是一個「中國特色」問題。2、經過「土改」,建立了農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區的農民領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權證書》。3、經過社會主義改造,農村土地依然是農民私有,但由集體統一經營,農民的宅基地則依然由農民保留所有權和處分權。4、經過「人民公社」運動,確立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農民宅基地也歸集體所有,農民只對宅基地享有使用權,並且不能出租、買賣等。5、改革開放以後,繼續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僅允許宅基地使用權人出租、出賣地上建築物。可見宅基地並不只是一個單純的財產問題,本質上是中國社會變遷的反映。 宅基地使用權內容宅基地使用權人對宅基地享有如下權利,並承擔一定的義務:(1)佔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佔有宅基地,並在宅基地上建造個人住宅以及與居住生活相關的附屬設施。(2)收益和處分。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獲得因使用宅基地而產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閑處種植果樹等經濟作物而產生的收益。(3)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沒有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權人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將不再批准。並且,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人只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3款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具體說:1、由本人向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2、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其成員會議或者村民委員召開其村民會議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進行討論;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者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4、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佔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宅基地使用管理: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1、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2、農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多佔土地的,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地論處,即按照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違法行為處罰。3、農村村民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4、農村村民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農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權。5、農村村民擅自佔用耕地建房,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6、農村村民佔用基本農田建房,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變動條例:宅基地轉讓、出租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權利人轉讓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應當將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建房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成員;轉讓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後,宅基地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並涉及受讓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應當依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僅可以用於居住,也可以用於從事家庭生產和經營活動。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福利性,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後,滿兩年未建設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權由集體經濟組織無償收回。《物權法》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農村村民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應通過申請並獲得有權機關的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具備如下條件:第一,必須具備村民資格。申請人必須是無宅基地、家庭人口眾多確需分戶居住的,因國家或鄉(鎮)建設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農村落戶需建住宅而無宅基地的情況的的村民。第二,申請人提出申請。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後將申請提交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盡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如果佔用農用土地作為宅基地,則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並辦理農用土地轉用批准手續。宅基地使用權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權人行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損毀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權有效轉讓,必須滿足下列條件:第一,轉讓行為應征的本集體經濟組織同意;第二,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第三,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使用權消滅。譬如出現地震、海嘯、山洪、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造成宅基地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自然消滅。《物權法》第154條規定,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這里的「失去宅基地」除了自然災害導致宅基地滅失的情形外,還包括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宅基地或者國家徵收而使農戶失去宅基地的情況。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宅基地使用權分為登記與未登記兩種情況。已經登記的,還可能發生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請注意,宅基地使用權並非「設立登記」產生。「村裡」分給你一塊宅基地,即使沒有登記,你也有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一、立法背景由於涉及全國9億農民「安身立命」及攸關社會和諧穩定,國家政策和立法一直從嚴控制宅基地轉讓。《物權法》中有關宅基地使用權的規定有四條,其它規定散見於《土地管理法》、《擔保法》等法律中。應注意,《物權法》規定的宅基地使用權特指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二、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特點有:(一)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二)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特定的農民。使用權僅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特定的成員享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不能申請並取得宅基地。(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有限性。即宅基地原則上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不能將宅基地轉賣。(四)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即農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基本上是無償的,或只交納了極少的費用。三、轉讓宅基地使用權需具備的條件。依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物權法》第155條及有關政策,有條件的允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不為法律所禁止。需具備的條件有:(一)轉讓人擁 有二處以上的宅基地;(二)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三)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四)轉讓行為征 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強調一點,以上條件應同時具備。四、城鎮居民不得購買宅基地的立法依據。我國人多地少,一直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且為防止出現農民轉讓宅基地後流離失所,進而影響社會穩定這一大局,我國立法禁止城鎮居民購買宅基地。國務院於《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再次強調:「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土地管理法》中有關「農村村民出 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規定,也體現了不允許宅基地使用權向集體經濟組織外的城鎮居民轉讓的意思。綜上,農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體成員內部之間轉讓,不能轉讓給城鎮戶口的居民。

⑦ 全國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怎麼退

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是指農民進城買房落戶之後,如果有想把宅基地退回給村集體的,政府會給予一定的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退出,這是農民的自由,並不是強制性的。

全國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怎麼退?以豐縣為例,宅基地退出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使用權人持以下資料向鎮政府(街道辦)提出申請;

1.退出宅基地申請表;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或權屬證明材料;

3.家庭戶口簿、身份證等證明材料;

4.現有居住場所的證明材料;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署的意見;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初審:鎮政府(街道辦)對退出集體建設用地進行初審,經初審符合條件的,由鎮政府(街道辦)組織國土資源所等有關單位在30日內對擬退出宅基地進行實測和現場調查,確定宅基地土地面積,計算補償資金,在所在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公示後,由申請人與鎮政府(街道辦)簽訂《宅基地退出協議》。

(三)審核:鎮政府(街道辦)應自簽訂《宅基地退出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宅基地退出協議》等有關資料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國土資源局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並對擬退出的宅基地進行現場勘驗。經審核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國土資源局報縣政府審批。

(四)批准:經縣政府批准後,由豐縣土地整理中心與鎮政府(街道辦)簽訂《宅基地退出補償協議》。

(五)備案:縣政府批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鎮政府(街道辦)應當制定《復墾方案》,明確復墾的地類、規模、工程設計及資金預算等,到縣國土資源局備案。

(六)實施:《復墾方案》經縣國土資源局備案後,各鎮政府(街道辦)組織拆遷和復墾工作。經鎮政府(街道辦)初驗合格的,向縣國土資源局報送復墾項目驗收書面申請。

(七)驗收:收到鎮政府(街道辦)復墾項目驗收書面申請後,縣國土資源局對復墾項目進行初驗,初驗合格的,豐縣土地整理中心7日內向鎮政府(街道辦)支付全額補償資金,國土資源局注銷退出宅基地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書;鎮政府(街道辦)應自收到補償金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退出人。

⑧ 宅基地有注銷是什麼意思

不讓政府執行收回規定收回宅基地就別說注銷

⑨ 農村宅基地土地證注銷了,老房產證收回了,現在怎麼辦

有留下復印件嗎?
被注銷了你會很危險哦,但是你有沒有弄清楚為什麼注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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