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保護形式
❶ 知識產權保護是什麼
知識產權是指人類智力勞動產生的智力勞動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一般認為它包括版權(著作權)和工業產權。版權(著作權)是指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總稱;工業產權則是指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名稱或原產地名稱等在內的權利人享有的獨占性權利。
自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通知》頒布之後,我國陸續出台了《商標法》、《專利法》、《技術合同法》、《著作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文件。從宏觀層面上講,國家已經在法律制度層面為企業知識產權權益的保護提供了較強的法律依據,為企業在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及具體實施方法指明了方向,但是目前還缺乏侵權案件的單獨法律法規詳細文件。為保護企業商業機密,建議制定《企業商業機密保護法》、《知識產權侵權法》等文件,詳細制定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商業機密文件的保護和侵權條例。
2018年11月9日,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中國宣布,堅決依法懲處侵犯外商合法權益特別是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提高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顯著提高違法成本。
❷ 3.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主要形式有( ) A 民事保護 B 政策保護 C 行政保護 D 自主保護 E 刑事保護
ABC,知識產權保來護不是刑事部分源。
知識產權的保護主要靠自主保護,通過注冊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著作權,商標權而設立的專屬權利。就有了法律的外衣,得到了民法,專利法等保護的權力,就形成了民事保護,政策保護,主要靠國家和地方法規為了促進經濟發展而對專利保護的政策支持。
❸ 什麼叫知識產權.怎樣保護
你這樣的情況是不屬於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的,但是你可以已侵犯商業秘密或者以締約責任過失提起訴訟。
因為合同法明確規定泄露或者不正當的使用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該賠償。
❹ 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是什麼具體一些.....
對象是知識產權,但是如果問知識產權又細分為哪些產權,我直接告訴你,從狹義上講 則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兩部分 根據我國有關知識產權法律規定 我國的知識產權類型主要包括著作權 商標權和專利權等權利類型 。知識產權的對象是"知識", 知識產權的性質包括 1無形 2專有性 3地域性 4時間性 4可復制性
具體地說要分對象和特點,這樣才比較好理解。下面詳細介紹一下
(一)知識是人類對認識的描述,知識的普遍存在方式或本體是形式,知識產權不是無形財產權,也不等於無體財產權。
回答什麼是創造,什麼是知識,知識的本質是什麼,就如同物權法理論需解釋物的本質及其分類一樣,是研究知識產權問題的需要。英文 Intellectual property一詞,譯為知識產權最為允當。一方面,知識產權發生的根據之一是創造性的智力成果,稱智力或智慧財產權,容易使人誤解為僅憑智力的活動就可以產生知識產權;另一方面,智力成果權並不包含工商業標記在內,因此,知識產權所說的「知識」,是指依法保護的創造性的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是知識的一部分,但是,它們卻具備了知識的全部特證;知識幾乎是現代社會使用率最高的詞彙。它涉及人類的全部生活方式。目前,中國知識產權理論對「知識」有三種描述方式:無形物、無體物、形式。
無形,即無形式。中國清末就把知識產權歸於無形財產權,今天仍有人篤信不疑。其實,恰恰相反,知識是「形式」的。「形式」是知識的本體。是知識的普遍存在方式。英文的intangible一詞,在用於說明知識產權時,漢語通常取其「無形的」之意,值得商榷。該詞主要有兩種意思:觸摸不到的,無實體的;無形的,不可捉摸的,難以確定的。「知識」是具體的、確定的,不是無形和不可捉摸的,它只是無實體的。在經濟學中,確有無形貿易(invisibletrade)的概念,但並不包括知識產權貿易。所以,結合知識產權的實際情況,intangible譯為「無實體的」或「非物質的」或許更為貼切。知識並非無形,以知識無形為由認定知識產權是無形財產權的觀點不能成立。
