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文化產業
1. 文化產業融資難的一個因素是沒有完善的文化產業知識產權評估機制。請問如何完善如何評估一個文化項目
這是個復雜的問題,我覺得應該從以下方面如何:
一是完善文化產業知識產權的識別和認定工作回;
二是答完善文化產業產權的立法保護工作,盡快立法;
三是盡快建立產權的價值評估機構和知識產權的流轉交易平台,目前有些地方已經成立文化產業產權交易所,也有相關的專門機構配套,但產權交易所在國內還屬於新鮮事物尚在探索中。
四是建立文化產業知識產權相關的產權登記制度、產權轉讓制度、產權抵押制度,理順產權進入生產服務領域實現產業化的制度障礙。
現在文化項目的評估分兩種情況,如果是有實物作為載體的可參照實物的評估,如果完全是無形的文化產權比如劇本等等評估,現在還沒喲完全成型的體系,一般說來針對特定領域有些行內規矩,比如收藏行業對文物的評估、比如影視製作公司對劇本的評估、也可以將無形知識產權交由版權交易所評估。但是文化產權有特殊性,目前的評估標准還難以量化,比如一個畫家的油畫,你很難說他值多少錢,只能參考市場拍賣的價格,但是拍賣有時候有存在市場投機成分,所以未來的路很長。
2. 請評估VeryCD關停對於文化產業和中國知識產權進程的影響,謝謝!
沒關停,只是部分內容受限而已。
應該沒什麼影響,政府的目的也不是為了保護版權和內發展文化產業,要麼容是迫於壓力做做樣子,要麼是為了收一筆保護費,交了錢照樣開張。
中國的文化產業真想有發展,必須先得沖破政府對文化的審查和封禁。
3. 急。論述知識產權保護與文化產業發展之間的關系
「比較文化產業學」的舉旗之作、首部文化產業比較案例圖書《文化產業比較案例》於2009年12月由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正式推出。
該書由「比較文化產業學」的提出者、中國最年輕的文化產業博士生導師蔡尚偉教授傾力打造,約30萬字,全書分國際視域、區域比較、文化傳媒、文化體驗四大部分,從最初的100多對案例中精選24對最為鮮活、具有典型性和可比性的案例加以比較,其中不乏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與爭議的案例,如《牆里開「花」牆外香——中、美對「花木蘭」文化資源的開發比較》《猶抱琵琶半遮面—— 中、日性文化產業比較》《少林VS武當——武俠文化產業之宗師過招》《藍貓、熊貓闖市場——藍貓動畫、熊貓動畫產業比較》《相似的創意,不同的結局——成都、深圳世界主題公園成敗對比》《「人造景觀」是一宗罪?——「中華祖龍」與「無錫靈山大佛」之比較》等,讓人直面問題,在爭議中深思。
《文化產業比較案例》的出版具有較為重要的學科價值與實踐意義。經過全國文化產業界幾年的努力,文化產業的理論框架已大致搭建起來,而要將其導向深入,則需要做更多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案例研究。近年來人們已經逐漸認識到文化產業案例研究的價值,案例選編、案例庫建設的工作也在推進。而比較案例研究當比孤立的單個案例分析更富揭示性與啟發性,於實踐也更富指導意義,特別是那些大致相似的思路產生完全不同的結果常常令人感到震撼,需要深入分析其中微妙而復雜的因果關系,這樣得出的成果比那些大而化之的泛泛之論更能給人深刻的啟迪。「立足於同,在差異面展開」的比較性研究應當是案例研究的一種較高階段。本書第一次嘗試運用「比較」研究範式來提升文化產業案例研究甚至整個文化產業研究的學理性、深入性,對「比較文化產業學」的建立和發展具有奠基性的意義。
該書宏觀與微觀相結合,理論與實際相交融,對策思路與問題剖析相貫通,反面教訓與正面啟示相互印證,深入淺出,圖文並茂,兼具較強的學理性與可讀性,既可作為文化產業學科教材或教輔資料,又是文化產業管理者、從業者、研究者和對文化產業感興趣的普通讀者不可多得的參考書。
4. 文化產業所有權是不是知識產權
文化產業中有大量的知識產權,例如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動漫作品的著作權,出版發行企業的相鄰權等。
5. 國際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被侵犯有哪些例子
您好,例如:2007年2月,韓國唯美德娛樂有限公司訴上海盛大網游《傳奇世界》侵權一案最終達成無條件和解,唯美德承認盛大擁有《傳奇世界》的著作權,盛大承認唯美德和Actoz雙方共同擁有《傳奇》的著作權。
據悉,2003年,唯美德起訴盛大自主開發和運營的網路游戲《傳奇世界》涉嫌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稱《傳奇世界》有多處抄襲唯美德開發的《傳奇》游戲,侵犯了原告對其產品擁有的專有權,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游戲《傳奇世界》的運營,並銷毀有關數據、資料,停止相關產品的宣傳、銷售,關閉《傳奇世界》網站,公開賠禮道歉,承擔相關訴訟費用。盛大則認為,早在《傳奇》游戲進入中國之前,盛大已經在著手准備網路游戲的研發,而且《傳奇世界》的編程語言、源代碼、文化背景等,都和《傳奇》相去甚遠。
具體的,您可以去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查找更多的案例。網址為http://www.sipo.gov.cn/albd/2008/200807/t20080714_411347.html
6. 哪些行業最需要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的涵蓋范圍是非常廣的,主要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等,一般的企業都需要注冊商標,創新型企業要申請專利,任何企業都需要有商業秘密保護和版權管理。
7. 知識產權保護對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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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論述 為什麼知識產權是發展文化產業的前提
首先要明確兩個概念:「知識產權」、「文化產業」。所謂知識產權,又稱智力成果權、知識財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是指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權(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名稱等)、著作權(版權),也可以分為著作權、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所謂文化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在美國一般叫版權產業,在英國叫創意產業,其實國外的叫法更體現了其知識產權的特徵。
文化產業歸根結底是內容產業、知識產業,其核心是智力創意、創造,其成果體現就是版權。如果沒有版權這個核心的東西,文化就無法產業化,就沒有所謂的文化產業。如迪斯尼系列作品、好萊塢的電影,如果沒有版權,就不會取得今天這樣的成就,也不會發展到今天還不衰。
文化的產業化發展,必須要走產品化、商品化的道路。走這樣的道路意味著什麼,意味著要有標記、要創品牌。文化產品的產業化成果就是文化商標權的專屬和擁有。如夢工廠、迪士尼等世界著名文化品牌。
文化的產業化發展除了版權、商標權外,還需要一定的技術支撐。沒有技術支撐,文化就無法與現代科技相融合。如蘋果電腦、蘋果手機。一方面是技術推進了文化與新科技的融合,另一方面,是文化與新科技的融合,進一步推動了文化和科技的發展。如紙的發明成為圖書這種文化成果的載體,後來有了膠片、磁帶、光碟、網路等這樣的載體,這些載體極大地促進了文化的傳播和發展。這種技術與文化融合的成果就是專利權的專屬和擁有。
文化產業要發展,就必須走文化產權化的道路。沒有法律對這種無形的文化產權進行確認和保護,文化就無從產業化,文化產業就無從發展。
9. 文化產業創意是否可以申請注冊,並可以申請知識產權保護
創意不屬於著作權和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的 但是如果通過一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版 如寫在紙上或在權網上發布 就獲得了著作權的保護
還有就是可以當作商業秘密保護 商業秘密的前提是能為權利人帶來商業利益 並且權利人為保護著以商業秘密採取了一系列保護措施 這樣就可以獲得反不正當競爭保護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