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權大於所有權嗎
Ⅰ 所有權和擁有權有區別嗎
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它的對象是實實在在的,是可控的;
而所謂擁有權,不是一個法定概念,一般多指精神領域或者概念性的東西,一般是不可控的。比如說,我們擁有陽光等。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
擁有權,不是一個法定概念,一般是指精神領域或者抽象意義的所謂權利。領有,是具有,得到或者保持著某種東西。比如毛澤東《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第一章第一節:「中國是一個由多數民族結合而成的擁有廣大人口的國家。」
《論漢語規范化》:「像漢族這樣一個擁有五億五千萬以上人口的民族,方言較多和分歧較大都是很自然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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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能
積極權能
所有權的權能是指所有人為利用所有物以實現其對所有物的獨占利益,而於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與手段。所有權的權能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1.佔有權能:對所有物加以實際管領或控制的權利。佔有權與所有人發生分離。佔有權與佔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佔有是指主體對物的實際控制。佔有本身只是一種事實而不是權利。
2.使用權能:在不損毀所有物或改變其性質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能也可以轉移給非所有人行使,並且使用權能僅適用於非消耗物。
3.收益權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息(孳息)的權利。收益權是與使用權有密切聯系的所有權權能,因為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結果,但使用權不能包括受益權。
4.處分權能:對所有物依法予以處置的權利。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處分權能是所有權內容的核心和擁有所有權的根本標志。其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
所有權的限制
民法和其他一些相關法律、法規對所有權進行的限制主要表現為:
(1)行使所有權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2)行使所有權不得妨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3)行使所有權時必須注意保護環境、自然資源和生態平衡。
(4)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法對集體土地實行徵用,或將其他財產收歸國有。
Ⅱ 所有權與所屬權有區別嗎
1、所屬權這一詞,無論在立法中還是在理論界中,都沒有這一說法。所以也就不存在它和所有權的區別。
2、所有權:
(1)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所有權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
(3)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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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權的特徵:
(1)所有權是絕對權。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
(2)所有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屬於物權,具有排他的性質。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於其行使權力的干涉,並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並存兩個以上的所有權。
(3)所有權是最完全的物權。所有權是所有人對於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內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權,它不僅包括對於物的佔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於物的最終處分權。
(4)所有權具有彈力性。
(5)所有權具有永久性。這是指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
(6)所有權具有觀念性。觀念性,是指近代以來,所有權的存在已具觀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對所有物的現實支配為必要,發生了重要的從所有到佔有「所有人支配觀念」的轉化——把所有權行使帶來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為重要的觀念,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強烈,屬於「所有人實現利益觀念」的范疇。
(7)所有權具有平等性。所有權作為私權,其法律地位應當無差別給予保護的物權屬性。
Ⅲ 房產使用權與所有權沖突時,怎麼判決
兩者發生沖突時,判決房產所有權生效
Ⅳ 為什麼不擁有所有權就可以有處置權
你說的情形,當基於一種債或法律規定,雖然你持有房所有權證,但你沒有處置權。內否則,將受到法律制容裁。
1,如某甲有你的債權,經法律確定你的房屋做為甲實現債權的目標時,你就喪失對該房屋的處置權也叫處分權).
2,如此房屋系犯罪所得臟款購買,應當依法追 同樣你不具有處置權。
3,處分權(處置權),是所有權中最重要的權利,它與所有權不可分割,而所有權的其它權利,佔用、使用、收益權是可以分離的。如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情況下,它的使用權與所有權依合同約定分離。本合同中,特殊情況下,收益權也出現分離。如出租人允許承租人轉租,其轉租的收益或增值收益,與所有權分離。但是都不構成處分權的分離。
以上二種情形都可構成,雖然房屋證是你的名,你也沒有處置權。樓上那個(不是沒事干)就是胡說,你看看他的回想,就知到他懂不懂法了!本案的提問是不動產處分權(處置權)的喪失。他給舉個動產留置權的處理。驢唇不對馬嘴。
Ⅳ 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區別
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區別:
1、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
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
2、使用權,釋義為不改變財產的本質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權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願而轉移給他人。如我國國家財產的所有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根據國家的授權,對其所經營管理的國家財產有使用權。
3、從民法關於所有權的相關原理來看。完整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而使用權是實際利用的權利。所有權人與使用權人並非必然是同一主體,因為通過一定的契約,非所有權人也可獲得使用權
4、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相關條款來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共同製作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第十七條明確要求買賣雙方應對樓宇屋面使用權的歸屬作出約定。那麼,只要開發商與業主能夠協商一致,開發商就完全可以通過購房合同的約定來取得樓宇屋面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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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與使用權是不同的
第一,從民法關於所有權的相關原理來看。完整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而使用權是實際利用的權利。
所有權人與使用權人並非必然是同一主體,因為通過一定的契約,非所有權人也可獲得使用權,比如房主可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因此,樓宇屋面的使用權經全體業主同意,可以讓給開發商來使用。
第二,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相關條款來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共同製作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第十七條明確要求買賣雙方應對樓宇屋面使用權的歸屬作出約定。
那麼,只要開發商與業主能夠協商一致,開發商就完全可以通過購房合同的約定來取得樓宇屋面的使用權了。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所有權
搜狗網路-使用權
Ⅵ 保險人賠償後,保險人取得保險標的所有權,第三者賠償高於保額部分怎麼處理
高於保額部分低於被保險人應獲賠償金額,要支付給被保險人,如果高於被保險人應獲賠償金額的話,要返回給第三者。
Ⅶ 產權與所有權的關系是什麼那個大
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以法權形式體現所有制關系的科學合理的產權制度,是用來鞏固和規范商品經濟中財產關系,約束人的經濟行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經濟順利運行的法權工具。
產權大!