無體,即無實體,或稱非物質。認為知識不屬於物質范疇,是無體物這一說法,比無形之說要接近事實。我們知道,大腦不能生產物質。知識是大腦的產物。非物質,或無體是知識的重要屬性,但不是它獨有的性質。知識產權屬於無體財產權。除此以外,債權、商業信譽以及貿易中的服務、勞力的收支,都屬於無體財產。在美國,商業票據和無記名債券、物權證書、公司股票、流通貨幣、信託基金以及商業信譽等都被看成無體財產。在日本,20世紀七八十年代出版的學術著作,大都稱知識產權為無體財產權。九十年代以後,改稱「知的所有權」即知識所有權。所以,知識產權與無體財產權之間不是等號,無體財產權或非物質財產權之稱謂,不能反應知識產權的本質特徵。
上述分析說明,無形或無體、非物質,不能揭示「知識」的本質。無形說、無體說、准物說或非物質的說法,迴避了正面回答問題的邏輯,用否定語式指出「知識」不是什麼,卻沒有回答「知識」是什麼這一實質問題。知識產權不同於物權,用所謂「准物權」、「無形財產權」、「無體財產權」、「非物質財產權」等傳統財產權觀念和模式來形容與描述知識產權,其方法就不正確,不能客觀、准確地反映它的本質。知識產權是因知識發生的財產權。知識產權最恰當的描述方式,就是它自己。
知識的本質是「形式」,創造是設計和描述「形式」的過程。思想和創造是人類的天性。據此,人具備了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知識則是這種能力的結晶。這種能力,決定了人類在自然界的王者地位。需要是創造的動力,創造則是知識的源泉。人類認識和改造世界的思想,要想告訴別人,必須藉助於一定的信號(即符號)系統描述出來。人類運用信號表達思想和情感的過程,就是創造。就創造而言,無論其內容是科學技術,還是文學藝術,都是構造形式的活動。這些人造的「形式」,就是知識。它是人類創造活動的惟一產品。無疑,科學技術即形式,文學藝術即形式,知識即形式。除去形式,便沒有知識。這就是知識的本質。
物質世界分為自然的和人造的。相應的形式也有自然和人造的區別。除去自然形式之外,描述自然所用的形式,與純粹表達思想和情感所運用的形式,都是人的創造物,是知識。可見,所謂知識,是人類對認識的描述。知識已經是智力成果或產品,再用「知識產品」的說法,固然不失符號學上之美感,但在邏輯上卻不免有蛇足之嫌。知識產權概念中的知識,只是知識的一部分。它是指由人類創造,並經由法律的標准加以「檢疫」而獲准予以保護的那些「形式」。
(二)知識的特徵
權利對象自然屬性的不同,決定民事權利的區別。根據對象的自然狀態,可以用形和體作為劃分不同財產權的標准。物權是以人類的支配物為前提,物是形式與質料的統一;債權以人的行為作為前提,行為無形無體;知識作為形式,既非物質亦非行為的這一屬性,決定了知識產權既不同於物權,也不同於債權。形式這一本質,決定了「知識」具有如下特徵:
1.知識不具有實體性,不能獨立存在,它必須「棲身」於物質載體。知識描述人類的認識,認識是反映一定思想和情感的信息。信息是抽象的,不具備可感知的形式特徵。比如,以精神為依託的「胸中之竹」,無法為他人感知。知識又是具象的,它必須找到得以「棲身」的質料才能成為「手中之竹」。手中之竹一旦完成,就轉化為不再依賴於他的描述者的獨立的客觀存在。這種可感知的存在形式,就是「知識」。
2.知識作為形式,在時間上具有永存性。「知識」一旦被生產出來,其後,無論是形之於物質材料,還是被存儲於大腦的記憶中,具有永不磨損的品格。靠了這種品格,知識可以不斷地積淀、傳承。形式和物不同。物,不能永存。比如,一件造型優雅、色彩和諧、精美絕倫的南宋瓷瓶,是材料、造型、色彩的統一體,盡管人們精心呵護它,其壽命總是有限的。物質的運動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質料與形式的統一則是相對的,有條件的。這種統—一旦被打破,物就不復存在。物權以物的存在為前提,如影隨形,物滅權消。因此,法律不必為物權設定時間界限,而是任由物的自然壽命決定。作為「形式」的知識,其存在和再現並不依賴於特定的質料,它有無限的選擇餘地,只要它能找到得以彰顯或存儲的質料,就不會滅失。知識靠表現和傳遞而存在,並維系其壽命。除非是知識的現實形態全部滅絕和存儲於大腦中數字化了的「胸中之竹」全部失憶,這兩種情況同時出現,否則,知識的壽命是無限的。
❺ 知識產權保護形有哪些形態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財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的形態類型主要包括:
(1)著作權與工業產權;
(1.1)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1.2)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2)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
