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是不是屬於無形資產
⑴ 土地使用權是無形資產嗎
無形資產,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
無形資產可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所以土地是無形資產!
⑵ 土地使用權屬於企業的無形資產嗎
企業取得抄的土地使用權襲通常應確認為無形資產,但下列情況除外: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的成本中;
(2)企業外購的房屋建築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地上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處理。
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企業改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將其作為用於出租或增值目的時,應將其賬面價值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土地土地使用權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⑶ 土地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么
除房地產開發企業外,土地使用權是屬於無形資產的。
⑷ 如何確定土地使用權是無形資產還是投資性房地產
取得土地使用權看企業的持有目的
1、建造自用項目(廠房、辦公樓),建造自營項目(飯店、購物中心)確認無形資產
2、建造對外出售項目(商品、公寓),確認存貨,開發成本科目
3、建造對外出租(商鋪、寫字樓)確認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2、持有並准備增值後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3、已出租的建築物;
(4)土地使用權是不是屬於無形資產擴展閱讀
下列各項不屬於投資性房地產
1、自用房地產,即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房地產;
2、作為存貨的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屬於正常經常性活動,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轉讓增值收益確認為
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但對於大部分企業而言,是與經營性活動相關的其他經營活動。
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首先應當符合投資性房地產的概念,其次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與該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3、該投資性房地產為可靠房產商提供。
無形資產包括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
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
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
⑸ 土地使用權是無形資產嗎
土地使用權是無形資產。因為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
無形資產包括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
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
(5)土地使用權是不是屬於無形資產擴展閱讀
企業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該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通常有行政劃撥、出讓、二三級市場購買、投資者投入、租賃等之分,且土地開發程度不同,其所含成本內容也不同,所以企業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核算應區別各種情況對待。
1、 行政劃撥取得。如無償劃撥則不需進行會計處理;如劃撥取得後需支付農用地徵用費或拆遷安置補償費的,支付的農用地徵用費、拆遷安置補償費列「在建工程——其他支出」核算,支付的平整費用列「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核算。
2、出讓取得。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列「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核算,支付的農用地徵用費、拆遷安置補償費和取得時應由使用者繳納的各種稅費列「在建工程——其他支出」核算,支付的平整費用列「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核算。
3、市場購買取得。支付的價款列「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核算,支付的相關稅費列「在建工程——其他支出」核算。
4、投資者投入取得。取得時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款列「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核算,支付的相關稅費列「在建工程——其他支出」核算。
5、租賃取得。支付的租賃費分期列「管理費用」。
6、換入或債務重組取得。通過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或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按有關非貨幣性交易或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規定確定入賬價值,列「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核算。
7、補地價。原為劃撥取得的土地,經批准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時,應按規定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即為補地價,補地價價款列「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核算。
⑹ 土地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嗎
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應該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
相應的依據如下:專
企業取得屬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當按照取得時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但下列情況除外: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2.企業外購的房屋建築物,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築物的價值,則應當對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價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分配;如果確實無法在地上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處理。
企業改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將其用於出租或增值目的時,應將其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⑺ 請問土地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那它怎樣攤銷
土地使用權攤銷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具體攤銷方式如下:
1、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攤銷的年限應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使用年限,進行攤銷;
2、如果土地使用權無法確定使用年限,稅法規定按10年攤銷。
3、攤銷公式: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原值/攤銷年限、月攤銷額=年攤銷額/12
4、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當期入賬,應於當月記提累計攤銷,攤銷分錄為:
(1)新會計准則,攤銷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2)原企業會計制度,攤銷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
(7)土地使用權是不是屬於無形資產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文件第八條規定,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三)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五)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如畫冊、影集)、音像著作(如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
(六)轉讓商譽,是指轉讓商譽的使用權的行為。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問題所述情況,公司所持有的發電上網指標不屬於上述應徵收營業稅的無形資產范圍,不用繳納營業稅。同時也不屬於增值稅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不用繳納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⑻ 土地使用權是不動產還是無形資產
土地使用權是企業的無形資產。
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自用地上建築物時內,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容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8)土地使用權是不是屬於無形資產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使用的處理:
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的,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企業外購房屋建築物所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權以及建築物的價值的,一般應當對實際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價值相對比例)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分配;確實無法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