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辦土地使用權
❶ 取得土地使用權有哪幾種方式
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議。
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A.土地招標
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B.土地拍賣
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C.土地掛牌
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竟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年限: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並可依法出讓。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也可以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並可依法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歸國家所有,但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三、以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轉讓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
(1)在那辦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9條後段的規定,國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應「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由於國家提前終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必然會給土地使用者造成損失,國家給予相應的補償,符合合同法理。
付給余期土地使用權補償費
提前收回使用權時,出讓方應根據土地使用權的余期、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者對土地進行投資開發的情況,出讓時的地價和收回時的地價等因素,與土地使用者協商確定補償費。補償費的標准依土地使用者的損失情況而定。一般來說,要補償的費用應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其他土地
即出讓方與使用方協商,將另一快地的使用權與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權進行交換。交換時,雙方商定收回的土地使用權的補償費和換得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進行結算。土地使用者通過交換得到土地使用權,應與出讓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辦理登記手續。
❷ 怎樣辦理土地使用權
你好:
1、如果是集體土地的話,可以和土地所有集體簽訂土地租賃內合同即可,但辦廠還需要通過容主管部門批准;
2、如果是國有土地,則需要立項經發改局批准,設計經建設局批准,土地經土地局拍賣出讓才可以辦理土地使用證。
❸ 土地使用證去哪個部門辦理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土地被荒廢,特別是在農村地區,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是國家大力提倡的,國家還給土地使用者提供補償,對於土地使用證方面,國家法律有明確的規定,不能隨意使用土地,那麼土地使用證在什麼部門辦理呢?下面律圖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土地證辦理流程: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二、辦理土地使用證需要哪些手續
a、身份證復印件、相關合法手續(如私人建房呈報表等)。若是1982年2月14日前的需提供沿革證明。
b、如系村民的,則由一市國土資源所安排測量隊測量。
c、若實地測量與合法手續一致,應填寫相關表格,若不符,則作退件處理。
d、辦理土地證由一市資源所負責辦理,辦理完成後將會以簡訊等方式通知。
三、土地使用證在什麼部門辦理
您需要帶以下材料:
1、申請(由窗口提供、轉、受讓雙方蓋章)。
2、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購買人身份證復印件。
4、原房主房產、身份證復印件。
❹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流程是什麼可以去哪裡辦理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由用地者到當地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
辦理程序
(1)申請登記。由用地版者到權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股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制宗地圖。
(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注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❺ 如何辦理房產土地證,辦理的地點在哪裡,是否需
首先要搞清楚你所取得的房屋是否有國土證(總證),如果有(通常情況下有土地證才會有房產證),你可以根據國土證(總證)直接向國土部門申請分戶。如果沒有,那麼要看該房屋是什麼個情況,比如說該房屋為原來很早以前的房屋,當時只辦理了房產證而沒有辦理土地證的,那麼你現在就可以向當地國土部門申請補辦土地證,並且還要補繳土地出讓金,以便完善土地手續取得土地證。
辦理房產證需要的材料: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 . 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5)在那辦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
土地證的作用就是擁有該地塊的合法使用權,受法律的保護。土地證上會註明該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質、用地面積、使用者等相關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權轉讓、作價出資、出租或抵押。
