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排他性
Ⅰ 知識產權的三大特徵是什麼
知識產權的特點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
(2)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3)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4)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5)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專有性,即獨占性或壟斷性;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這表明權利人獨占或壟斷的專有權利受嚴格保護,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過「強制許可」,「徵用」等法律程序,才能變更權利人的專有權。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體物或無體物,所以既不能屬於人格權也不屬於財產權。另一方面,知識產權是一個完整的權利,只是作為權利內容的利益兼具經濟性與非經濟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識產權說成是兩類權利的結合。例如說著作權是著作人身權(或著作人格權、或精神權利)與著作財產權的結合,是不對的。知識產權是一種內容較為復雜(多種權能),具經濟的和非經濟的兩方面性質的權利。因而,知識產權應該與人格權、財產權並立而自成一類。
■地域性,即只在所確認和保護的地域內有效;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經一國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范圍內發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識產權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條件下又具有國際性。
■時間性,即只在規定期限保護。即法律對各項權利的保護,都規定有一定的有效期 ,各國法律對保護期限的長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參加國際協定或進行國際申請時,才對某項權利有統一的保護期限。
■知識產權屬於絕對權,在某些方面類似於物權中的所有權,例如是對客體為直接支配的權利,可以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為他種支配(但不發生佔有問題);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轉性(包括繼承)等。
■知識產權在好幾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知識產權雖然是私權,雖然法律也承認其具有排他的獨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與社會文化和產業的發展有密切關系,不宜為任何人長期獨占,所以法律對知識產權規定了很多限制:
△第一,從權利的發生說,法律為之規定了各種積極的和消極的條件以及公示的辦法。例如專利權的發生須經申請、審查和批准,對授與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規定有各種條件(專利法第22條、第23條),對某些事項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第25條)。著作權雖沒有申請、審查、注冊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權法第3條、第5條的限制。
△第二,在權利的存續期上,法律都有特別規定。這一點是知識產權與所有權大不同的。
△第三,權利人負有一定的使用或實施的義務。法律規定有強制許可或強制實施許可制度。對著作權,法律並規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Ⅱ 知識產權的三種特性是哪三種。
知識產權的特點
(1)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
(2)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3)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4)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5)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專有性,即獨占性或壟斷性;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這表明權利人獨占或壟斷的專有權利受嚴格保護,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過「強制許可」,「徵用」等法律程序,才能變更權利人的專有權。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體物或無體物,所以既不能屬於人格權也不屬於財產權。另一方面,知識產權是一個完整的權利,只是作為權利內容的利益兼具經濟性與非經濟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識產權說成是兩類權利的結合。例如說著作權是著作人身權(或著作人格權、或精神權利)與著作財產權的結合,是不對的。知識產權是一種內容較為復雜(多種權能),具經濟的和非經濟的兩方面性質的權利。因而,知識產權應該與人格權、財產權並立而自成一類。
地域性,即只在所確認和保護的地域內有效;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經一國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范圍內發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識產權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條件下又具有國際性。
時間性,即只在規定期限保護。即法律對各項權利的保護,都規定有一定的有效期 ,各國法律對保護期限的長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參加國際協定或進行國際申請時,才對某項權利有統一的保護期限。
知識產權屬於絕對權,在某些方面類似於物權中的所有權,例如是對客體為直接支配的權利,可以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為他種支配(但不發生佔有問題);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轉性(包括繼承)等。
知識產權在好幾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知識產權雖然是私權,雖然法律也承認其具有排他的獨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與社會文化和產業的發展有密切關系,不宜為任何人長期獨占,所以法律對知識產權規定了很多限制:
第一,從權利的發生說,法律為之規定了各種積極的和消極的條件以及公示的辦法。例如專利權的發生須經申請、審查和批准,對授與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規定有各種條件(專利法第22條、第23條),對某些事項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第25條)。著作權雖沒有申請、審查、注冊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權法第3條、第5條的限制。
第二,在權利的存續期上,法律都有特別規定。這一點是知識產權與所有權大不同的。
第三,權利人負有一定的使用或實施的義務。法律規定有強制許可或強制實施許可制度。對著作權,法律並規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Ⅲ 知識產權的專有性是指
知識產權的專有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知識產權為權利人所獨回占,權利答人壟斷這種
