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1. 什麼叫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版包括轉讓土地使權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出租電影拷貝、轉讓著作權和轉讓商譽。
1、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2、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3、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4、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5、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6、轉讓商譽是指轉讓商譽的使用權的行為。
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
2. 單選:以下有關營業稅應稅行為,正確的有() A指無償提供應稅勞務的行為B指無償轉讓不動產所有者的行
選C。
《中華人民來共自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以下稱應稅行為)。但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包括在內。
3. 哪些行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
八、轉讓無形資產
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
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轉讓商標權
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三)轉讓專利權
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
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提供無所有權技術的行為,不按本稅目征稅。
(五)轉讓著作權
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如畫冊、影集)、音像著作(如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
(六)轉讓商譽
轉讓商譽,是指轉讓商譽的使用權的行為。
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 (註:財稅[2002]191號將此部分作廢)。
九、銷售不動產
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
(一)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
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是指有償轉讓建築物或構築物的所有權的行為。
以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築物,視同銷售建築物。
(二)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
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有償轉讓其他土地附著物的所有權的行為。
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建築物或構築物以外的其他附著於土地的不動產。
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註:財稅[2002]191號將此部分作廢)。
不動產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供參考。
4. 以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築物,在營改增後怎麼處理
營改增前,銷售地下車位(包括無產權)時,一般開具不動產銷售發票,並按規定預繳營業稅。政策依據如下:
《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九、銷售不動產[本條股權轉讓部分失效]」
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
(一)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是指有償轉讓建築物或構築物的所有權的行為。
以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築物,視同銷售建築物。
(二)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有償轉讓其他土地附著物的所有權的行為。
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建築物或構築物以外的其他附著於土地的不動產。
說明: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築物,地下車位的使用年限與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相當,購買者擁有其使用、處分的權益,可以轉讓、變賣,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再保留其控制權。
三、增值稅
營改增後,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開發產品應繳納增值稅,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銷售地下車位的使用權,應該繳納增值稅。
《附件1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三、銷售不動產
轉讓建築物有限產權或者永久使用權的,轉讓在建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所有權的,以及在轉讓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時一並轉讓其所佔土地的使用權的,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