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使用權到期有用嗎
Ⅰ 自己的商鋪使用期40年到期是不是可以延用40年,如果再到期呢
自己的商鋪使用期40年到期是不是可以延用40年,如果再到期,那就需要你續約,或者成為危房那可能就需要改建了。
Ⅱ 據說商鋪的產權是40-50年,那麼到期後怎麼處理,國家無償收回嗎
商鋪到期後商鋪所有人可以向國土部門申請續期,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繼續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一百五十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第一百五十一條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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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四十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第四十三條國家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條因搶險、救災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用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用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使用後,應當返還被徵用人。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用或者徵用後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Ⅲ 商業店鋪的使用許可權是40年,房屋是70年,我想問一下要是產權到期之後會怎樣就沒有了嗎
你買的是來商鋪還是房屋 ,產權源期其實對這些影響不大 產權到期之後 你一樣可以使用 依然是屬於你的資產,只不過如果要考慮賣的話會有些影響。相當於沒有產權的房子了,不過也能解決的,到期之後你准備好 你的房產證,和相關證件 去房產局續期就行了 要交些稅錢 不多。就可以讓你的房子合法了
Ⅳ 商鋪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了,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商鋪土地使用權到期應當重新辦理用地手續,其中屬版於出讓土地的,因重新繳權納出讓金,屬於設定使用期限的劃撥用地,需要根據法定條件重新申請辦理劃撥手續或出讓手續,這種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屬於規定,應當採取協議出讓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夠劃撥土地,則需要審查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對於沒有設置使用權期限的劃撥土地,就不用擔心期限的問題了---以上答案由家律網整理提供
Ⅳ 店面50年產權到期還屬我的嗎
房屋抄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一般商業地產商鋪產權是40年,40年後再交契稅等一些稅,這個商鋪可以繼續持有。也就是說,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商鋪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不是房產,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商鋪購買者對房屋的使用權不因為自動續期而自動轉化為商鋪之下土地的權。「因此,商鋪業主需要注意一點,必須好好保護商鋪物業,70年以後只要商鋪建築物還『健康』,那麼商鋪建築物還是你的。」
Ⅵ 買商鋪現在都是40年產權,如果到期了怎麼辦,是不是就不屬於自己的了
到期後商鋪的所有權還是屬於你的,只是商鋪的土地使用權不屬於你。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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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國家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Ⅶ 商鋪 使用權到期後繼續租用還有交費用嗎
肯定要重新花錢啊,不然物業怎麼賺錢??
壓金會退給你的,如果繼續簽約又要重新交錢相當於門面空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