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40年使用權
Ⅰ 房產的40年和70年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1.土地是國家所有,個人只能有使用權。
2.土地的使用權年限與土地性質有關。回居住用地最高使用權答年限為7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但這個是最高的使用權年限,也就是說40年產權也有可能是居住用地。
3.土地性質有什麼區別?簡單來講,商業用地上蓋的房子哪怕是住宅,水電費也按商業的水電費收,大部分城市落不了戶口。另外,根據《物權法》居住用地使用年限滿後自動續期,除非政府要拿來搞公益事業。商業用地、綜合用地期滿後怎麼辦還不太明確。
4.交回土地是交回政府手裡,不是開發商。政府可以重新出讓該塊土地。
5.縣裡面買土地是買集體土地嗎?按照國家規定,如果你不是該村的戶口是不能買該村的集體土地的。
Ⅱ 房子40年產權 40年之後怎麼辦
40年產權的復商住房,四十年後可制以續費。
1、根據我國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07年出台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3、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後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
Ⅲ 買了房子 房產證上面的使用許可權40年 什麼意思 是不是40年以後這個房子就不是你的了
是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只有40年,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權則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這個時間是從開發商買下這塊土地的時間算起,不是交房時間也不是房屋修建時間。
40年產權主要是商業用地,旅遊用地,娛樂用地等。40年的商業統一的契稅都是3%,70年產權的契稅則是1%到3%不等,40年產權的稅費要高於70年產權的。
40年產權的商業用房貸款基本上是首付5成,而且貸款利率基本都要上浮,而且上浮較多,但是商業不佔用個人房屋套數,也就是不限購,也不限貸。
(3)房屋40年使用權擴展閱讀:
40年產權房的優勢
1、地段好:這類項目往往處在較好的位置,地段稀缺。周邊居住氛圍成熟,交通便利。一方面,有的項目本身立項是寫字樓,因而可以;另一方面,可以將房子出租給小公司,租金遠大於50年產權住宅」受客追捧的主要原因。
單價比周邊其他項目的價格每平方米低幾百元到千元,面積主要集中在30平方米-90平方米之間,是一些30平方米-50平方米的戶型,對於許多初次置業的青年人或者,門檻較低,接受度高。
40年產權房的劣勢:
1、生活費用不確定:按商業用途規定,水、電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水和電的價格都大概貴1倍左右。
2、稅費無優惠: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享受減半政策,為1.5%;而40年、50年產權的住宅,契稅按3%繳納。
3、貸款限制:買此類物業一般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貸五成或六成;利息也不同,樓要高1%左右的利息,每個月要多交利息費用。
Ⅳ 使用權只有40年的房子可買嗎
使用權只有40年的是土地性質,如果土地性質是住宅的話,那麼就證明這個房內子已經使用了容30年了,如果土地性質是商業的話那麼就證明是剛剛開建,40年的不是住宅,是商業的也叫做公寓,這種房子的水電氣都是按照商業來收取的,而且不能落戶不限購,
買是可以買的,不過商業的房子和住宅的房子還是有區別的,如果只是買來住的話就沒什麼區別,如果打打算遷戶口或者上學什麼的話都是不行的。
Ⅳ 房產證的產權40年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的產權40年是指房產的所有者土地使用權為40年,土地使用權滿40年後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也就是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房屋產權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40年產權的房子並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築,是可以正常購買的。這里所說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40年。一般情況下40年產權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准,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價格要高。
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有些地方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開據《房地產權證書》。有產權證對房屋擁有一定處分權,沒產權證有些權利得不到保障。沒有辦理房地產權證,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了入住手續,從法律意義講,房子不屬於買房者。
(5)房屋40年使用權擴展閱讀:
四十年土地使用權住房,屬於純商業房,類似商鋪。此類住房有單獨正規房產證,契稅證以及土地證。有期限的是該住房土地使用權。而且還有產權,且能上市交易,能過戶就可以買賣。
所謂幾十年,不是指房屋產權,而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根據性質等不同,有不同年限。住宅長的是70年。不管多少年,確認能過戶交易就可以,購買前確認好房屋性質,然後根據土地使用權年限等考慮價格是否合算。
Ⅵ 住房土地使用權40年什麼意思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專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屬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商用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部分50年)。住宅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Ⅶ 商品房住宅土地使用權是40年的,到期後怎麼辦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2、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