(2.1)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即為精神權利。
(2.2)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❻ 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我國承認並以法律形式加以保護的主要知識產權為:①著作權;②專利權;③商標權;④商業秘密;(D其他有關知識產權。
❼ 知識產權保護的方式有哪些
1、商標權(trademark)
在中國,取得商標權的基本途徑是商標注冊。商標注冊後,即取得商標專用權。取得商標專用權,就意味著注冊商標所有人能夠依法排斥他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以導致消費者混淆的方式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商標注冊是擁有商標專用權的初步證據,商標注冊的有效期在中國為10年。10年到期時可以續展,續展沒有次數的限制。理論上,只要權利人願意,商標注冊可以永遠存在下去。
2、著作權(right)
在中國,著作權就是版權,是指法律保護文學、藝術、科學領域的原創作品,未獲作者同意,別人不能復制或使用。目前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限不受限制,除此之外的著作權保護期限是作者終生有效,再加上作者死後50年。
3、專利權(patent)
專利權是國家根據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申請,以向社會公開發明創造內容或設計的內容為前提,由政府根據法定程序於特定、有限期間內授予專利申請人的一種排他性權利。也就是說,發明人是以公開換保護,而且是法定期限內的保護。根據中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權的期限是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是10年。
4、商業秘密(tradesecret)
商業秘密是指機密的商業信息,包括產品配方、過程、裝置、技術秘密、計算機源代碼、處方或客戶名單、供貨清單等。這些信息可以使企業保持競爭者的優勢,它們不是常人所知或易於被發現的,企業會用合理的措施來保守機密。
❽ 知識產權保護對象及特徵是什麼
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是知識產權,根據我國有關知識產權法律規定,我國的知識產權類型主要包括著作權 商標權和專利權等權利類型 。知識產權的對象是"知識", 知識產權的性質包括以下幾點:1)無形;2)專有性;3)地域性;4)時間性;5)可復制性。知識產權設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創新者的權利,維護其權利不受侵害。但知識產權也有保護的期限,到日期必須公開,是為了為社會謀福利,促進社會進步。知識產權保護特徵權利對象自然屬性的不同,決定民事權利的區別。根據對象的自然狀態,可以用形和體作為劃分不同財產權的標准。物權是以人類的支配物為前提,物是形式與質料的統一; 債權以人的行為作為前提,行為無形無體; 知識作為形式,既非物質亦非行為的這一屬性,決定了知識產權既不同於物權,也不同於債權。形式這一本質,決定了「知識」具有如下特徵:1. 知識不具有實體性,不能獨立存在,它必須「棲身」於物質載體。知識描述人類的認識,認識是反映一定思想和情感的信息。信息是抽象的,不具備可感知的形式特徵。比如,以精神為依託的「胸中之竹」,無法為他人感知。知識又是具象的,它必須找到得以「棲身」的質料才能成為「手中之竹」。手中之竹一旦完成,就轉化為不再依賴於他的描述者的獨立的客觀存在。這種可感知的存在形式,就是「知識」。2. 知識作為形式,在時間上具有永存性。「知識」一旦被生產出來,其後,無論是形之於物質材料,還是被存儲於大腦的記憶中,具有永不磨損的品格。靠了這種品格,知識可以不斷地積淀、傳承。形式和物不同。物,不能永存。比如,一件造型優雅、色彩和諧、精美絕倫的南宋瓷瓶,是材料、造型、色彩的統一體,盡管人們精心呵護它,其壽命總是有限的。物質的運動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質料與形式的統一則是相對的,有條件的。這種統—一旦被打破,物就不復存在。物權以物的存在為前提,如影隨形,物滅權消。因此,法律不必為物權設定時間界限,而是任由物的自然壽命決定。作為「形式」的知識,其存在和再現並不依賴於特定的質料,它有無限的選擇餘地,只要它能找到得以彰顯或存儲的質料,就不會滅失。知識靠表現和傳遞而存在,並維系其壽命。除非是知識的現實形態全部滅絕和存儲於大腦中數字化了的「胸中之竹」全部失憶,這兩種情況同時出現,否則,知識的壽命是無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