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房屋所有權證需要更換嗎
㈠ 舊房產證換新不動產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復制舊房產證換新房產證流程:1、 申請;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4、 審批;5、 繕證;6、 收費;7、 記載於登記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
㈡ 有房屋所有權證的私有房產無法過戶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過戶版;集體土權地上的房屋,即使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如果「賣給」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能過戶(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相互轉讓,可以過戶),該買賣合同無效。因為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小產權房),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相互轉讓。
《土地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㈢ 關於更換房產證,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一、舊房產抄證襲換新房產證流程:1、 申請;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4、 審批;5、 繕證;6、 收費;7、 記載於登記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
㈣ 換房產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舊房產證換新房產證流程:1、 申請;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版;4、 審批;5、 繕證;6、 收費權;7、 記載於登記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
㈤ 老房產證換新需要多久
一、舊房來產證換新房產證流源程:1、 申請;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4、 審批;5、 繕證;6、 收費;7、 記載於登記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
㈥ 舊的房產證要換新的嗎
一、舊房產證換新房產證流程:1、 申請;版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4、 審批;5、 繕證;6、 收費;權7、 記載於登記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
㈦ 房屋所有權證如何更換所有權人
房產變更登記辦理的內容如下:
(一)名稱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機關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坐落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等名稱發生改變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翻建、改建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證;
5、建設工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四) 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分割、合並的原因證明文件;
5、房屋測繪報告和房屋測繪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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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流程
1、申請;
直接到辦證大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國土規劃分局窗口、地稅局契稅窗口以及銀行窗口。
2、受理;
3、審核(根據規定必要時安排現場查看);
4、核准並校對記載於登記簿;
5、發證並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