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高曉松版權
⑴ 周傑倫《默》完整版mp3怎麼下載
MP3的格式不好找但是視頻好找,
你把視頻下下來,(要WMV RM RMVB格式專)
然後用千千靜聽屬轉換成MP3格式就可。
⑵ 總被人津津樂道的高曉松家世,到底有多牛
其實高曉松家不是那種官二代富二代,他家算是一個書香門第吧。他家裡的人文化都非常的高,而且高曉松本人自己的成績也是非常的好。像是之前寫歌或是後來創辦節目,都是非常的厲害。雖然高曉松家厲害,但是高曉松自己也不差。
所以說高曉松還是非常厲害的,高曉松的家世也是非常的牛逼。但就算家事很厲害,高校的松也是靠自己的努力得來了自己今天所擁有的一切。所以高曉松本人還是非常厲害的。
⑶ 高曉松的音樂版權給了哪家公司
最近,第八屆中國版權年會在京召開,一向言辭犀利的高曉松對當下的版權狀況與音樂品質又發表了一番「奇」談,稱現在的唱片公司用「100萬首爛歌搭配300首好歌」,「給了數十億版權費行業也沒寫出很多好聽的歌,再給更多的錢也寫不出非常好聽的歌」,直指高昂的版權費縱容了唱片公司不出好歌。
在高曉松看來,唱片公司為了獲得更高的收益,多年來一直進行捆綁銷售,找來大量水平不高、要價便宜的「B面歌手」寫歌,一張專輯80%都是垃圾,導致爛歌橫行、受益卻多賺了5倍。他認為真正好的音樂並不是出自於版權,也不是出自於商業,詩歌屬性是最重要的屬性,「莫扎特時代可能一年全世界生產500首歌曲,大概有50首好聽,真正的好的音樂的產量從莫扎特時代到今天並沒有提高,只是垃圾的產量提高了1萬倍。「阿里音樂高達10億的版權投入實屬被迫。
同時,高曉松還爆料,從入行到現在20多年還沒有收到過唱片公司的版稅:「是我啊,我本人,我作為這個行業的頂級作者和製作人還沒有收到過唱片公司版稅,更不要說這個行業的其他各位「。所以,他「很感謝互聯網以盜版和洗劫的方式痛打這個行業的爛人們。」
⑷ 默的創作背景
高曉松抄在美國的時候襲收到作曲家錢雷給他寫的一首曲子,高曉松聽過之後覺得特別好,於是找到詞作者尹約,讓她為這個曲子填詞。拿到作品後,高曉松覺得這就是那英唱歌的那種味道和情緒,特別是歌詞中的幾句:「我被愛判處終生孤寂,心間填不滿的緣,是你。」讓高曉松馬上想到了那英。於是高曉松將小樣傳給在國內的那英,那英在聽到歌曲小樣後很感動,在十餘天時間里完成歌曲的錄制。
⑸ 默是誰唱的 誰是正版的
那英是原唱,《何以笙簫默》的主題曲
⑹ 那英 《默》 歌詞是誰寫的
歌曲《默》是由音樂人高曉松掛帥擔任音樂製作人,尹約作詞、錢雷作曲,強強聯合為電影《何以笙簫默》量身打造的靈魂旋律。
⑺ 為什麼這么多人罵高曉松.網友的版權意識這
目前現在國家開始重視版權了,而國民的版權保護意識還是很薄弱,這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普及和提高的,慢慢來吧,再說網上的鍵盤手數不勝數,也是沒有辦法的。
⑻ 怎麼評價高曉松的節目《曉松奇談》
高曉松這些年有一個很火爆的節目,叫做《曉松奇談》,坐擁大幫忠實粉絲。觀看這檔節目,可以說是提升格調,滿足好奇心的一個非常快捷的途徑。很多人對其給予了不錯的評價,有高曉松這一個高級知識分子,本身就是一個很大噱頭,加上內容的新穎,短期之內便廣為人知。
但節目內容波及的實在是太廣泛了。人的知識儲備量,內容獲取渠道都是有限的,用有限來對抗無限,本身就是容易出錯的。所以評價這檔節目,一言以蔽之,瑕不掩瑜。不容置疑,這是一個很好的節目,值得年輕人去看。如果真的有錯誤被核實的話,也應該及時的矯正。不過這也是這種節目必不可少的缺點,用包容的姿態去看節目,用辯證的思維去審視節目,是最正確的方式。
現在,該節目沒有更新了。但關注節目的人卻絲毫不減少。還是有不少的人去觀看節目,之後也受益匪淺。不管對哪方面知識感興趣的觀眾,都能在裡面獲得精神滿足。不管有多少人質疑這個節目,也改變不了其板上釘釘的經典性。
⑼ 高曉松說的美國劇本在哪個網站申請專利和版權所有
你可以這曉松奇談阿甘正傳(上)中的前幾分鍾看到
⑽ 知識產權法案例分析 急
D行為構成侵權,侵犯了C的權利。
A是對歌曲的著作權,B是表演者權,C是CD的著作權人,D的行為構成侵權,侵犯到C的著作權中的機械表演權。歌星B享有向C獲得報酬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第三十七條 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未發表的作品製作錄音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向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第三十八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同表演者訂立合同,並支付報酬。
第三十九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該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出版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10)默高曉松版權擴展閱讀:
案例·:2017年1月,在綜藝節目《歌手》中,迪瑪希在節目中和《「文化中國 四海同春」全球華僑華人春節大聯歡》匯總未經授權使用了《歌劇2》的詞曲權利,原廠俄羅斯選手維塔斯向湖南衛視發送律師函。
隨後2月,張傑同在《歌手》中翻唱了歌曲《默》,版權方高曉松發文斥責湖南衛視侵權。而目前已經製作五季的《中國好聲音》也分別在2012年8月、2014年8月、2015年10月,因歌手演唱歌曲未獲得版權方許可遭到訴訟。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綜藝節目屢踩侵權紅線 亟待建立知識產權審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