附:
一、產權的內容:
1.產權首先是指特定的客體,即任何產權都是以特定客體為前提和基礎,產權中「產」即為客體,沒有特定客體的存在,產權便不再存在;同樣任何產權都是以依賴於特定客體的產權,也只能某一特定客體的產權。在現實生活中這樣了客體有多種表現形式,如財產、資產、資本、商品等。
2.產權其次是指主體對客體的權利,即主體與特定客體的關系。這種關系在現實生活中常表現為以財產權等。主要包括包括對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支配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可以說產權是主體對客體一系列權利束的總稱。
3.產權還應該包括,不同主體基於對特定客體的權利,相互之間發生的各種各樣的經濟關系。如常見的領導與被領導,監督與被監督,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等之間的相互關系。表現在現代公司制企業中,經常是公司的所有者與公司的管理者以及公司各利益相關者的關系等,構成現代公司法理理論的重要內容。
4.從權利本身的內容來講,產權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特定主體對特定客體和其它主體的權能,即特定主體對特定客體或主體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或採取什麼行為的權力,二是該主體通過對該特定客體和主體採取這種行為能夠獲得什麼樣的收益。所以產權又稱權益。傳統經濟學側重於研究收益的配置機制,而現代經濟學側重於研究權力的配置機制。
二、產權的表現形式
具體而言,產權包含三層含義:
1.原始產權,也稱為資產的所有權,是指受法律確認和保護的經濟利益主體對財產的排他性的歸屬關系,包括所有者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法人產權,即法人財產權,其中包括經營權,是指法人企業對資產所有者授予其經營的資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法人產權是伴隨著法人制度的建立而產生的一種權利;
3.股權和債權,即在實行法人制度後,由於企業擁有對資產的法人所有權,致使原始產權轉變為股權或債權,或稱終極所有權。原始出資者能利用股東(或債權人)的各項權利對法人企業產生影響,但不能直接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
三、其它表現形式
產權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一般有六種形式:
1.按產權歷史發展動形態的不同分類:物權、債權、股權。 2.按產權歸屬和佔有主體的不同分類:原始產權、政府產權和法人產權。
3.按產權佔有主體性質的不同分類:私有產權、政府產權和法人產權。 4.按產權客體流動方式的不同分類:固定資產產權和流動資產產權。
5.按客體的形態的不同分類:有形資產產權和無形資產產權。 6.按產權具體實現形態的不同分類:所有權、佔有權和處置權。
此外,還可以根據產權所有制性質的不同分為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公民財產所有權等。
Ⅷ 使用權 所有權 支配權誰更大
就像夫妻之間,夫妻之間按照法律和人們的一般常識,夫妻之間是具有互相「所有」的關系。所以我們在小說和電影電視中常常看到男女戀人或者新婚的男女間的一句流行的對白是「我是屬於你的了!」
也就是說夫妻之間彼此具有「所有權」。但是,現實的夫妻之間,是否就意味著這種所有權同時就必然具有使用權和支配權呢?按理說,所有權就同時意味著具備使用權和支配權。但是,眾所周知,夫妻之間的這種所有權並不必然的意味著使用權和支配權。盡管從理論上講,所有權必然意味著使用權和支配權,但是實際的情形卻往往並非是這樣的。有些夫妻之間,彼此不能使用的情況是由的,卻被別人使用了;有些夫妻也不能彼此支配,卻被別的第三者支配了。
同樣的,一所房子,你擁有房產證,從法律上房子是你所有了,按理也同時就具備了使用權和支配權。但是,國家政府一道行政命令,可能就要拆掉你的房子,讓你搬遷。你也沒法,你說這個房子的支配權和使用權真的歸你了么?
再有,我們國家的國有資產,按理是屬於全民的,我們每個人都是主人,都是平等的所有者。可是,實際上呢?誰有資格進入國營企業工作?誰有資格享受國有資產中的好處?譬如,一個人進入大學了,那些大學的教師還有子女可以優惠讀大學。請問那些大學的教職員工憑什麼能享受全民資產的優待特權呢?他們一方面享受了大學這個全民資產所給與的高工資,卻還要讓子女享受更多的讀大學的優惠?這個國有資產的性質還真正是全民的么?我們的工廠、學校、醫院、國家機關,何處不是充滿這種並不公平的政策和做法呢?這不是對全民所有的莫大諷刺嗎?全民所有的資產的所有權和支配權、使用權為什麼會發生分離呢?全民的所有權為何會演變為部分人的使用權和支配權呢?
同樣,人民的政權是全民所有的。但是,全民真的在這個人民的政權中享受了平等的權利嗎?政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支配權是不是發生了分離?分離的原因是什麼?一個與使用權、支配權相脫節的「所有權」還能叫真正的所有權么?
最後歸結為兩個問題:一是所有權、使用權、支配權為什麼會發生分離以及是否需要和怎樣避免這種分離?二是在所有權、使用權和支配權相分離的前提下,如果讓你選擇其一,你到底願意選擇哪種權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