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地是居住區還是所有權
Ⅰ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給宅基地使用權人還是房屋居住人,房屋居住人和宅基地使用權人都無房產證
農村房屋比較來特殊源.因為宅基地是只對有享受資格的人才可以用來建房.如果不是那個村的村民,即使出了錢買了宅基地也是不合法的.
所以農村房屋拆遷,原享受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可以要求取得對宅基地的補償,而出錢買房的人只能取得對房屋的補償.如果房屋補償低於原先買價,不足部分可以要求原宅基地使用權人補足.
因為這是買賣,居住期間房屋倒塌,原房屋所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只有在出租的情況下,出租人才對房屋倒塌承擔相應的責任.
Ⅱ 政府規劃拆遷,房子所有權是本人,因戶口不在本地,但房子也是本人唯一的居住地,能享受安置嗎
你這種情況肯定不影響補償的,樓房戶主是你本人,不管戶籍的事。
如果是農村拆遷,你戶口遷走拆遷就沒你的份了。
Ⅲ 拆遷與戶口的關系
這要根據拆遷補償方案來確定,大部分拆遷都是要考慮戶口的,一般為根據戶口人數來享受可以購買的回遷樓的面積。
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戶口關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主要依據是國務院於2011年1月19日制定並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其中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故從法律上分析,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依據是被徵收房屋的價值,和戶口沒有關系。
但實踐中,出現由於歷史上原因,大城市房價、生活成本比較大,往往出現在大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過程中經常遇到房屋面積小但是居住人口多的情況。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即對於上述情況,個別省份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中,若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以通過住房保障的形式解決居住問題。舉例說明:
1、《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意見》第十二規定:「區縣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按照《徵收補償條例》規定對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補償方式包括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2、《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
「按照本市經濟適用住房有關住房面積核定規定以及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折算公式計算後,人均建築面積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難戶,增加保障補貼。
但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補貼可以用於購買產權調換房屋。」
3、《陝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住房保障辦法》第四條:
「徵收個人住宅的,被徵收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租賃或購買保障性住房:(一)滿足市、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戶籍、勞動關系和各項社會保險要求」
二、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與戶口關系
1、首先我們對「戶口」有個簡單了解。
根據公安部門對戶口的分類,只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種,後來,非農業戶口被說成城鎮戶口或城市戶口。
農村居民戶口特指在實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地區,與「城鎮居民戶口」相對應的戶口類型。
界定為農村戶口,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現戶口登記在村委會、依法承包農村責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繳納農業稅費並承擔農村公益事業勞務、沒有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2、農業戶口主要有兩項相關的權利
(一)享有承包經營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解讀:如何確定是否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但實踐中主要依據的就是戶口。
也可以參考《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問題的會議紀要〉的通知》:
「一、關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的基本原則。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應當以是否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是否依賴於農村集體土地作為生活保障為基本條件。
並結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記的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戶口,作為判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一般原則。」
(二)、宅基地使用權或者集體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其中,農村村民和「戶」的認定,也是依據戶口來進行的。
3、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與戶口關系
(一)宅基地部分補償
國土資源部發布《關於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制訂征地統一年產值標准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原則上以區片地價價格對被征地拆遷人補償。
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區片地價標准也是太低。故因依據「不降低農民生活水平」的土地最基本原則來與地方政府在具體補償安置方案制定中,積極參與,爭取更高補償標准。
詳見前面文章寫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有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標準的制定。
(二)房屋補償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從法律上分析,房屋是按照地上附屬物進行補償的。說到此,被征地拆遷人肯定會說,那標准太低了。
是的,目前《土地管理法》正在修改中,但從法律上講,目前《土地管理法》仍是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依據。
而《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也規定:
「住房拆遷要進行合理補償安置。征地中拆遷農民住房應給予合理補償,並因地制宜採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被拆遷農戶居住問題。
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採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徵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築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徵收按當地規定的征地標准補償。」
綜上所述,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和戶口沒有關系。
(3)拆遷地是居住區還是所有權擴展閱讀:
拆遷補償
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
拆遷現場
拆遷住宅房屋補償
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拆遷國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房屋調換和面積標准房屋調換三種方式。
拆遷集體土地或國有土地住宅房屋,拆遷人還應當給予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拆遷非住宅房屋補償
拆遷已領取營業執照用於生產經營的房屋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該補償包括房屋補償、停產停業補償以及設備安裝調試等其他補償。
參考資料:網路――拆遷
Ⅳ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是補償給宅基地使用人還是房屋所有人
房屋的所用人,因為房子的產權屬於房屋所有人。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是歸宅基地分配的所有人持有,如果未分配的則由村代表小組規劃分配。歸村所有實際上就是農民所有,村裡的人員都是本村農民組成,且即使有經濟合作開發公司、也還沒有許可權轉讓、使用農民的宅基用地。
但是實際執行上是由村裡所謂的『人民代表』代表了你們的土地處置方式。農村房子是有房產證的,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規定於《房屋登記辦法》中,在蓋房子的時候要獲得《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4)拆遷地是居住區還是所有權擴展閱讀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Ⅳ 拆遷安置房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可以過戶嗎
國家所有的
拆遷一般是以貨幣補償金額或者產權調換,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專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屬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准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
房屋拆遷補償的法律規定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Ⅵ 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我姐的,但上面的房子是我蓋的,並且實際居住了。拆遷之後房子怎麼分
宅基地的來所有權屬於集體(村)自的,你姐擁有的是使用權,可是她並沒有實際使用,也就是放棄使用權了。你蓋了房子,那你就是該宅基地的實際使用人。
拆遷補償的對象是實際使用人!
