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證明
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證書一般由縣級人民政府頒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專土地屬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
實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詳細情況、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兩份報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報送的材料予以初審。材料符合規定的,及時登記造冊,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書面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補正。
(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核。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補正。
㈡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附土地所有權證嗎
農村來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時,承源包方取得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不是土地所有權。個人沒有土地所有權,可以有土地使用權。
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承包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條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㈢ 怎麼證明農村口糧田的所有權
你沒有土地承包合同,抄為了證實這份土地的確是你的承包地,你應當請求村民小組的小組長向你出具證明,再將證明送村委會簽字確認就可以了。
首先與你的親戚協商,要求歸還你的原承包地,協商不成就以上面說的證明為依據,向法院起訴解決。
對補充提問的回答:
你這親戚是本隊的嗎?原來土地是你承包的,你有土地證沒有,是不是你們生產隊全部都沒有簽訂承包合同,或者全部都沒有發放土地使用權證。
本來,原來這土地是發包給你的,現在仍然還是你的,法律規定,在承包期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收回土地,法律還規定,進城打工的,進城經商的,讀書轉成農轉非的,婦婦結婚在另一外沒有分到土地的,都是不允許收回其承包地的。所以,你的承包期限還沒有到期,小隊又把此地發包給另一戶是違反《合同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你完全可以要求生產隊歸還你的土地,並賠償因此給你造成的全部損失。
㈣ 土地承包證和土地權屬證明誰更有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證是土地權屬證明的一種。土地權屬證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宅基地使用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㈤ 農村土地使用證明範本
範文如下(需要特別注意,村委會需要蓋章簽名):
辦理有限公司土地登記申請程序: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復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保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制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至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辦理有限公司土地登記申請程序: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復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保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制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至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5)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證明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權轉讓、作價出資、出租或抵押。
(1)按約定或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
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2)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3)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將土地使用權評估作價後,作為資本出資或入股,用於合資、合作、聯營等,並按出資數額行使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的行為。
(4)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5)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㈥ 《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證書》是由哪個部門頒發的
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證書一般由縣級人民政府頒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版地承權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
實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詳細情況、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兩份報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報送的材料予以初審。材料符合規定的,及時登記造冊,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書面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補正。
(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核。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補正。
㈦ 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歸誰
1、農村土地所有權除法律規定的屬於國家的外,均屬於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2、徵用耕地的補償標准:
耕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按照上述標准支付土地補償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7)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證明擴展閱讀:
主體虛位:
集體所有權按基本來含義講,應當是全體集體成員共同所有,也就是說「既不是個人所有權基礎上的共有,也不是股份制基礎上的法人所有」,那麼,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應當是歸某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農民集體共同共有。
從中國立法上看,關於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中國《民法通則》第74條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農業生產合作社等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可以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
新《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經濟集體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按這些規定,現階段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有以下幾種:
(1)村農民集體;
(2)鄉鎮農民集體;
(3)村內多個農民集體如村民小組等。由於農民缺乏行使集體所有權的組織形式或程序,這樣,就導致農民集體無法行使所有權,甚至缺乏行使所有權的動力。
㈧ 土地證明怎麼寫
土地證明格式
國土資源局:
茲有 X X X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X X X 村(居委會),持有土地批准內證書號碼為容 X X X 的土地(變更)登記手續,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於其用地 X 側的 X X X 建築物用地,即地號為 X X X 的宗地圖所示 X 號至 X 號界址線包含(穿過)的建築物。該建築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佔用土地 X X X 辦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屬於 X X X ,現本人對該建築物所佔土地合並到 X X X 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建築現使用者): X X X (簽名)
二00 X年 X月 X日
二、村(居)委會調查意見:
經調查,上述證明所反映的情況屬實,證明人 X X X 親筆簽名的情況屬實,同意 X X X 按宗地圖所示用地紅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負責人(簽名):
㈨ 農村承包土地應該怎樣辦理土地使用證
地使用證有兩種:
一種是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這是用於農業生產承包經營的,這種證書一般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
另一種是宅基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這種證書是國土部門簽發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這塊是地辦第一種證書,只需在證書中載有這塊地即可。
而第二種證書是基於有地上建築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沒有地上建築物,是無法單獨辦理土地使用證的。因此,建議你先將這塊地暫時先載入第一種證書中,以保證你對這塊地的使用權。憑跟別人換田的協議,先在村土地清冊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後到鄉鎮農經站辦理證書的變更手續。
(9)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證明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
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