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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判決書

發布時間: 2021-02-14 10:50:36

Ⅰ 引用翻譯的判決書是否侵犯著作權

您好,我國著作權對合理使用有明確規定,如果屬於以下范圍,則不侵權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Ⅱ 法院判決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官方文件及官方正式譯文不適用著作權法保護

Ⅲ 我國法院公開的判決書在我國能否享有著作權,他們是不是作品

著作權法據稱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專、工程屬技術等作品。
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權法不適用於: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法院的判決書是具有司法性質的文件,故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Ⅳ 這是一份著作權判決書的一段,請幫忙翻譯。

它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保護著作權,不管是在普通法或根據法律,正確的不能是有限的專字面文本,否則一個抄屬襲者將由無形的變化。逃脫這從來不是法律,
但是,當文字撥款將不再是測試,整件事情必然是大,所以,正如最近說得好,一個傑出的法官,決定幫不上太多忙在一個新的案例。當戲劇而言,剽竊者的一個單獨的場景可能切除;或者他可能合適的對話的一部分。然後的問題是:一方面,採取是很大的,因此不是一個公平的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它是相同的問題出現在對於其他任何受版權保護的作品。

Ⅳ 如何查詢著作權侵權判決書

如果是向法院起訴後獲得判決,判決書可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若查詢特定案件的判決書,可在檢索欄輸入當事人名稱;若查詢著作權侵權類案件,可在檢索欄輸入著作權侵權或者知識產權侵權。
如果是向行政機關投訴後獲得的相關文書,需到該行政機關查詢。若相關當事人為公司或者企業,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查詢該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Ⅵ 侵犯著作權13萬怎麼判決書

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侵權額度計算,如果最終認定就是13萬元人民幣(大於5萬且不足15萬人民幣),則根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第五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Ⅶ 什麼是法律裁判文書法律裁判文書有著作權嗎

什麼是法律裁判文書?法律裁判文書有著作權嗎?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解答一下:法律裁專判文書有著作權什麼屬是法律裁判文書?裁判文書是記載人民法院審理過程和裁判結果的法律文書,它是訴訟活動結果的載體,也是人民法院確定和分配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惟一憑證。常見的法律裁判文書有哪幾種?1、民事裁判文書2、刑事裁判文書3、行政裁判文書4、以及其他通用訴訟文書等法律裁判文書有著作權嗎?前段時間有人咨詢了這么一個問題,改編法律裁判文書寫書侵犯著作權嗎?首先小編需要在這里告訴大家的是,裁判文書本身就不享有著作權。所以改編法律裁判文書是不會涉及到商標侵權的。

Ⅷ 誰知道中國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案例的判決的原文在哪裡找

就本案而言,吳瓊將小說作品《受戒》為完成作業改編成電影劇本,屬於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的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因為,在此法律未對「使用」一詞進行限定,所以吳瓊的改編也是合理使用行為,當然,吳在本案中也未被列入被告,這是正確的。但是作為不是個人的電影學院情形就復雜了,電影學院根據吳瓊改編的《受戒》劇本拍攝了電影,是否屬於著作權法第22條第(6)項規定的合理使用是大有疑問的,這也是本案爭議的焦點。從法律條文的字面規定來看,著作權法第22條第(6)項規定的合理使用僅限定在翻譯或者少量復制,而不包括「拍攝成電視電影等」。從理論上看,攝制權與復制權、翻譯權等是完全不同的權利,新修訂的著作權法第10條對此也新作出了明文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權利類型。該案的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被告將小說攝製成電影的行為為合理使用,實際上是參照了美國著作權法第107條的精神,在情理上堪可贊同,但畢竟與我國成文法不符,我國著作權法第22條第(6)項規定的內容相當明確,並非文義過窄不足以表示立法原意而需要作擴大解釋。2001年修訂時雖在第lO條明文確立了攝制權,卻仍未將攝制也歸入合理使用中,這實際上是很值得探討的,如果為學校教學或科研方面的合理使用仍然僅僅局限在翻譯或少量復制上,而不能包括攝制,那麼同樣地,改編、放映等行為也無疑被排除在外的,而這些恰恰是學校的教學科研所必須的。

Ⅸ 判決書是否有著作權

沒有,行使審判權的職務行為,個人、單位都沒有著作權。

Ⅹ 起訴狀和法律判決書哪個有著作權

一定要說其中一個有的話,那就是起訴狀吧。司法的官方正式文件是一定沒有著作權的,所以判決書沒有。但是我覺得說起訴狀有著作權也蠻勉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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