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查詢
⑴ 民訴法哪條查封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版二條人民法權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⑵ 宅基地的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並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⑶ 如何可以合法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走後門讓縣政府相關人員違規批准不是合法取得了,重點應該關心是不是符合規定
⑷ 如何查詢農村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
村裡有底賬,縣級國土部門有檔案,不過關鍵是國土部門可以隨時重新審批,沒事不要驚動國土部門,否則就要重新審批了
⑸ 在上海,農村房產證、宅基地使用權證(土地證)到哪查詢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上海各區縣房產交易中心,負責登記國有土地性質的房地產信息;集體土地性質(宅基地)的房地產信息應到當地的鄉鎮政府查詢。
⑹ 宅基地使用權初始登記辦理如何查詢
申報材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由國土中心所提供固定格式的申請書);
2、地籍調查表、宗地專圖屬、宗地界址坐標(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技術單位進行地籍調查獲得);
3、有效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用地審批批復、舊地契、公典契或具結書以及其他證明材料);
4、上述權屬來源證明中除用地審批批復外,均需村委會出具證明;
5、一戶一宅證明;
6、身份證復印件;
7、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他人辦理的);
8、其他材料。
辦理程序:
申 請——收 件——審 查——上報審批——登記、發證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備註:
1、本登記事項由所在地轄區國土資源管理中心所受理;
2、違法用地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3、處理糾紛異議時間不計算在限期內;
4、承諾時限為收件之日起至上報政府之日止
⑺ 如何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
宅基地使用抄權應該按照規定的面積襲標准,依法確認給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的農民,因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集中遷建,在符合當地規劃的前提下,經本農民集體大多數成員同意並經有權機關批准異地建房的,可按規定確權登記發證。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