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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新使用權房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2-15 23:31:52

A. 上海使用權房交易

1、您應當查看自己的公房是否屬於可以出售的范圍。根據目前上海市的政策,只有非獨用成套的公房才能直接按使用權房屋出售; 2、您在出售前應當審核好買方是否有購買資格,只有具有上海戶口的人才有購房資格; 3、出售前最好跟所屬的物業公司協商好,因為簽訂買賣合同後需要向物業公司征詢同意出售(根據我們的經驗,這個才是公房出售最難的地方。因為物業公司無人監督,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同意你出售); 4、房價款的資金監管問題。出售公房的價款按規定要打入指定的資金監管賬戶,如果買方在2年內購買過商品房或今後2年內要購房,則可以直接憑專用存單把房款提出付房款,否則這筆錢要放在監管賬戶里2年才能取現。 5、公房使用權的轉讓是沒有稅的,只有一些登記費之類極少的手續費用。

B. 上海房產使用權轉產權相關費用和手續

使用權轉產權就是所謂的「房改」,按照成本價再計算房屋折舊以及工齡就可以購買為個人產權。
計算公式:(1560-工齡x13.5)x房本面積x(1-折舊)。工齡最多為60年,折舊為2%,最多30年。
應根據相關規定,按公有住房購買程序進行。
1、公有住房購買人(簡稱購房人)應向公有住房出售單位辦理認購手續,領取購房用的統一表式資料。
2、在購房前必須協商一致,確定購房人、職級人、工齡人,簽訂《職工家庭購買公有住房協議書》並由單位出具《工齡證明》和《職級證明》。
3、售房單位根據購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資料及相關政策規定,核准後把相關信息輸入電腦,計算出購房款及相關費用,經購房人確認和選擇付款方式後,由售房單位與購房人簽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並由購房人支付定金。
4、購房人在合同規定時限內,持《購買公有住房付款憑證》和現金到售房單位的開戶行建行付款。
5、付款後,由售房單位向購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專用票據》。
6、持上述相關資料,由售房單位或購房者直接到該房所屬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申領《房地產權證》手續即可。

C. 上海使用權房和產權房有什麼區別

所謂產權,就是所有權。從法律角度講,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種權能。使用權為所有權的權能之一。你擁有一套住房的使用權,看上去你也佔有了這套住房。但要出租就會受到一定的限制,能否出租、轉讓獲取收益,都要受到有關法規、契約、產權所有者的制約。再來剖析一下處分權,這應該是產權擁有者最根本的權能。目前,按有關規定,居民擁有「使用權」也有處分權,盡管他處分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在房地產中的產權與使用權兩個概念並沒有多大差別,因為實際效果一樣,只是多了一種「我擁有產權」的心理感受而已。 按現行政策,使用權房同樣可以上市,與產權房有著同等的轉讓機會,所區別的僅是一筆土地使用金。

D. 上海的使用權房如何認定承租人如果確定

公房承租是歷史背景下的產物,其租賃關系建立依據政策規定,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而非按照市場經濟公平、自願、等價有償原則確立,與其說是公房承租,不如稱之為「分房」,至於分配的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由於在城市房屋公有制時代里無法關注權利種類、性質,這種分配體制讓人產生的概念是「該房歸我」。而今遇到的拆
遷確定公房承租人則事關利益、權利,同時也十分復雜,公房租賃關系具有福利、公益分配性質和政府照顧特徵,這種租賃關系不同於一般的民事租賃關系。在公房租賃關系中,承租人的資格、租賃的期限、租金的標准、出租方與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都由政府有關部門統一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幾乎沒有意思自治。政府公房管理部門具有民事出租主體和行政管理主體的雙重身份,《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因直管公房租賃引發糾紛的受理問題的意見》規定,因直管公房租賃引發的各種糾紛,既有民事法律性質的爭議,也有行政法律性質的爭議,應區別對待。在直管公房租賃合同關系中,涉及房屋保護、維修、房屋租金交納糾紛時,房管所以一般民事主體的身份出現,與承租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應地該案件也應當作為民事案件處理。但在涉及審查當事人承租資格的關系中,房管所以行政管理者的角色出現,履行行政管理的職權,相應地,案件應當作為行政案件處理。

筆者認為,公房承租人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承租人特指一人,即租賃合同或租賃登記冊、租賃證等有效資料上記載的承租人,一般多為家長或工作單位。廣義的承租人則除了證件標明的一人外,還包括配偶和直系親屬。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權利,另一方當然享有;即便一方婚前承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規定,符合一定條件,離婚任何一方均可承租。家庭成員時常作為能否分房及分多大面積的重要考慮因素。

如將狹義的承租人概念應用到具體事務,既不符合公房承租的政策精神,也不利於其他人合法權益的維護,應該從歷史、現狀和相關政策方面,結合每一戶的實際情況確定承租人范圍,著重考慮下列因素:①建立租賃關系時以幾個人無房住名義分房,是婚前一人還是配偶雙方,或家庭名義;②戶口是否登記在該房屋;③有無分家或作過其他內部約定;④是否實際居住;⑤有無其他福利分房、住房補貼類;⑥有無放棄權利的事實或行為。所以,不能簡單地認』定承租人資格,這關繫到利益分配權取得。

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第二條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戶籍遷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請過戶。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只能由1人申請過戶,符合過戶條件的家庭成員有2人以上(含2人)的,應當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申請過戶。
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戶協議公證書

(六)過戶申請書。

過戶申請人為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過戶的,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理申請過戶,並提交經公證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義務的保證書。