(1)按約定或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
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2)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3)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將土地使用權評估作價後,作為資本出資或入股,用於合資、合作、聯營等,並按出資數額行使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的行為。
(4)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5)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❻ 怎麼辦理土地使用權
你可以找村支書和鎮土管部門,辦土地證村裡要收取一定的費用,收取的費用根據地域的不同而不同,在發達地區,費用相對貴一些。辦理土地證的費用不是很高。
❼ 如何申請土地使用權急。。。
若是集體土地,必須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才能正常使用。你的這2塊地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想要拿回它們的使用權得去當地縣國土資源局咨詢辦理。
❽ 辦理土地證在那裡具體地址
一、土地證簡介: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關規定,目前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二、土地證辦理流程:
第一步向開發商領取以下東西: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有開發商蓋章的);
2、房屋分層分戶圖;
3、購房發票;
4、辦理土地證的圖。
第二步繳納維修基金。
提供資料:
1、填寫申報單(現場有)。
2、身份證復印件。
3、購房發票復印件。
4、《商品房買賣契約》1、2、24頁復印件。
第三步繳納契稅。
提供資料:
1、《商品房買賣契約》1、2、4、24頁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發票復印件。
目前收費標准:個人首次購買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稅稅率1%,其餘自住普通住宅稅率2%,高檔房稅率4%。
第四步辦理產權證。
提供資料:
1、辦理房產證的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3、發票復印件。
4、分戶圖。
5、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
6、商品房買賣契約(乙方契約正本)。
7、維修基金發票原件。
8、契稅發票原件。
9、抵押登記申請表。
10、主債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產抵押合同。
11、抵押權人(貸款銀行)授權委託書。
12、委託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同時提供受託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第五步 辦理土地證
時間:拿到房產證後。
提供資料:
1、《商品房買賣契約》1、2、24頁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產權證復印件。
4、申請表(現領現填)。
■土地證辦理程序和所需證件
自建房屋須提交的材料:
① 土地建房審批表(原件)及土地原始來源證明
② 有關的身份證證明(指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③ 其他的必要材料
2. 拆遷安置
① 拆遷安置協議書及***
② 政府批文
③ 土地使用確認書
④ 有關的身份證明
⑤ 其他的必要材料
3. 集資房
① 集資建房的批准文件(或房改部門出具的批准表)
② 征地協議及征地紅線圖
③ 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其他建房戶的身份證明
④ 土地建設許可證
⑤ 其他的必要材料
4. 商品房
① 出售合同書及購房***
② 清地名單
③ 其他的必要材料
5. 祖業(1977年1月以前)
① 地契
② 相關合法用地權源證明
③ 身份證
④ 其他必要材料
6. 企業
① 政府批准文件
② 征地紅線圖
③ 土地測量宗地圖
④ 法人代表身份證
⑤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⑥ 土地使用合同(出讓方式取得使用權)
⑦ 按批文中規定須提交的收費***復印件
⑧ 規劃許可證
⑨ 計委立項文件
❾ 如何辦理房屋土地使用權證
你的問題有點籠統哦,不知道你買的房子是私房還是商品房,這在辦理證件上有很大的區別。
如果買的私房(就是從地而起,有一樓、二樓直至陽台的那種)就必須要有國土證。擁有房產證只能證明你擁有這屋子,擁有國土證才能證明你是這塊土地的主人。所以如果沒有國土證的話分分鍾你買下來後又出現另一個業主。
土地證也就是國土證,證權人就是這土地的有效使用者。一般情況下辦理國土證只要拿著開發商的購地發票和規劃證以及本人身份證到當地國土局或屬下國土所辦理就可以了。
轉讓的流程就需要買賣雙方帶著身份證、國土證(沒有辦證的話可以帶購地發票和規劃證)需本人親自來到國土局的辦證大廳辦理過戶手續。
分割的流程就需要到建設規劃局申請分割,待他們同意分割後就拿分割好的四至圖及規劃證/國土證到國土局按照轉讓辦理相應手續。
如果是商品房又不同了,商品房辦證的流程是這樣的:房子竣工驗收後,國土局首先給開發商辦理一個整棟樓的房產證,就是一個大的房產證,這時所有產權是開發商的,所以我們叫開發商是大業主。 當我們買房後,再進行產權轉移,把每一戶的產權過戶給買家,辦理每一戶獨立的房產證,這種小的房產證是我們自己的,所以我們是小業主。 在你買房後,你可以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把產權過戶給你。一般是90天。 如果在規定期限內開發商沒有把產權過戶到你的名下,你可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向開發商索賠。
ps:個人忠告:由於在這區域工作,想要提醒一句:由於交了買房地款才發現還要交上大大幾萬元手續費用(手續費用每省沒地的標准各有不同)的買家最終哭訴無門的情況不少見,所以在處理買賣手續和費用問題上希望萬萬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