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喪失所有權
① 拾得遺失物所有權不是歸屬原主嗎為什麼歸到所有權的原始取得中
遺失物的所有權是歸屬遺失者,但這是有時間限制的,所有權是通過佔有來表現,內長期不佔有那容么就會喪失所有權。比如,借出去的錢或物要記得按時要回來,要不回來也要要。
遺失物過段時間沒人要就成了無主物,無主物就按照先佔先得取得所有權,這就是原始取得。
所以呢,拾得遺失物就放自己手裡好了,失主找來就還他,再要點保管費,過個半年一年的沒人要,自然歸自己了;或者上交有關部門,但沒人要的話就歸國家了。
② 若善意受讓人拒絕返還遺失物,原所有權人如何挽回損失
遺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飼養動物(以上各物均為動產)一般不能善意取得。對上述物的佔有不是基於所有權人的意思,學說稱為佔有脫離物。(出賣人的佔有分為佔有委託物和佔有脫離物)
根據物權法109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說明,所有權人並不因遺失而喪失所有權,但是如果通過拍賣或者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權利人請求返還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原權利人的損失,只能向無權處分人追償。(根據物權法107條)並且有時間限制,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主張請求返還原物。
關於盜竊物《物權法》未明確規定,考試應該不會涉及到。學理認為盜竊物和遺失物一樣,不是基於所有人的意思佔有,不適用善意取得。
另外提醒你,善意取得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1.受讓時是善意;2.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3.支付了合理的對價),所有權、質權、留置權、(登記)抵押權都可以善意取得。
③ 遺失物所有權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物權法》第1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關於遺忘物的規定,根據我國《刑法》第270條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④ 丟失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歸甲所有。
根據物權法109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說明,所有回權人並不因遺失而喪失所答有權,但是如果通過拍賣或者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權利人請求返還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原權利人的損失,只能向無權處分人追償。(根據物權法107條)並且有時間限制,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主張請求返還原物。
⑤ 所有權的取得中拾得遺失物的問題
這是因為拾得人的佔有是基於所有權人對物的喪失而非所有權人的拋棄,因而所有權人仍對物享有物權,因此法律明文規定遺失物和失散的飼養動物的所有權仍歸於失主。而拾得人依法履行一定程序(如通知、保管、報告及交存義務)後,在法定期間內仍無人認領,主管機關應將遺失物或拍賣所得的價金交予拾得人,拾得人取得遺失物的所有權,因此也可以說「拾得遺失物是所有權的取得方式之一。
⑥ 為什麼「拾得遺失物」返還後是所有權的一種「原始取得」方式
呵呵,這個問題還是有點意思的。
請注意,從所有權來說,拾得遺失物回最後的處理結果是什麼呢?很簡答單吧。
你既然能問這個問題,那麼相關的知識應該也知道了。拾得遺失物的人佔有該遺失物是否會取得所有權?顯然沒有取得所有權,那麼最終結果只有兩個:
第一種情況、返還所有權人,那麼所有權從未發生過轉移,因此就沒有「取得」一說,所有權沒有發生過變動,何來取得方式的分別?
第二種情況、沒有找到原所有權人,那麼最終是國家取得所有權(沒問題吧,公告6個月,無人取得即為國家所有)。這里的物權變動關系是,6個月過後,原所有權人喪失對該物得所有權,那麼物品就成為了無主物吧,那麼國家自然是原始取得該物品的所有權。
因此基於拾得遺失物的原始取得,都是指的國家對於該物品的所有權取得。
⑦ 丟失物誰有最終所有權
根據物權法109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說明,所有權人並不因遺失而喪失所有權,但是如果通過拍賣或者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權利人請求返還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原權利人的損失,只能向無權處分人追償。(根據物權法107條)並且有時間限制,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主張請求返還原物。
⑧ 【拾得遺失物】最後都要返還所有人啊,為什麼還是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式的一種啊謝謝~~
呵呵,這個問題還是有點意思的。
請注意,從所有權來說,拾得遺失內物最後的處理結果是什容么呢?很簡單吧。
你既然能問這個問題,那麼相關的知識應該也知道了。拾得遺失物的人佔有該遺失物是否會取得所有權?顯然沒有取得所有權,那麼最終結果只有兩個:
第一種情況、返還所有權人,那麼所有權從未發生過轉移,因此就沒有「取得」一說,所有權沒有發生過變動,何來取得方式的分別?
第二種情況、沒有找到原所有權人,那麼最終是國家取得所有權(沒問題吧,公告6個月,無人取得即為國家所有)。這里的物權變動關系是,6個月過後,原所有權人喪失對該物得所有權,那麼物品就成為了無主物吧,那麼國家自然是原始取得該物品的所有權。
因此基於拾得遺失物的原始取得,都是指的國家對於該物品的所有權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