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侵犯版權
1. 怎樣才算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怎樣才算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侵犯作品版權是指以盈利為目的,侵犯著作權,違背計算機軟體內管容理法規,未經作品權人允許,侵佔別人的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許有其他嚴嚴重情節的行為。法律公布的幾種侵權行為,如下: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則了15種侵犯著作權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但是依據本條規則,只要下列四種侵權行為可以構成侵權行為:怎樣才算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第一,未經著作權人允許,仿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行為。第二,出版別人享有專有權力的圖書的行為。出版是指把作品編輯加工後,向大眾發行的行為。第三,未經錄音錄像製造者允許,仿製發行其製造的錄音錄像的行為這是一種侵略錄音錄像製造者作品鄰接權的行為。第四,假造出售他人美術作品的行為,這是一種借他人名字謀取不合法利益的侵犯著作權行為。
2. 怎麼才算是侵犯著作權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出版者、製作者應當對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承擔舉證責任,發行者、出租者應當對其發行或者出租的復製品有合法來源承擔舉證責任。舉證不能的,依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相應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參考網路:http://ke..com/view/548248.htm
3. 哪些行為才算是版權侵權行為呢
著作權侵權指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又無法律上的依據,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權人專有權的行為。著作權侵權有直接侵權、第三人責任、違約侵權和僅侵犯作者的精神權利等等。根據其情節、危害後果以及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著作權法把所有著作權侵權行為區分為兩大類。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版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鄰接權的行為。
4. 請問怎麼才算是侵犯版權
算的,按照知識產權保護法及音樂電視電影保護條例,你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別人版權,但是如果你的目的不是以商演或者是獲取報酬,可以不追究的。
5. 什麼是侵犯著作權怎樣算侵犯著作權
什麼是侵犯著作權?怎樣算侵犯著作權?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知識產權是非常重要的,對我國經濟的增長具有重要的幫助,知識產權經濟的發展需要對著作權進行保護,那麼什麼是侵犯著作權?怎樣算侵犯著作權?什麼是侵犯著作權什麼是侵犯著作權?著作權侵權是指一切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權、著作財產權的行為。具體說來,凡行為人實施了《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所規定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造成財產或非財產損失,都屬於對著作權的侵權。怎樣算侵犯著作權?1、直接侵權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復制、出版、發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制電影等行為,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這種侵權行為是主要打擊的對象。2、間接侵權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是他人侵權行為的繼續,從而構成間接侵權;或某人須對他人的行為負一定責任,而他自己並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的行為。3、違約侵權這種侵權行為主要發生在著作權轉讓及著作權許可活動中,如著作權受讓人或被許可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超出轉讓協議或許可協議的約定使用著作權。這種行為既構成違約又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體轉讓與許可使用中發生比較多。4、部分侵權侵權行為人不是全部復制、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的作品。
6. 怎樣才算侵犯版權
你可來以參照一下這個網頁中自關於中國版權的具體法規,觸犯任意一條,就是侵權.
http://www.cnipr.com/zgbq/bqfg/
7. 怎樣才算侵犯版權
沒有經過著作權人的許可就發布其創作的作品,沒有參加創作就在作品上署名,如果是合作創作的作品,但是卻作為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等,都屬於侵犯版權行為。
怎樣才算侵犯版權?
1、侵犯別人的出版權就是侵犯別人的著作權。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
(七)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2、侵犯別人知識產權
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著作權申辦資料
1、作品名稱、作品類別(文字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發表、首發日期和地點。
3、作品完成形式(單獨、合作、委託、職務、其他)。
4、作者情況、著作權人情況。
5、申請者簽章。
6、表格內容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端正清晰,不得塗改。
7、封面由江西省版權保護中心填寫。
(二)申請者身份證明
1、個人申請者:身份證復印件。
2、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申請者: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委託書(委託代理者申請登記);
(3)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作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5)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
(6)作者對版權歸屬的說明書或協議的復印件。
著作權的保護到現在已經是非常全面的了,對著作權人的保護已經是非常到位了。而且大-眾對相關的專利權也是越來越關注、在乎、小心,害怕自己的著作權被他人侵犯。
8. 怎樣才算沒有侵犯版權
侵權行為(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 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14)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6)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8)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9)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項行為,侵權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第(12)項至第(19)項行為,侵權人除了承擔上述民事責任外,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在著作權許可使用或轉讓等合同中,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