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標准知識產權
1. 妥善處理技術標准中的知識產權問題的要求是什麼
2. 企業聯合編寫的行業標准知識產權歸屬誰
行業標准不算是知識產權的申請范圍,但是行業標准里的相關設備及其技術效果可以作為專利進行申請;在沒有先前合約的情況下,任何合作成果都是屬於雙方的!
3. 「加入知識產權的技術標准」英文怎麼說
正確的是如下:
Coition
Vagina
Penis
Breast
Pubes
Anus
Perform Oral Sex
Anal Copulation
Clitoris
Spermary
呵呵!真辛內苦!給我容加分吧!
4. 技術標准實施後,如果標准涉及的專利的權利人拒絕許可,通過什麼方式解決
此事涉復及的方面較復雜,在制制修訂和實施國家標准過程中對國家標准涉及專利問題的處置,也已經有了明確的制度規定,所以通常應該不會出現這樣的現象。詳情可參閱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發布的《國家標准涉及專利的管理規定(暫行)》。此文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有公開發表。
5. 電子信息領域企業的技術標准、 知識產權、 電子信息產業的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
有相關專業性的網站的,你可以在上面找到所有的相關標准和法規。
6. 技術標准都有哪些分類意義
技術標準是指經公認機構批準的、非強制執行的、供通用或重復使用的產品或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的規則、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有關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也是標準的組成部分,是指一種或一系列具有一定強制性要求或指導性功能,內容含有細節性技術要求和有關技術方案的文件,其目的是讓相關的產品或服務達到一定的安全要求或市場進人的要求。技術標準的實質就是對一個或幾個生產技術設立的必須符合要求的條件以及能達到此標準的實施技術。它包涵有兩層含義:
1、對技術要達到的水平劃了一道線,只要不達到此線的就是不合格的生產技術;
2、技術標准中的技術是完備的,如果達不到包含有一定量技術解決方案的這一類標准。現實中,我們對於標準的全球技術許可戰略有許多認識上的誤區——有許多人認為許可本身僅僅就是標準的許可,也有人認為只要建立標准就可以坐享技術許可的成果。殊不知現代技術標準的全球技術許可戰略是一個知識產權戰略的系統工程,是一個管理的問題,這個知識產權的管理和規劃工作,在建立標准之前就先行介入了。現代技術標準的全球技術許可戰略是沿用了「技術專利化——專利標准化——標准許可化」這一思路。
這一思路貫穿於全球技術許可戰略的始終,同時,這一思路又是以一場高水平的知識產權戰略管理來實施的。因為從建立標準的初期,知識產權戰略管理的工作就要介入,首先的工作是申請專利,因為專利技術是技術標准實施許可戰略的基礎,而技術標準的公布,往往又會造成資料公開,使得一些技術不再符合專利法上「新穎性」的有關規定,從而喪失獲得專利的可能,這就使標準的對外許可能力大打折扣。其次是在技術標准化階段將這些專利技術容入到標准中,在建標準的同時就要構建此標准體系的技術許可框架。最後才是標准建立後實施全球技術許可。在每一個階段,根據標準的不同,又會有不同的操作,因此又體現出許多種知識產權戰略。
技術標準的分類:
技術標准可以劃分為法定標准和事實標准。
法定標準是指政府標准化組織或政府授權的標准化組織設置的標准。事實標準是單個企業或者具有壟斷地位的少數企業共同設置的標准。
事實標准又可劃分為兩類:一類是由某個企業依據其市場優勢形成的統一或單一的產品標准,最典型的是美國微軟公司的Windows操作系統和英特爾公司的微處理器的結合,被美國學者稱之為「WinTel事實標准」。類似的還有歷史上的JVC公司的VHS家用錄像機和SONY公司的Betamax家用錄像機標准。
另一類是由若干企業聯合制定的標准,如DVD機標准。作為法定標准,一般強調的是公開性、通用性、一致性、系統性。早期的標准化組織盡可能的避免將知識產權引入標准,盡量採用那些不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使其標准出台後便於推廣。對於無法避免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如專利技術),則要求權利人公開做出承諾,放棄其權利或者至少做出合理許可他人實施的保證,否則不予考慮納入相關標准之中。但是作為事實標准卻與法定標准不相同。在事實標准中往往包含或涉及到許多知識產權,特別是事實標准制定者自有的知識產權,實施這些標准很難避開這些知識產權的制約。
面對技術標准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帶來的現實問題,最根本的解決辦法是增加開發、創新的投入,力求佔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在此基礎上制定自己的技術標准,將其做大、做強,逐步形成事實上的行業標准,甚至國家標准、國際標准。如大唐電信那樣代表我國提出TD—SCDMA標准.被國際電聯(ITU)接納並成為世界三大主流3G標准之一。標准制定的前提是技術實力。沒有強大的開發實力和技術創新實力,是難以參與標準的制定的。高新技術的復雜和風險,使得一個企業甚至一個國家很難開發、佔有涉及到一項標準的所有核心技術。制定自己標準的根本目的,不是一定要壟斷一項標准,而是要爭取在一項標准中佔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這種參與權是依靠在標准中所擁有的核心技術知識產權.主要是專利技術來體現的。將一個企業制定的標准形成事實上的行業標准,本身難度就是相當大的。更不要說形成國際標准。這對於國內絕大多數企業而言是難於實現的。在這里提出這一問題,目的在於促使社會各界樹立起一種意識,那就是重視知識產權和技術標准相結合的意識。在一個企業制定自己的企業標准時,應該有這種意識,在一個行業制定自己的行業標准時,也應該有這種意識。在一個國家制定自己的國家標准時.更應該有這種意識。
