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跡數據所有權屬於誰
① 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於誰
《礦產資源法》(1986年通過,1996年修正)第三條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
② 網路游戲中虛擬財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虛擬財產」的所有權應當歸屬於玩家,而不屬於運營商,運營商只是在伺服器上保存這些數據,並沒有對其任意修改的權利。
「虛擬財產」雖然產生於特定游戲運營商的伺服器,並且通常只能存儲在該特定伺服器上,但是「虛擬財產」的產生和變化並不由運營商控制,而是玩家在接受運營商服務時特定行為的結果,具體虛擬角色和財物的種類和數量則是完全取決於玩家自身的活動。運營商只是提供游戲時段的服務及相應的保管工作。
(2)軌跡數據所有權屬於誰擴展閱讀
虛擬財產法律問題,相當大的程度上是因網路游戲業的發展而凸顯。因此,以網路游戲中的虛擬物為視角,可以展現虛擬財產法律問題產生、發展的軌跡。
存在於網路空間的虛擬物品由來已久。圍繞虛擬物品、游戲資源而產生的利益分配問題隨著游戲業的發展而發展。在網路游戲的早期類型即mud游戲中,財產權利僅僅被看作是玩家在網上「化身」的基本權利。
這些早期的社會交往型的mud游戲孵化出大量的、虛擬的新型財產和潛在市場,幾乎與此同時,針對網上物品的「財產」、「所有權」等概念也隨之出現。
除了財產的歸屬,權利主體進一步追求的就是實現財產的自由轉讓。一些游戲網站在剛開始運行時,通常不存在財產交易的制度,但隨著玩家人數及其積累的不同類型虛擬物品的數量不斷增加,就會逐漸產生出一些商業氣氛,也就有可能形成財產自由轉讓的制度。
③ 請問有限責任公司所有權是歸誰詳細.....
1、51%和100%的控股權沒有太大區別,都是你說得算,但達到100%後位一人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內為10萬。
2、沒有太大區別,相容對和絕對的問題,只不過你有51%的股權就霸道的話,不利於公司的穩定發展。
3、在出資合同中聲明不行,法律效力不強,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寫明。
4、可以享受分紅,但兩年內要交足,否則承擔法律責任,但大多數股東不會同意,一般會和你有一個私下的約定。
④ 所有權歸誰
應歸甲所有。【解析】 根據「一物一權」的原則,同一物上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的所有權。所內以,本案的容核心是確認誰是這塊手錶的真正所有人。 1.此表原為丁所有,但丁將其遺失,有人拾到後將其交至失物招領處。此時,丁雖然喪 失了對這塊表的佔有、使用、處分權能,但仍然是所有權人,如在招領期內去認領,則該表 自然歸其所有。不過,招領期屆滿後他沒有去認領,該表屬於無主財產,所有權已經由國家原始取得,丁對該表的所有權自然消滅。 2.甲通過公示公信方式(拍賣)繼受取得該表所有權,並實際佔有,是該表的合法所有權人。他在招領期內認領其被盜的表,應確認該表所有權歸甲所有。 3.乙將該表從甲處盜走,並私下以較低價格賣給丙。乙非法佔有該表,沒有處分表的權利,丙佔有該表沒有合法根據,而且丙以低價私下購買,不符合公開市場交易的原則,不能以善意第三人身份取得該表的所有權。
⑤ 所有權屬於誰,是分配給周邊公司了嗎
應該是屬於公司的吧
⑥ 最終所有權歸誰所有
在法人財產制度中,財產終極所有權即出資者所有權,在一定條件下表現為出資者擁有股權,並且能運用股東權利影響企業行為,而不能對法人財產中屬於自己的部分進行支配,也不能直接干預企業的經濟活動。
⑦ 土地的所有權該歸誰所有
土地來不存在所有權問題, 因為自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集體土地歸集體所有, 並不是個人, 承包權不能繼承。
⑧ 怎麼確定所有權歸誰所有
我國土地所有權分為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自然人不能成為土地所有權的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土地所有權的統一和唯一的主體,由其代表全體人民對國有土地享有獨占性支配的權利。在我國《憲法》、《民法通則》、《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對國家土地所有權作了明確規定。《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
集體土地所有權是由各個獨立的集體組織享有的對其所有的土地的獨占性支配權利。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8條的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是指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集體所有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還包括法律規定集體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土地。至於法律沒有規定為集體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土地,則屬於國家所有。
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即享有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組織,根據《民法通則》第74條、《土地管理法》第10條的規定,有以下3類:(1)村農民集體,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對土地進行經營、管理;(2)如果村范圍內的土地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3)土地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