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所有權委託公證
㈠ 房屋委託公證
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房屋買賣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證明。房屋買賣合同辦理公證,既可以幫助當事人完善合同條款,使合同的內容合理合法,又可以督促當事人按約履行合同,有利於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申辦此項公證,應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提出,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證明材料:(一)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如果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可委託他人代理,但代理人應提供授權證書。委託人不在本地的,其委託書應經當地公證處公證。如果申請人居住國外,要提供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委託書,委託國內親友或律師代理,並提供來往書信。(二)房產所有權證。(三)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賣房申請書和評議房價單等。(四)房屋買賣合同草稿。(五)如果房產屬賣房人與他人共有的,應提供其他房產所有權人同意賣房或放棄產權的書面意見。(六)如果是單位買房或賣房,就應提供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文件。(七)公證員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公證員受理後,應查明:(一)所出賣的房屋,產權是否明確,是否包括出賣房基地上的附著物(如樹木等)。(二)出賣的房屋是否為正在出租的房屋。如果屬於正在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就有優先購買權,應先徵求承租人是否購買。(三)出賣的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有房屋或與其他人共有的房屋。如果是共有房屋,除需徵得共有人同意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還有優先購買權。(四)如果是有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購買私有房屋,是否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五)出賣人和收買人對房屋賣行為是否都出於自願。(六)如果出賣房屋的人只是房屋所有權人的繼承人,應應先辦理房產繼承,待取得合法繼承權後,方能出賣房屋。(七)出賣的房屋是否已被作為抵押物或已被查封等情況。(八)出賣的房屋是否屬於城市規劃搬遷、徵收的范圍。(九)房價是否符合當地人民政府關於房屋買賣價格的規定以及是否經房產管理部門核價。
公證員經過詳細認真的審查和調查研究後,認為一切情況符合條件和有關規定,即可出具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書。
㈡ 我想辦理房屋委託公證
房屋授權委託公證辦理程序:
委託人辦理房產委託公證,必須親自版攜帶房產委託書到公證機權關提出申請,填寫房產委託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機關提供下列材料:
1.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
2.(房地產證)或者房產買賣合同書;
3.委託人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件 (原件或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2)城市房屋所有權委託公證擴展閱讀:
房產所有權人可以採用公證機關制定的標准房產委託書,也可以自行起草房產委託書。
房產委託書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姓名或名稱;
2.房產座落位置 (片區、幢、樓、單元);
3.房產所有權情況;
4.委託許可權和委託期限等。
其中,委託許可權可以包括申領 (房地產證)或者辦理與該房產有關的其他手續、出賣權、出租權、抵押權 (包括為委託人的債務設定抵押的權利或為受託人或者第三人的債務設定抵押的權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與該房產有關的各項費用、轉委託權等。委
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授與受託人上述許可權中的一項或數項。
㈢ 如何辦理房產全權委託公證
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委託公證
一、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委託的原因;
4.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委託期限;
6.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四、委託合同除包括委託書的內容外,一般還應有有無報酬和解除委託合同的時間等內容。
㈣ 房產委託公證怎麼弄
根據法律規定,代理關系發生的根據有三種: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中,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分別是基於法律規定和有關單位的指定而發生的代理關系。而當事人之間基於委託授權而產生的代理關系即為委託代理。委託人以委託的意思表示特代理權授與受託人的行為,僅憑委託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發生授權的效力。委託人授與代理權的書面形式;稱為授權委託書,簡稱委託書。
房產委託行為,是房產所有權人 (委託人)將辦理與房產有關的事務,或者實施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 (買賣、出租、抵押等)的權利授與受託人的意思表示。房產委託行為又稱房產授權委託行為。房產所有權人申請辦理房產委託公證,其房產委託行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房產委託公證又稱房產委託書公證。
