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形象著作權
Ⅰ 影視人物的Q版形象版權屬於誰
這種肯定是要具來體源問題具體分析了
如果作者是製片方的員工,是受製片方的要求畫的,那當時之職務作品,歸製片方所有,作者只能署名;
如果作者是另一家公司的員工或者作為個人,這家公司或她本人受製作方委託畫的,那雙方就要約定著作權,沒有約定,一般認為是作者的,但是製作方也是可以在合同范圍內使用該著作權的;
如果沒有委託,作者是自行創作的,一般認為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但是不能侵犯製片方的在先權利,因為這些影視人物的外形呀,服飾呀都是有製片方的智力成果的,而且這個影視人物的形象已經在公眾中有了知名度。另外這個扮演這個影視人物的演員也是享有表演者權利的
這裡面還是有很多不確定因素的,如果真的涉及這方面的糾紛,還是建議找專業的著作權律師咨詢
Ⅱ 關於漫畫形象著作權是否有沖突的問題
版權是在創作之日起自動生成的,作為你沒有進入這個公司之前的設計,你是擁有這套動漫卡通角色形象的版權的。
但是,你是在提供給公司之後才進行的版權登記,登記時間比提交給公司時間晚,
為了防止到時候公司提供比你登記日早的相關證據來爭奪版權,建議保留最早的設計原稿。
不過,公司沒有採用,估計也不太可能回來爭奪版權。
除非,這套動漫角色形象知名度高了,能產生效益了,那麼就有以上可能。
所以,保留最原始的設計資料是最好的辦法。
Ⅲ 我設計了一個人物形象 想申請版權 版權保護范圍多大 比如別人沒經過我允許把形象生產為玩具或者其他產
版權就是著作權,相當於所有權,全方位保護,時效是著作人終生至去世後50年,可繼承或者轉讓。沒有授權肯定屬於侵權,詳情可以網上搜索三毛人物形象後人為版權打官司案例。
Ⅳ 網路游戲裡面,玩家的人物有肖像權和著作權嗎
理論上來說題主的邏輯是正確的,你屬於你所說的那些游戲人物形象的創作者,如果被他人用作商業用途,而未經過原作者允許應該是屬於侵權行為。打個比方,我說唐音是傻比。
Ⅳ 卡通形象如何申請版權或者注冊
版權登記是保護動漫卡通形象、各類設計的主要途徑,通過登記明確作品登記時間和著作權人。版權登記是法律訴訟中最終能否獲得勝利的重要環節之一。同時,版權登記在國際大舞台上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版權交易獲得收益的重要手段,版權交易的途徑越廣,企業所獲利潤就與豐厚,這也是眾多動漫企業都知道的一個產業規律。
在實際操作中,動漫作品一般作為美術作品進行登記,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美術作品。
版權登記程序都是相同的,包括准備材料、提交申請、繳納費用、受理申請、審查、發證、公告幾個步驟。個人申請需要准備身份證的正反面、手持身份證拍照、作品電子文檔,對於卡通動漫作品而言,就需要准備好作品的JPG或者PNG等格式。企業申請准備好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電子檔和作品電子檔即可,一般以法人作品登記,如是其他如委託作品、合作作品則需要准備好相關協議的電子檔。
我個人是建議,如果你不熟悉版權登記的流程,最好是和第三方版權服務平台合作,比如鯨版權,他們不僅可以提供線上版權登記確權,還可以提供版權監測、版權保護、版權分發、版權交易以及版權風控等一系列服務。
Ⅵ 我設計了一套卡通形象,具體如何申請版權和專利
你好!
1、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你現在只需要申請卡通人物形象的版權保護和卡通人物名稱的商標保護就可以了,而專利申請還沒有實際的需要;
因為,專利申請包含三種,即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而發明和實用新型都是特指對技術、方法等的發明和改進,你的情況不屬於這兩種,而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通用的產品進行全新的外形設計,所以,你的卡通人物還不屬於這種,因此,你不是要申請專利的權利,而應該是版權和商標全的權利申請;
2、申請版權是對你的卡通人物形象進行的保護,也就是日後如果有人擅自實用和你完全一樣的卡通形象,那麼就屬於侵犯你的版權,你就可以通過版權進行打擊;
而申請商標則是為了打擊在商品上擅自實用的人物名稱,或是對你的卡通人物進行部分更改時採取的維權手段;
就像眼下最熱門的喜羊羊與灰太狼一樣,他們既申請了版權,同時也在相關的商品上申請了商標,這樣就可以避免所有的不發之徒搶注卡通形象;
3、申請版權是要到中國版權局辦理相關手續的,而申請商標是要到中國商標局辦理的;
4、我們是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對於版權及商標權利都可以幫你辦理,所以還有需要咨詢或是為你提供幫助的話,可以隨時通過網路HI找我詳談。
Ⅶ 名稱、商標與角色形象是應該受到知識版權保護的
不知道您想了解什麼,我大致給您解釋一下怎麼保護吧
商標:是需要您想商標局申請才可以得到保護。
版權 :版權從您創作完成就得到了保護,當然了去版權局申請下發證書,對於您的權利保護更加可靠
Ⅷ 演員擁有所飾演角色形象的肖像權嗎
沒有肖像權,但可以以網游侵犯了他作為表演者所享有的表演者權。版
表演者權,是指表演者依權法對其表演所享有的權利。其中包含財產權和人身權。
參見《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
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
(四)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
(五)許可他人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並獲得報酬;
(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
被許可人以前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