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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使用權來源劃撥

發布時間: 2021-02-17 01:37:19

1. 房產證上面寫劃撥性質是什麼意思

劃撥性質是指劃撥用地,劃撥用地是我國特有的項目建設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審批許可權的各級政府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和2001年10月22日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令《劃撥用地目錄》,向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建設項目(項目使用的單位)無償供應的土地。

劃撥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即終止日期為批准供地的本級政府認為應該依法收回時止)。

根據我國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令《劃撥用地目錄》規定,我國現行的劃撥用地的主要項目是: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用地、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事業用地及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和特殊項目(如監獄等)用地。

當劃撥用地的條件改變,劃撥用地的理由消失後,用地單位必須向政府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改無償劃撥為有償供地)。

(1)房產證使用權來源劃撥擴展閱讀:

行政劃撥土地是可以出租的,相關的法律依據主要有: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十四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2. 房產證上的使用權來源是(劃撥)什麼意思能否上市交易

土地的取得形式有兩種 第一是出讓,是指國家有償的給開發商使用. 第二種就是國家無償的以劃撥的形式給單位或集體使用。兩種都可以交易,但劃撥的一定要交土地出讓金的。

3. 房地產證上的土地使用權類型劃撥是什麼意思啊

出讓土地,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從政府手中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專種方式的土地有使屬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政府同意。劃撥土地,這種方式的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政府同意後補繳土地出讓金。一些公共設施用地就是這樣。

(3)房產證使用權來源劃撥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權不能進行轉讓。

土地使用權劃撥-360網路

4. 請問,房產證上的土的使用權是劃撥或出讓有什麼區別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滅失、國家不徵用,土地使用權就存在。但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目前,此類情況均為房改房、集資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出讓土地上的房屋有具體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後將自動續期,但到期後是否需要繼續交費、如何交費等問題目前尚未最終確定。如果國家徵用此類土地上的房屋,將根據土地出讓的剩餘年限,結合當地的地段價值,做相應補償。而劃撥土地在國家徵用時,沒有土地補償費用。 出讓土地上的房屋轉讓時,土地證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納0.5元/平方米的手續費,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另外劃撥土地證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時候,如果做個人抵押按揭時需要擔保,但出讓的土地證就不需要。

5. 為什麼我新領的房產證上「使用權來源」一項寫的是「劃撥」而不是轉讓

如果已經轉讓過一次了,那麼這個還算劃拔嗎

6. 房產證上土地取得方式為劃撥是什麼意思

劃撥意思就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這一規定是迄今為止在立法層面上對土地使用權劃撥這一概念所作的最權威的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7. 房產證土地使用權來源有幾種類型

兩種,一種是劃撥,另一種就是出讓。
劃撥,一般是政府用地、軍事用地、教育用版地等。是國家無償給使用方使權用的
出讓,一般是企業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業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錢買使用許可權的。
我國的土地證,是使用證,不是所有權證。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你買的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是出讓的,交錢買的使用年限。
農村住宅的那個,是劃撥的或者集體土地使用的,是無償的,不可轉讓的。除非轉讓的經過政府批准

8. 房產證上使用權來源轉讓什麼意思如何理解

首先使用復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制,土地使用權的來源一種是出讓,一種是劃撥,還有一種是轉讓,在土地市場領域,出讓是政府對企業、個人,是一級市場或一手市場;轉讓是取得出讓後再賣給別人,是二手市場,土地的年限是出讓年限減去已過的年數。

9. 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來源 出讓和轉讓

我在家附近的菁英工作的員工哪裡聽說這個是指土地性質,也就是以前說的國土版性質權。
出讓:指修建房屋的土地是從國家那裡買來的。
轉讓:國家或者其它機構交換,贈與等方式得來的。
影響:出讓,簡單講就是土地使用權已經給過錢了,以後買賣除非期限到了(住宅70年),否者買賣不在給錢(土地出讓金)。

10. 房產證上使用權來源轉讓什麼意思如何理解

這個是指土地性質,也就是以前說的國土性質。
出讓:指修建房屋的土地是從國家那裡買來的。
轉讓:國家或者其它機構交換,贈與等方式得來的。
影響:出讓,簡單講就是土地使用權已經給過錢了,以後買賣除非期限到了(住宅70年),否者買賣不在給錢(土地出讓金)。
轉讓看情況。當時轉讓沒收錢,再次買賣就得給錢,還有土地轉讓的時候土地的年限過了多久了(例如住宅批地是70年,開發商通過轉讓的時候拿到地,這中間過了多少年不清楚)。所以就算之前給了錢的,你也要問清楚期限還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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