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房子保障
A. 關於使用權的房子。
可以。
因為北京不像其他城市,買了房也不能落戶。所以不需要考慮這方面。專屬
只要有合法的居住使用權就行,但是最好看一下房管所的這房子是什麼時候蓋的,
還能有多長時間的使用權。如果到時候不想住了,轉手也能賣,就當投資吧。
祝您好運。
問題補充回答:
你有北京戶口,買來自住,應該可以,畢竟政府單位「房管局」,還是很有保證的。
B. 購買使用權房子有保障嗎
個人認為,購買使用權沒有產權證,是一種租賃,受合同法關於租賃的制約和保護。
C. 四十年使用權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有法律保障嗎
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被人侵佔的時候,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隨之轉讓,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讓。房產證和土地證密不可分。
有房產證無土地證的影響:
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權證,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一是難以知曉在土地使用權上設定抵押權的情況,也就無法及時規避風險。
二是難以發現開發商違規用地的事實。
三是二手房交易將受影響。《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上市交易,必須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四是在拆遷補償時會遭受損失。《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三條規定,房屋拆遷評估價格為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因此,拆遷補償金不僅包含房屋所有權價值,還包含了土地使用權價值。購房者如果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在拆遷過程中就可能得不到關於土地使用權的相應補償。
D.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能買嗎,怎麼買賣,要注意什麼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交易不能說是買賣,使用權房畢竟不是產權商品房,業主擁有的不是產權,而是使用權,在交易過程中會遇到戶口的問題。房屋的使用權,可以通過簽約租借等方式獲取,相對房屋產權來說,它只有住宿、存儲、做廠房商店等使用途徑,不可以隨便損壞或出售給他人。
如果確實需要購買,需要注意一下幾個問題:
1、權益無法保障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購買者只能享受到房屋居住使用上的權益,一但遇到房屋拆遷、回收,將面臨房財兩空的囧境,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房產證是個人擁有房產的憑證。只有房屋的使用權,無法入戶口,也沒法獲得其他權利。
2、無法轉變為產權房
就目前的政策而言,對於使用權的房屋政策限制尚未完全開放,能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非常少,難度極高,而且有能力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的購房者也基本都能買到普通商品房吧。所以在這建議慎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屋。
3、戶口問題
使用權無法解決購房者的戶口問題,雙方交易的時候,購房者支付了一定定金之後,對方如果不遷移戶口,或採取種種方式拖延,為了拿到全額房款。到時候即使已經住進來了,但是由於現在的戶主不同意,而無法將戶口遷移進來。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已成為了使用權交易中的大問題之一。
4、無法辦理貸款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由於產權不屬於個人,也就不能向銀行抵押,房款要一次性付清,不能貸款。這些會導致在使用權房的轉讓中出現不少的問題,買方和賣方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會採取怎樣的手段也是意料不到的。
E. 關於房子的產權與使用權
正式的門面一般是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商業門面的土地使用權最高出讓年限是40年。現在的開發物業不轉讓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只做租賃的情況也是有的。一般是大型超市之類的,為節約一次性投入成本,才簽長期租賃合同,分期支付租金。
按你所說的情況,應該稱不上是買門面,「只有40年的使用權」應稱為長期租賃。但你自稱是買門面,那肯定是一次性支付了。就算對方不涉嫌詐騙,合同也簽訂得比較周全。但以後的事情誰能說清楚呢!但沒有產權的房屋,自己是很難做主的,平時糾紛會很多。旁的不說,若干年後門面價值上漲,業主反悔,按現在合同賠償,你的損失就大了去了。而且萬一遇到拆遷,補償也不能歸你。買40年產權的房,花同樣的錢去租40年的,明顯兩者區別就很大了。
你這種情況很大可能是:
1、詐騙,不去辦理證件很容易矇混過關;
2、房產修建手續不全,辦不了證;(違章建築隨時可能被拆掉,錢就打水漂了。)
3、房產所有者手中資金缺乏,但又比較看好該門面的升值潛力,為了套現才這樣做的,以後違約賠錢也劃得來。
不然,為什麼不真正賣給你,反正門面最高年限的使用權都給你了!不靠譜啊。
所以,我的意見是:拿錢去買有產權的門面,土地證和房產證都要是自己的名字的,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權益。
F. 使用權的房子是什麼意思如果買使用權的房子有什麼不好/
使用權的房子國家是禁止買賣的~
房子是屬於國家的,國家要你住你就可以住,國家要你離開你就要離開。
也就是說你就是花錢租的房子~
房子不屬於你。
上海這邊使用權的房子是禁止買賣~
但是還有些小的不正規的中介公司在賣。
建議你不要買,這樣的投資風險太大!但是也有投資成功的,看你的運氣了。
G. 使用權房子可以公證嘛
兩種方法,一種是贈與,一種是走買賣手續。具體費用的話你可以自己算一下,走贈與需要做一份贈與公正,公證處需要對房產的價值做一個評估,評估費一般是房產評估值的2%-3%,做完公正才可去房管局過戶,因為是贈與所以需要全額繳納契稅(評估值的3%收取),還有0.5%的印花稅是少不了的。另一種是走正常的買賣程序,如果你的房產超過五年可以減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另外契稅也是減半徵收,最重要的是成交金額可以按照當地政府的最低指導價來做,也可以省一部分稅費,用哪種方式,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算下。
1.簽署確認書
與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並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
收費情況:簽訂委託書時至少要收齊工本雜費,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
2.評估
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的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於是贈與業務,評估價通常會較市價低。
3.辦理贈與公證
收費情況:贈與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4.繳納稅費
收費情況:到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這個環節的收費比較復雜,到了房管局之後,會對該物業再重新作出評估,其中包括
契稅為房管局的評估價的3%;
印花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0.5%;
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贈人,則加10元)。
以上三項一般都由受贈人支付。
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則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如部分沒有交納出讓金的房改房則要贈與人補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贈與房產是房改房性質的,則經過此贈與手續之後,就改變了其性質,轉為商品房。
5.出新房產證
H. 只有使用權房子有保障嗎
有保障,但不能行使完全的所有權(即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
而且如果是因為租賃關系所取得的使用權,在租賃關系解除以後就不存在使用權了,還是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的.
I. 使用權的房子能買嗎有風險嗎求教.....
使用權房屋沒有保證,如果是區縣集體土地所建房屋,因為沒有產權證明無法正常上市交易。如果是各區縣房管所房屋則可以購買,宣武區有使用權交易機構。
J. 使用權的房子是怎麼回事
如果產權是國家或集體的,分配給單位員工住,這就是使用權.因為所有權是國家或集體的,不是私人的,所以個人也不能領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