沒有符合過戶條件的,出租人可以收回該公有住房使用權。

第三條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後沒有符合第2條規定過戶條件的,承租人的兄弟姐妹等在本市主要報紙刊登公告,公告3個月期滿無異議的,提交具結書後可以申請過戶。

第五條 在同一套或者同層毗鄰非成套公有住房中,有2個以上(含2個)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同一承租人或者與其配偶、子女、父母分別承租的,可以申請辦理並戶。

公有住房使用權並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並戶申請書;

(四)承租人與配偶不是同戶籍的,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承租人與子女、父母不是同戶籍的,提交子女、父母關系公證書。

E. 急!!上海使用權房拆遷怎樣賠越詳細越好,在這里謝謝了.

上海的所有權房即 公有租賃房屋有 石庫門房和 工房二種。

目前在城市建設中實施的拆遷政策 名義上還是以市府2001年的111號文
和房管局的26號文等一些規章為主。

但實際上拆遷已經在實行2次咨詢和其他一些新辦法。

拆遷補償方案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標准;在不同的人身上也有不同的結果。

想在網路知道上得到滿意的和詳細的答案是不可能的,
個中緣由你可以自己猜測。

有一句話你要記住:有多大的胃口,吃多少飯是對拆遷最好的寫照。
僅供參考。

F. 請問在上海有一套使用權房,根據上海房管局的政策使用權方式可以轉變為產權房的為什麼家裡人不同意把使用

使用權房變為產權房的話,只能由房屋的承租人及其同住人購買,所以你母親買下的話,需要同主人你和你父親同意。否則買賣行為無效。
你家人都要同意的
需要同住人同意
不是七年後能買,而是五年後。真替你們可惜。

G. 使用權房轉產權房的問題(上海)

轉化產權,物業上會計算相關房款數的。我這里有幾個計算標准和依據,具體請況請面談

H. 使用權房動遷問題之上海市最新動遷政策

導語: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也就是我們平時所稱的公房。隨著社會的發展,原建築物拆除或翻建而遷移到別處的情況時有發生,相應的也產生了因使用權房動遷而產生的法律問題。動遷政策是關於房屋拆遷各項內容的有關規定,不同地區對於動遷政策的規定不盡相同。那麼,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上海市的最新動遷政策法規。


1.政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決定進行動拆遷?

答:目前,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市、級人民政府在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徵收房屋的,可以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其主要情形有:為了國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設施等相關的公共事業建設、安居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以及舊區改造,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為公共利益需要而進行的建設項目。因此,關於房屋徵收要遵守以下三個原則:一是政府主導,即建設項目的組織與實施,以及房屋徵收的實施都是由政府組織;二是房屋徵收公共利益優先;三是禁止為經濟利益集團、個人利益進行拆遷。


2什麼是「二輪征詢」?

答:第一次征詢主要徵求居民改造意願,如果居民同意改造的比例達到規定要求的,列入改造計劃。第二次征詢主要徵求居民對改造方案的意見,與居民簽訂附生效條件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在一定期限內,居民簽約戶數超過規定比例的,協議正式生效並履行,並啟動改造工作。


3.如何理解「數磚頭+托底保障」?

答:「數磚頭+套型保底」,是上海舊區改造一種新機制,如果「數磚頭」也不能解決居民的住房困難,就要進行「套型保底」,也就是說起碼要給居民確定一個居住面積底線。這在以前的動遷政策里是沒有的。所謂「套型保底」,指針對舊改地塊的房屋普遍不獨立成套的現狀,按照滿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則,以被拆除房屋為基本單位,套型面積補貼標准一般不超過建築面積15平方米(具體由動遷新政試點區人民政府確定)。其最大的功能就是滿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改善被拆遷居民的居住現狀和生活水平。


4.結果公開如何理解?

答:結果公開應當包括:(1)各種依據公開,包括拆除房屋的權證、建築面積、評估價格、居住困難認定等。(2)操作過程公開,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權屬、人口調查,建築面積、居住困難的認定,拆遷評估、簽約、裁決等各環節。(3)簽約內容公開,包括貨幣補償總額、安置房源(套數、地址、面積、價格)及其他補償費用。

使用權房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但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允許使用權人在一定范圍內通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後歸使用權人所有。以上是小編從各方面為您解讀有關上海使用權房動遷政策的不同規定。希望對您進一步了解上海的動遷政策有幫助,在遇到拆遷時可以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I. 上海市產權房和使用權房有什麼區別,有哪些限購政策

限購都來基本上放開了,只要你有錢源。產權房是牽扯到落戶和產權擁有的問題,就是你是業主,可以買賣,落戶等等。使用權房,說白了,就是小產權房,也就是長期租賃的房子,就等於房東把房子二十年打包租給你,超過二十年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望採納

J. 上海的使用權房可以進行買賣嗎流程是怎麼樣和相關的費用。急!

1、您應當查看自己的公房是否屬於可以出售的范圍。根據目前上海市的政策,只有非獨用成套的公房才能直接按使用權房屋出售;
2、您在出售前應當審核好買方是否有購買資格,只有具有上海戶口的人才有購房資格;
3、出售前最好跟所屬的物業公司協商好,因為簽訂買賣合同後需要向物業公司征詢同意出售(根據我們的經驗,這個才是公房出售最難的地方。因為物業公司無人監督,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同意你出售);
4、房價款的資金監管問題。出售公房的價款按規定要打入指定的資金監管賬戶,如果買方在2年內購買過商品房或今後2年內要購房,則可以直接憑專用存單把房款提出付房款,否則這筆錢要放在監管賬戶里2年才能取現。
5、公房使用權的轉讓是沒有稅的,只有一些登記費之類極少的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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