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工程管理
㈠ 專利工程師和專利管理工程師有區別嗎
區別如下:
一、職能范圍不同。
專利工程師工作:
1、制定知識產權各類管回理規定,協調知識產權管答理工作,劃分各崗位的管理范圍與職責,指導、監督、檢查其他部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2、審核業務部門的申請,組織和建立知識產權檔案管理;
3、負責知識產權的申請等對外工作;
4、負責知識產權糾紛處理、訴訟等對外工作;
5、參與簽訂或審核涉及本專業知識產權內容的各類合同、協議,建立知識產權合同檔案;
6、組織宣傳和學習有關知識產權的知識,促進和協助研發人員完成技術研發工作。
崗位職責:
1、經過學習實踐,通過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成為知識產權專業人才;
2、撰寫相關領域專利申請文件;(如電子、機械、化工等)
3、為企業做顧問,溝通表達能力、出色的工作分析與研究能力;
4、經過6個月的培訓可以完成基本的專利申請文件撰寫和檢索工作.
5、在專利代理人指導下,協助完成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繪圖,以及專利文獻檢索分析工作。
Ps:管理工程師可能和專利代理人職責重復了,所以取消了。
㈡ 作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程師,應該做些什麼工作
專利管理工程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1:18 大洋網
「我」是誰?即使是國內一些高科技公司的研發骨幹也不知道。這得去問專門竊取別人專利的無恥之徒,當然,知識產權局也能具體定義「我」的身份。在過去的兩年裡,「我」幫助過許多研發人員將其研發成果申請為專利,有時,「我」也會站在法庭上為公司辯護,保護屬於公司的專利。這就是「我」,捍衛知識產權的戰將——專利 管理工程師!(有些也稱「知識產權管理工程師」)
「專利」,較為文雅的說法就是知識產權,這可是企業稱霸市場的「硬通貨」。在國內,越來越多的企業都希望為自主研發的成果申請專利。華為則是大陸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絕對老大,其2005年專利申請量達三千多件(日均近10件)。而「我」正是企業急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幫助企業把技術發明轉化為專利。此外,外企在中國申請專利必須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這也給「我」的職業發展帶來了更大的空間。去年,中國的知識產權申請是47萬起,而和「我」一直捍衛知識產權的隊伍只有3000人,在廣東,「我」這支隊伍則顯得力量不足,僅有300人。有關專家說,在廣東,「我」這個行業1000人都不夠用!
在國內,專利行業被《中國知識產權報》稱作為我國專利制度的「三大支柱」之一,已經成為我國的「朝陽行業」。在上海及武漢,「我」還可以申請專業技術職稱系列,這樣,各企事業單位專利管理工作人員均可申報,從而成為「我」的兄弟姐妹。而由於「我」在市場上正逐漸變得緊俏,收入自然也是水漲船高。如果你問起「我」在國內的出場費?一年最起碼也得要十萬元左右吧!
目前,科技廠商、律師事務所或專利代理機構都需要「我」擔任研發工程師與法務人員或律師之間的溝通橋梁。因此,在知識與能力結構上,「我」必須具備「技術背景+法律功底+外語水平+管理才能」。一般而言,理工科畢業的人較有機會加入「我」這行,經過培訓,他們也有機會成為專業的專利管理人員。
與過去相比,「我」們已不僅僅從事幕後輔助、咨詢工作,當面對專利訴訟時,「我」有時也必須站在法庭上為公司辯護,因此除了法律、研發的專業,談判技巧亦不可少。而隨著經驗與歷練的累積,並且在工作過程中,「我」始終與最先進的技術接觸,一點也不擔心年老體邁——知識結構老化、技術跟不上時代而被淘汰。相反,「我」這行是愈老愈吃香。
企業專利工程師一般是在企業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技術人員。
企業專利工程師不需要考取專利代理人資格,當然也有一些是有資格的。
主要工作是負責企業內部的專利檢索、專利申請、專利管理、專利戰略的制定和檢測專利是否被侵權。
㈢ 工程管理專業可以參加知識產權代理人資格考試嗎
這個要看審查嚴不嚴,原則上是只有理學和工學才可以考的
㈣ 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導則的知識產權的范圍
2.1 勘察設計咨詢業的著作權主要包括勘察、設計、咨詢活動和科研活動中形成的,以各種載體所表現的文字作品、圖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築作品等勘察設計咨詢作品的著作權。勘察設計咨詢作品包括以下內容:
1 工程勘察投標方案,專業工程設計投標方案,建築工程設計投標方案(包括創意或概念性投標方案),工程咨詢投標方案等;
2 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階段的原始資料、計算書、工程設
計圖及說明書、技術文件和工程總結報告等;
3 工程咨詢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業性評價報告、工程評估書、監理大綱等;
4 科研活動的原始數據、設計圖及說明書、技術總結和科研報告等;
5 企業自行編制的計算機軟體、企業標准、導則、手冊、
標准設計等。
2.2 勘察設計咨詢業的專利權系指獲得授權並有效的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包括各種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結構等新技術和新設計,以及對原有技術的新改進、新組合等的專利權。
2.3 勘察設計咨詢業的專有技術權系指對沒有申請專利,具有實用性,能為企業帶來利益,並採取了保密措施,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享有的權利,包括各種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產品配方、各種技術訣竅及方法等。
2.4 勘察設計咨詢業除2.3所述技術秘密以外的其他商業秘密,系指具有實用性,能為企業帶來利益,並採取了保密措施,不為公眾所知悉的經營信息,包括生產經營、企業管理、科技檔案、客戶名單、財務賬冊、統計報表等。
2.5 勘察設計咨詢業的商標權及相關識別性標志權,系指企業名稱、商品商標、服務標志,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種資質證明等依法享有的權利。
2.6 勘察設計咨詢業其他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