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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底層使用權

發布時間: 2021-02-13 01:15:56

❶ 開發商把地下室的使用權附送給一樓業主合法嗎

如果地下室不是公共區域,那並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❷ 權和使用權歸開發商所有,這樣的規定合法嗎

你簽合同時,如果對方已經明確給你交代了房屋外牆的使用權問題,你還同意簽字,那就是你自己的問題。
如果你在簽合同時沒有注意合同裡面有這一條,或者就算注意到了但是售房方沒有對此進行強調,那麼合同中關於外牆使用權這一款就屬於「格式條款」。
格式條款,又稱為標准條款等,依我國《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合同法》第39條第1款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❸ 開發商只賣使用權而不賣產權,像這種,使用權與產權有什麼區別

使用就是只能自已使用坐房,沒有產權的;不能交易,不能抵押貸,沒有自主權的::
而有產權證(房產證)就有自主權,自可以變賣,可以抵押貸款,是有自主權的::
這兩種的區別就一個不是屬你的房產;一個是屬自已的房產。

❹ 對於已售出的房子,開發商還有使用權嗎

對於已售出的房子,開發商很明顯沒有使用權了。房屋的產權所屬已經更改到了業主的戶口下,所以開發商沒有使用權。

根據購房後的來看,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一種法律憑證。房屋的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相關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享有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是房屋的所有者對其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是永久的,而土地的使用權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規定有40、50年或70年不等(主要是簽訂購房合同時的時間長短),到期後自動續期,續期的續費要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就是我們所說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房屋一經售出之後,房產的開發商便沒有了房屋的使用權,業主可以放心大膽的使用。

❺ 開發商是土地佔有權還是使用權

在中國,土地所有權只有2種,一種是國家所有
一種是集體所有,主要是只村集體!

開發商買的土地只有土地使用權,當你買了房子後,你對房子使擁有所有權,對所分攤的土地是擁有使用權。

❻ 開發商底層,頂層坐擁私家花園是怎麼回事

很多商品房在售房的時候,開發商都說樓頂是歸最高層業主使用,然後樓頂的業主回都會在樓頂設置鐵答門,在樓頂進行違建等。根據相關法規,未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單獨使用的樓頂平台,以及樓梯、電梯、大堂和過道等建築部分,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佔用建築物共有部分,擅自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均屬於違法建設。這類違法建設可向當地城管部門舉報、投訴,也可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起訴違法建設和佔用單位。
有律師認為,開發商有關購買頂層即擁有樓頂使用權的承諾通常是無效的,更不能辦理產權。樓頂使用權屬於整棟樓的全體業主,與之直接毗連的業主只能在整棟樓業主無異議的情況下才享有使用權。
望採納

❼ 公房的底層樓道的使用權屬於誰

屬於公共空間,,每個房都有公攤面積,公攤面積就包括了共公走道、樓梯等,所以這個是公共的,小區所有業主共同享有。

❽ 開發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商可以通過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內權,同時可擁有建容設用地使用權,即對這部分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權利,並有權利用該土地以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為目的而利用土地,但是這些權利應該在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范圍內。 相關法律依據可參照物權法如下條款: 第一百三十五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百三十七條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採取出讓或者劃撥等方式。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採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採取劃撥方式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土地用途的規定。

❾ 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用於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土地,必須經過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以房地產開發公司就只有從土地交易中心拿地。
如果你們公司得關系很廣,可以和政府協商,通過掛牌方式取得土地,這樣費用少點。但是現在國家又規定,可以分期付款,但是不能分期辦證,必須繳齊出讓金才能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拿不到土地證,後面得所有手續你就不能辦。
好像國家和銀行新規定不能抵押純土地貸款,必須有項目。
以前開發商所有資金用於取得土地,然後去銀行抵押土地貸款來開發項目。
但是現在不能這樣呢。
所以想開房地產開發工資沒有足夠得資本是沒有用得

❿ 建設用地使用權屬於誰 開發商還是住戶

2樓正解!還有,購買商品房後,即使業主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但只要擁有回房產證,就已經在答法律上擁有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但上述一切的前提是,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之前,以獲得土地使用權證。現在很多開發商在各種手續和證照未全的情況下就出售商品房,造成房屋產權尤其是土地使用權糾紛。所以絕大部分物業專家和律師都會提醒購房者,在簽署合同簽一定要查看開發商的相關證照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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