房產所有權人可以採用公證機關制定的標准房產委託書,也可以自行起草房產委託書。房產委託書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姓名或名稱、房產座落位置 (片區、幢、樓、單元)、房產所有權情況、委託許可權和委託期限等。其中,委託許可權可以包括:申領 (房地產證)或者辦理與該房產有關的其他手續;出賣權;出租權;抵押權(包括為委託人的債務設定抵押的權利或為受託人或者第三人的債務設定抵押的權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與該房產有關的各項費用;轉委託權等。委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授與受託人上述許可權中的一項或數項。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房產是若干個共有人的共有財產,若將全部房產委託他人,則齋全體共有人的共同實施授權委託行為;部分共有人需要辦理房產委託的,只能就屬於基本人所有的房產份額實施授權委託行為。
㈤ 房屋買賣中的全權委託公證是怎麼回事
房屋買賣中的全權委託,是指房屋買賣的當事人委託他人全權代為辦理房屋買賣等各項事宜。全權委託范圍包括:代為進行買賣協商、代為簽訂買賣合同、代為收支購房款、代為交付接收房屋、代為辦理房屋產權證等事宜。
另外,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全權委託他人處理事務的,需要詳細說明委託的具體授權項目、許可權。不能籠統的說是全體委託。
㈥ 可以辦理房屋買賣全權委託公證嗎
國外房屋委託書公證認證流程如下:
該國國際公證律師公證
外交部認證
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㈦ 房產交易委託公證怎樣辦理
房產委託行為,是房產所有權人(委託人)將辦理與房產有關的事務,或者實施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買賣、出租、抵押等)的權利授與受託人的意思表示。房產委託行為又稱房產授權委託行為。房產所有權人申請辦理房產委託公證,其房產委託行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房產委託公證又稱房產委託書公證。
房產所有權人可以採用公證機關制定的標准房產委託書,也可以自行起草房產委託書。房產委託書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姓名或名稱、房產座落位置 (片區、幢、樓、單元)、房產所有權情況、委託許可權和委託期限等。其中,委託許可權可以包括:申領(房地產證)或者辦理與該房產有關的其他手續;出賣權;出租權;抵押權(包括為委託人的債務設定抵押的權利或為受託人或者第三人的債務設定抵押的權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與該房產有關的各項費用;轉委託權等。委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授與受託人上述許可權中的一項或數項。
委託人辦理房產委託公證,必須親自攜帶房產委託書到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房產委託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機關提供下列材料:
1·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
2·(房地產證)或者房產買賣合同書;
3·委託人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件(原件或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涉外房屋委託公證
首先需要委託人出具一份經所在國公證機構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如該授權委託書為外文,還需附有中文譯本。然後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授權委託書內容應包括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姓名及證件號碼、委託事項、詳細的房屋坐落等相關信息,再將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書原件及委託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等寄回受委託人手中。如這套住房為房改房,受委託人還需持這些文件到市房改辦辦理房改房出售的相關手續。然後受委託人可持這些文件與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辦理房屋買賣手續。
㈧ 房屋委託公證 房屋全權委託公證是指什麼
委託人辦理房產委託公證,必須親自攜帶房產委託書到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房內產委託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機關容提供下列材料:
1·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
2·(房地產證)或者房產買賣合同書;
3·委託人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件 (原件或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㈨ 房屋買賣委託公證書
房屋交易是一件非常麻煩而又耗時的事情,如果我們作為交易當事人有事而無法親版自交易的話,就需要出具權一份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參加交易,這時候一份完整嚴謹的委託書可以大幅度降低我們的交易風險。這里,根據合同法關於委託書的規定我給大家簡單講解一下委託書的書寫規范;第一,要明確委託人及被委託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況下要附帶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第二,要將委託事項書寫清楚明了,比如購買/出賣房產的位置、小區名稱、樓牌號等等;第三,委託許可權要寫清楚,是一般授權還是特別授權,盡量要寫清楚許可權項目,例如代為簽訂合同、代為辦理過戶、代為辦理銀行按揭、代為交付/受領標的房產等等;第四,委託期限盡量寫清楚,比如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委託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最後,在辦理銀行貸款或過戶手續的時候,根據銀行及房管部門的要求,還可能需要對委託書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