比如,公房承租人,既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沒有土地使用權,更沒有承租房的所有權,可是他是承租房子的實際使用人,因此遇到拆遷時,他依法可以得到適當補償的。
所謂的適當補償,各地的具體規定不同,補償標准也差異。
Ⅶ 拆遷是按土地面積還是使用面積
房屋拆遷通常以房屋建築面積多少作為補償與安置依據。房屋建築面積,一專般以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屬為准。無房地產權證的,以相關批准文件記載的建築面積為准,實際建築面積小於相關批准文件記載的建築面積的,以實際建築面積為准。相關批准文件未記載建築面積,或者雖無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經建造用於居住的房屋,以有資質的房地產測繪機構實地丈量的建築面積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賃合同記載的建築面積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憑證所記載的建築面積為准。
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的建築面積或房產管理部門確認的實際測量面積。房屋建築面積小於土地使用面積的,區位補償面積應當按照土地使用面積計算。
對於臨時建築、閣樓、以及實際建築面積大於房屋所有權證面積的,視具體情況而定。違章建築一律不補償安置。
Ⅷ 買了一套舊住宅 現在農村改造社區拆遷以後,房子所有權還得屬於我還是屬於我買房以前的房主多謝 急
如果你買的是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的房屋,買房的時候你又不屬於當時那個村集體版的成員,那這個權房屋的買賣是無效的,房子還是屬於以前的房主。至於拆遷補償怎麼分配,要看以前你們是怎麼約定的。沒有約定的話,只能現在協商了。
這個其實主要看你們當地的拆遷政策是什麼樣的,拆遷補償給誰,誰就有主動權。至於法理上應該是怎麼樣的,實際上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如果拆遷公司說,拆遷協議可以用你自己的名義簽,到時候不管安置房,補償的錢都會發給你,想不想給對方,想給多少都看你。如果拆遷公司一定要有那個村集體戶口的人才能簽,或者一定要當初建房手續上登名字的人去簽,那你就被動了。
Ⅸ 農村拆遷,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歸村集體所有還是農民個人所有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都是集體的。村委會說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分給農戶,此種說法不正確。
我國土地實行公有制,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
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也就是說,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所有權,集體成員只有使用權或者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成員可以在農村集體規劃的對應的土地上進行住宅房屋建設或者農業生產活動。
《物權法》第142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
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是分開補償。一是宅基地補償,歸屬於集體:二是房屋補償,歸屬於個人。
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是分開補償的。所謂「分開補償」,是指土地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的分離。所以,征地拆遷過程中,宅基地的補償與房屋補償不可混淆一起的,不能因為房屋得到補償就認為宅基地已經補償了。
(9)拆遷地是居住區還是所有權擴展閱讀:
補償標准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被徵用的耕地數量÷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
房屋拆遷補償價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成。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補償形式
安置補償的選擇一般會有三種情況:一種是拆遷安置補償款,一種是產權置換房屋,還有一種就是兩者相結合,在一定產權置換的基礎上再收取部分補償款。
Ⅹ 拆遷安置房屋的所有權
拆遷安置後家庭人員均有獲得安置房的權力,如果要在房產證上獨立署名需按照個專人財產分配屬處理,如果小孩屬於繼承人,可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聯名起訴,民事訴訟一般期限為兩年。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
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
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