7. 目前各國對知識產權進入技術標准都需要進行反壟斷審查是正確還是錯誤
正確的,我已經查過
8. 標准化與知識產權戰略的介紹
《標准化與知識產權戰略》是由張平,馬曉編寫,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書籍,本書是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企業面對經濟全球化浪潮,如何增強企業競爭力,如何擺脫充當某些發達國家超級企業加工廠的角色,如何在技術標准制定等方面爭取自己的發言權……這一系列問題既嚴峻又現實。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就很難實現成為現代成功企業的夢想。該書追蹤形勢發展,注意及時更新相關資料,總結最新研究成果。作者從現實需要出發,通過研究國外標准化組織及企業在技術標准化、技術壁壘及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和實踐經驗,為我國企業提出了許多富有建設性的設想和建議。其中對TBT協議的相關研究尤為值得讀者重視。
9. 什麼是標准必要專利
標准必要專利還沒有尚無統一明確的定義(截至2019年2月)。
中國知識產權報認為,如果技術標準的實施必須以侵害專利權為前提,則即使存在其他可以被納入標準的技術,該專利對相關技術標准而言,就是必要的專利。
標準是指,為在一定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制定並由公認機構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復使用的一種規范性文件。
專利的標准化雖然可以促進創新,增進效率,減少消費者的適應成本,消除國際貿易障礙,但也極大增強了標准化組織參與者在專利許可使用談判中的地位,導致其向標准使用者即專利被許可使用人索要不公平、不合理和歧視性的專利許可使用費。
(9)技術標准知識產權擴展閱讀:
FRAND標准必要專利相關制度的政策考量因素:
在華為訴美國交互數字公司案中,為了評估符合FRAND原則的標准必要專利許可使用費,一審和二審法院主要考慮了以下三個政策因素:總量控制、反專利劫持和反專利許可使用費堆疊。
一是總量控制,是指標准必要專利許可使用費不能超過標准必要專利使用者產品利潤一定的比例。
華為案一審和二審法院認為,技術、投資、管理和勞動共同創造了產品利潤,專利技術僅僅創造產品利潤的一個因素,因此專利權人要求的許可使用費無論如何也不能超過使用者產品的總利潤,否則,該許可使用費不能認為符合FRAND原則。
二是反專利劫持(anti-hold up)。專利劫持是指標准必要專利權人要求超過專利技術本身價值的能力以及試圖攫取技術標准或者規程本身價值的能力。
在華為訴美國交互數字公司案判決書中,一審和二審法院都沒有明確使用「反專利劫持」這個概念,但兩審法院都認為標准必要專利權人不應當從標准本身中獲得利潤,其貢獻在於創新技術而不是其專利的標准化。
也就是說,兩審法院實際上都認為符合FRAND原則的標准必要專利許可使用費應當防止專利劫持現象的發生。三是反專利許可使用費堆疊(Anti-Royalty Stacking)。
專利許可使用費堆疊是指許可使用人為一個標准支付給許多不同的標准必要專利權人超額許可使用費的現象。華為一審和二審法院都認為,一個標准或者技術規程包含許多標准必要專利,任何一個標准必要專利權人都只能獲得其應得的許可使用費。
10. 標准化與知識產權戰略的目錄
導論
一、技術標准——企業競爭的新利器
二、技術標准——國家實行貿易保護的手段
三、理智對待「標准情結」
四、技術標准戰略的實質
五、技術標准戰略的意義
第一章技術標准與知識產權
一、標准化發展史
二、標準的定義
三、標准化工作的層級
四、標準的作用
五、從知識產權管理角度討論標準的分類
六、知識產權及其作用
七、知識產權與標準的關系
八、標准戰略與知識產權戰略的結合
九、標准化中知識產權政策的演進
第二章國際標准化組織知識產權政策
一、ISO/IEC標準的知識產權政策
二、ITU知識產權政策
第三章行業聯盟標準的知識產權政策
一、DVB標准及其知識產權政策
二、HAVI標準的知識產權政策及管理
三、3G Patent Platform知識產權管理
四、美國數字電視ATSC標准知識產權政策
五、關於3GPP組織
六、關於3GPP2
七、MP3標準的知識產權管理與許可
八、MPET-2標准知識產權政策
九、MPET-4標准產業論壇的知識產權政策
十、ASTM標准體系知識產權政策
十一、UPnP論壇知識產權政策
十二、DVD專利收費政策
十三、OASIS標准組織的知識產權政策
十四、UN/CEFACT組織標准化工作的知識產權政策
第四章專利政策
一、專利政策實施的管理機構
二、專利池的建立
三、「鋅銅雙占」理論與專利聯合許可
四、關於「必要專利」
五、公平的許可條件
六、專利申請國際化問題
七、標准體系管理示範方案
第五章商標與版權政策
一、技術標准標識
二、標識管理政策
……
第六章知識產權政策的合同法分析
第七章標准制定中的反壟斷審查
第八章涉及標準的知識產權案例分析
第九章標准守則——WTO/TBT協議
第十章我國的標准戰略及知識產權管理
結語
附錄
標准戰略博弈(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