專有權利並受到嚴格保護,沒有法律規定或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權利人的智力成果。第二,對同一項智力成果,不允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知識產權並存。例如,兩個相同的發明物,根據法律程序只能將專利權授予其中的一個;而以後的發明與已有的技術相比;如無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也不能取得相應的權利。
正是由於知識產權權利主體能獲得法定壟斷利益,才使知識產權制度具有激勵功能,促使人們不斷開發和創造新的智力成果,推動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知識產權和物權都是一種絕對權和對世權,從而有別於債權。
Ⅳ 簡述知識產權的專有性。
知識產權的專有性,又可稱為獨占性、排他性、壟斷性。知識產權的專有性包括以下含義:內 1、知識容產權具有排他性,在權利的有效期內,未經知識產權所有者的許可,在規定的地域內,任何人不得利用此項權利。
2、對於一項智力成果,國家所授予的某一類型知識產權應是唯一的,不能再對同一智力成果授予他人同一類型的知識產權。
根據上述第一層含義可以將知識產權所保護的客體,即符合知識產權法寶條件的智力成果,與公有領域的智力成果加以區分。這就是說,知識產權的客體必須處於「專有領域」,具有「專有性」,如果進入「公有領域」,就不能再受知識產權的保護。
上述第二層含義,也體現出知識產權與有形財產權的區別。有形財產權的所有者,如擁有一張桌子的物權人,其權利范圍僅限於對他的桌子的使用、處分權,對其他的同樣的桌子則無權使用、處分、更無權禁止他人製造、銷售同樣桌子。而對於取得這張桌子產品專利權的專利權人來講,不僅具有禁止他人製造、銷售同樣桌子的權利,而且可以阻止他人現就同樣的桌子取得專利權。可見,對於某一類有形物而言,有形財產權的「專有」才是真正的「專有」。
Ⅳ 知識產權的獨占性是相對的怎麼理解
①知識產權為權利人所獨占,權利人壟斷這種專有權力並受到嚴格保護,沒有法律專規定或未經權利屬人許可,任何不得使用權利人的知識產品
②對同一項知識產品,不允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知識產權並存
知識產權的獨占性是相對的,這種壟斷性往往要受到權能方面的限制(如著作權中的合理使用、專利權中的臨時過境使用、商標權中的先使用人使用等),同時,該項權利的獨占性只在一定空間地域和有效期限內發生效力。
Ⅵ 知識產權的特點是什麼
(1)獨占性。是指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具有排他性質,任何人版要實施專利,除法律權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並按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否則構成侵權。(2)時間性。是指專利權只在授權有效期限內有效,期限屆滿或終止失效後該發明創造就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專利權的期限是由專利法規定的。(3)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授予的專利權只在授予國或地區的區域范圍內有效,對其它國家或地區沒有法律約束力,每個國家或地區所授予的專利權,其效力是互相獨立的。
Ⅶ 知識產權的專有性是什麼
知識產權的專有性,又可稱為獨占性、排他性、壟斷性。知識產權的專有性包括以下含義: 1、知識產權具有排他性,在權利的有效期內,未經知識產權所有者的許可,在規定的地域內,任何人不得利用此項權利。
2、對於一項智力成果,國家所授予的某一類型知識產權應是唯一的,不能再對同一智力成果授予他人同一類型的知識產權。
根據上述第一層含義可以將知識產權所保護的客體,即符合知識產權法寶條件的智力成果,與公有領域的智力成果加以區分。這就是說,知識產權的客體必須處於「專有領域」,具有「專有性」,如果進入「公有領域」,就不能再受知識產權的保護。
上述第二層含義,也體現出知識產權與有形財產權的區別。有形財產權的所有者,如擁有一張桌子的物權人,其權利范圍僅限於對他的桌子的使用、處分權,對其他的同樣的桌子則無權使用、處分、更無權禁止他人製造、銷售同樣桌子。而對於取得這張桌子產品專利權的專利權人來講,不僅具有禁止他人製造、銷售同樣桌子的權利,而且可以阻止他人現就同樣的桌子取得專利權。可見,對於某一類有形物而言,有形財產權的「專有」才是真正的「專有」。
Ⅷ 知識產權有哪些性質
知識產權的性質如下:
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也稱為壟斷性、排他性,即除非權利人同意或許可或法律規定,任何其他人都無權享有。這種專有性表現在:知識產權權利主體的專有性。指知識產權的授予只有一次,知識產權的主體是特定的,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能享有這項權利。權利人壟斷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知識產權作為法律確認和保護的一種專有權利,在空間上的效力是有限的,受國家領土限制,具有嚴格的地域性。目前,隨著全球經濟發展,促進了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使知識產權制度逐步統一化、國際化。
知識產權的時效性,知識產權的時效性,是指知識產權在時間上的效力限制。知識產權中財產性質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在時間上不是無限的、永恆的,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這種期限稱為保護期或有效期,即知識產權只在有效期內才受法律的保護,期限屆滿即進入公有領域,知識產權成為整個社會的財富。
知識產權無體性,有體是指有實體的存在,人們可用五官觸覺去認識,如土地、房屋等。無體是指無實體,只有一種擬制的物體,是一種知識產品。
知識產權(英語:Intellectualproperty),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主要分類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
Ⅸ 知識產權有哪些特點授予發明專利權的三性是什麼
知識產權的特點
(1)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
(2)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3)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4)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5)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發明專利的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Ⅹ 從法律上講知識產權具有三種特性一是什麼二是什麼三是什麼意思
一般講知識產權的三特性是專有性、地域性和時間性。
一、知識產權的專有性
知識產權是一種專有性的民事權利,它同所有權一樣,具有排他性和絕對性的特點。知識產權的專有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知識產權為權利人所獨占,權利人壟斷這種專有權利並受到嚴格保護,沒有法律規定或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權利人的智力成果。第二,對同一項智力成果,不允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知識產權並存。
二、知識產權的地域性
知識產權作為一種專有權在空間上的效力並不是無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嚴格的領土性,其效力只限於本國境內。按照一國法律獲得承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能在該國發生法律效力。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的以外,知識產權沒有域外效力,其他國家對這種權利沒有保護的義務,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國家內自由使用該智力成果,既無須取得權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權利人支付報酬。
三、知識產權的時間性
知識產權僅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保護,一旦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知識產權就自行消滅,相關智力成果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為全人類所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