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著作權可以重名嗎
您好,不可以的,不過您可以稍加修改,做一個改進版,然後申報著作權的時候軟體名稱可以填一樣的,版本號進行升級就可以了。
Ⅱ 軟體著作權可以任意取名字嗎
不可以,不可以和現有的軟體工作室或者公司的原創軟體取一樣的名字,因為他們享有這個名字的著作權,就好像商標一樣,別人先用了,你就不能再用,除非加盟和代理。
軟體只要名字不和別人的軟體名字相沖突,而且有新意,通俗易懂即可!
Ⅲ 同一款軟體,在申報軟體著作權時,可否起多個別名
你好,只能有2個名稱,一個全稱,另一個是簡稱。簡稱沒有太多要求,全稱要求要以「軟體」或者「系統」或者「平台」來結尾,希望可以幫到你
Ⅳ 是否存在軟體著作權重復登記嗎
軟體著作權是指開發者對於該軟體作品的專有權利。為了保護軟體的著作權,一般都要求進行登記,那麼是否存在軟體著作權重復登記呢?鑒於軟體著作權登記並無實質審查,所以著作權存在重復登記現象,但是只有第一次登記權利有效,第二次登記雖然也有證書,但是是沒有權利的。是否存在軟體著作權重復登記同一個作品的版權可以重復登記,但後登記權利無效,因為一項著作權只有一項權利,除非兩個不同的權利人都可以提供對該作品的獨創性和無關聯性。著作權登記並不經過實質審查,所以對於同一作品可能會被同時授予證書的情況,但並不能因為這種情況,則不進行著作權的登記。登記軟體著作權個人登記,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獨立開發完成的非職務軟體作品,通過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備案的方式進行權益記錄/保護的行為。軟體著作權企業登記,是指具備/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對自己獨立開發完成的軟體作品或職務軟體作品,通過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備案的方式進行權益記錄/保護的行為。著作權屬1、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2、在進行軟體版權貿易時,認證將使您的軟體作品價值倍增。3、在發生軟體著作權爭議時,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說明作品完成的時間以及所有人。4、合法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該軟體產品,並可以出版發行5、在進行軟體產品登記的時候可以作為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6、在進行軟體企業認定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可以作為自主開發或擁有知識產權的軟體產品的證明材料申請表格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要填寫的內容包括:A,軟體全稱、簡稱、版本號、開發完成日期、軟體開發情況(獨立開發、合作開發、委託開發、下達任務開發);B,原始取得權利情況、繼受取得權利情況C,權利范圍、軟體用途D,技術特點(軟體名稱、用途、技術特點、開發的軟硬體環境、編程語言及編程語言版本號、程序量、零售價格)E,軟體著作權擁有狀態、申請者詳細情況、軟體鑒別材料交存方式、申請者簽章。需要我們注意的是,軟體著作權並不是登記成功之後開發者才擁有的,而是自開發者開發成功之日就已經存在。之所以建議我們進行軟體登記,因為登記不但對於自己的開發產品起到很好的宣傳作用,也起到重要的保護作用,可在出現版權糾紛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Ⅳ 只有進行軟著登記後才有版權嗎申請登記的軟體名稱是不是不能與已登記的軟體名稱重名
軟體著作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您的軟體,登記時名字無所謂,主要是內容。
Ⅵ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可以重復申請嗎
1、您需要把代碼改一下,完全一樣還是比較容易被發現的
2、軟體名稱必須要更改
3、軟體說明書上的截圖也是把名稱改掉,這種情況建議讓代理申請,畢竟他們更了解如何申請不容被補正
Ⅶ 請問一下,軟體著作權登記時軟體名稱相同但版本號不同,可以登記軟體著作權嗎
不管任何版本的軟體都可以進行著作權登記的。
不過如果你之前版本已經提交登記了,那麼後面版本登記的時,需說明該軟體是升級版本,並且填寫之前的軟體登記的登記號。
當然,之前沒有登記,登記當前版本時就不用填寫啦。
Ⅷ 軟體著作權著作權名字的問題
是的,軟體著作權是不保護名稱的,可以重名,如果你非要保護的話,可以把名字注冊成商標
Ⅸ 使用辦理高新重審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否可以重復,或者重復使用一兩個請高人指點,謝謝
高新認定條抄件當中,要求襲前三年獲得的知識產權達到一定的標准,才能在這一項獲得比較高的評分。
原則上講,你既然是復審(不知道你的重審是不是指復審),那麼之前用的知識產權已經不是復審時前三年獲得的了。
但三年前申請認定時,規定並不是很詳細,也可能是認定當年獲得的,那麼這些在復審時,還可以作為前三年獲得的知識產權進行申報。不算重復。
如果重復使用是指報材料時把一個證書復印兩遍,在充數,這個風險可太大了,遇到專家心情不爽,一票都給你否了。
Ⅹ 軟體著作權同一個名稱的不同版本可以寫兩個著作權嗎
只要代碼不同,就可以算是兩個著作權了,但是要申請著作權登記,名字要改下,比如你原來的是2.0,後來的可以改為2.1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